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jingkaiquzwdt/2024-0000313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机构: | 沂河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4-08-09 |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4年08月09日我局拟对山东联邦重工有限公司高纯硅基材料项目(一期工程)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8月09日-2024年08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9-8800043
电子信箱:kfqhpk@126.com
通讯地址:临沂沂河新区温州路中段宏宸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04窗口
邮编:276000
项目名称 | 山东联邦重工有限公司高纯硅基材料项目(一期工程) |
建设地点 | 沂河新区联邦路68号 |
建设单位 | 山东联邦重工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达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利用现场厂区内的车间,建设高纯硅基材料生产线及其配套污水处理站、储罐区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该项目严格按照批复工艺建设。焙烧粉尘、制砂粉尘、烘干粉尘、磁选筛分粉尘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酸洗废气和储罐废气密闭收集经二级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氯化废气集气罩收集经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车间采取有效的通风和抑尘措施,控制逸散的无组织气体和粉尘浓度,确保大气污染物外排浓度符合《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非金属矿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除水泥外的其他建材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及相关新标准要求,不得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2、废水。该项目生产综合废水(浮选废水、清洗脱水废水、碱液喷淋塔废水、纯水制备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工艺为“中和调节+反应沉淀池+除氟池+中间池+多级过滤器”,氟化物排放浓度按照1.5mg/L设计)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职工生活污水一并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该项目主要是设备机械噪声,需采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使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防止环境纠纷和噪音扰民。4、固体废物。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处理处置措施进行处理,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加强对运输及处置单位的跟踪检查,危险废物转移实施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