索 引 号: | jingkaiquzwdt/2024-0000133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机构: | 沂河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4-04-24 |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4年4月24日我局拟对临沂裕升食用油有限公司新型乳制品生产加工项目(一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临沂沂河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电话:0539-8800043
电子信箱:kfqhpk@126.com
通讯地址:临沂沂河新区宏宸大厦政务服务中心2楼E04号窗口
邮编:276003
项目名称 |
临沂裕升食用油有限公司新型乳制品生产加工项目(一期) |
建设地点 |
临沂市沂河新区山建路与翔宇路交汇处西南角 |
建设单位 |
临沂裕升食用油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卓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主要建设新型乳制品生产设施、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该项目严格按照批复工艺建设。喷粉干燥、筛粉、包装粉尘废气管道或密闭集气罩负压收集后通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餐厅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不低于屋顶 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车间采取有效的通风和抑尘措施,控制逸散的无组织气体和粉尘浓度,确保大气污染物外排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的标准要求、《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 2 小型规模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及相关新标准要求,不得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水。该项目浓缩冷凝废水、过滤废水、CIP清洗系统废水、实验室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冷却系统排污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工艺为“调节池+气浮池+水解酸化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沉淀池”)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经开区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 3、噪声。该项目主要是设备机械噪声,需采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使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防止环境纠纷和噪音扰民。 4、固体废物。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处理处置措施进行处理,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加强对运输及处置单位的跟踪检查,危险废物转移实施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