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jingkaiqugtfj/2023-0000224 | 公开目录: | 征收土地信息 |
发布机构: | 沂河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发布日期: | 2023-09-04 |
临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临征预公告Y〔2023〕4号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现状及权属
地块1:四至范围东至解家湖居委其他林地、解家湖居委旱地,西至政府储备地、梅埠街道工业用地,南至解家湖居委旱地,北至政府储备地、解家湖居委其他林地;面积:2.6463公顷,其中:农用地2.2078公顷(旱地2.1660公顷、其他林地0.0308公顷、田坎0.0006公顷、农村道路0.0104公顷),建设用地0.4158公顷(农村宅基地0.4243公顷、公路用地0.0102)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梅家埠街道解家湖居委。
地块2:四至范围东至黄家屯村水浇地、黄家屯村城镇道路用地、黄家屯村其他林地、黄家屯村水田,西至黄家屯村农村宅基地、黄家屯村广场用地,南至黄家屯村农村宅基地、黄家屯村水田,北至黄家屯村农村宅基地、黄家屯村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黄家屯村水浇地、黄家屯村农村道路;面积:5.6732公顷,其中:农用地3.3007公顷(水田0.6393公顷、水浇地1.7324公顷、其他林地0.2993公顷、坑塘水面0.2207公顷、沟渠0.2555公顷、设施农用地0.0165公顷、农村道路0.1370公顷),建设用地2.3725公顷(农村宅基地1.8053公顷、城镇住宅用地0.1495公顷、科教文卫用地0.2395公顷、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0.0043公顷、广场用地0.0490公顷、工业用地0.1249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黄家屯村。
地块3:四至范围东至青墩寺村水浇地、青墩寺村农村宅基地、青墩寺村城镇道路用地、青墩寺村其他林地,西至黄家屯村科教文卫用地、黄家屯村城镇道路用地、黄家屯村沟渠、黄家屯村其他林地、黄家屯村坑塘水面,南至黄家屯村坑塘水面、黄家屯村水田、青墩寺村其他林地、青墩寺村工业用地、青墩寺村农村宅基地,北至黄家屯村科教文卫用地、黄家屯村水田、青墩寺村水田、青墩寺村水浇地;面积:6.1816公顷,其中:农用地5.2018公顷(水田1.9657公顷、水浇地0.8835公顷、其他林地1.6939公顷、坑塘水面0.1813公顷、沟渠0.1774公顷、农村道路0.3000公顷),建设用地0.9798公顷(农村宅基地0.5096公顷、物流仓储用地0.1795公顷、科教文卫用地0.2435公顷、工业用地0.0472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黄家屯村、青墩寺村。
地块4:四至范围东至黄家屯村农村宅基地、黄家屯村城镇道路用地,西至黄家屯村农村宅基地、黄家屯村城镇道路用地、黄家屯村旱地,南至黄家屯村农村宅基地,北至黄家屯村农村宅基地;面积:0.1303公顷,其中:农用地0.0699公顷(旱地0.0699公顷),建设用地0.0604公顷(农村宅基地0.0351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0.0253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黄家屯村。
地块5:四至范围东至黄家屯村农村道路、黄家屯村水田,西至黄家屯村旱地、黄家屯村农村宅基地、黄家屯村城镇村道路、黄家屯村水田,南至黄家屯村其他林地、黄家屯村水田、黄家屯村沟渠,北至黄家屯村城镇村道路、黄家屯村农村宅基地、黄家屯村沟渠、黄家屯村水田;面积:6.3200公顷,其中:农用地6.0198公顷(水田3.5641公顷、旱地1.7445公顷、其他园地0.2395公顷、其他林地0.0497公顷、沟渠0.2327公顷、农村道路0.1893公顷),建设用地0.3002公顷(农村宅基地0.2370公顷、城镇村道路0.0632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黄家屯村。
地块6:四至范围东至青墩寺村水田、青墩寺村有林地、青墩寺村设施农用地,西至黄家屯村水田、黄家屯村农村道路,南至黄家屯村水田、黄家屯村坑塘水面、黄家屯村农村道路、青墩寺村水浇地、青墩寺村其他林地、青墩寺村水田、青墩寺村有林地、青墩寺村设施农用地,北至黄家屯村坑塘水面、黄家屯村农村道路、黄家屯村水田、青墩寺村工业用地、青墩寺村其他林地、青墩寺村水田;面积:6.3500公顷,其中:农用地6.2268公顷(水田4.2720公顷、水浇地0.1511公顷、有林地0.3540公顷、其他林地0.1595公顷、设施农用地0.6023公顷、农村道路0.1120公顷),建设用地0.1232公顷(工业用地0.1232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黄家屯村、青墩寺村。
地块7:四至范围东至黄家屯村水田、付家屯村水田,西至黄家屯村水田、付家屯村水田,南至付家屯村水田,北至黄家屯村水田;面积:1.5367公顷,其中:农用地1.5367公顷(水田1.5367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黄家屯村、付家屯村。
地块8:四至范围东至青墩寺村工业用地,西至黄家屯村水田,南至黄家屯村水田、青墩寺村其他林地,北至黄家屯村水田、青墩寺村其他林地;面积:0.350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3506公顷(农村宅基地0.3506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黄家屯村、青墩寺村。
地块9:四至范围东至黄家屯村农村宅基地,西至黄家屯村农村宅基地,南至黄家屯村农村宅基地,北至黄家屯村农村宅基地;面积:0.0948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948公顷(农村宅基地0.0948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黄家屯村。
地块10:四至范围东至黄家屯村农村宅基地,西至黄家屯村农村宅基地,南至黄家屯村农村宅基地,北至黄家屯村农村宅基地;面积:0.0797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797公顷(农村宅基地0.0797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黄家屯村。
地块11:四至范围东至青墩寺村工业用地,西至黄家屯村农村宅基地,南至青墩寺村工业用地,北至青墩寺村工业用地;面积:0.6208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6208公顷(农村宅基地0.6208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黄家屯村、青墩寺村。
地块12:四至范围东至石碑屯村农村道路、石碑屯村水田、西冷庄村水浇地,西至西冷庄村其他林地、西冷庄村农村道路、西冷庄村水浇地,南至西冷庄村水浇地、西冷庄村农村道路、西冷庄村坑塘水面,北至西冷庄村其他林地、西冷庄村水田、石碑屯村水田、石碑屯村农村道路;面积:6.4756公顷,其中:农用地6.4354公顷(水田2.9143公顷、水浇地3.2586公顷、其他林地0.1844公顷、坑塘水面0.0442公顷、农村道路0.0339公顷),建设用地0.0402公顷(农村宅基地0.0402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石碑屯村、西冷庄村
地块13:四至范围东至李家黑墩村工业用地、李家黑墩村其他园林、李家黑墩村城镇道路用地,西至西冷庄村水浇地、李家黑墩村农村道路、李家黑墩村水田,南至李家黑墩村水田、李家黑墩村农村道路、李家黑墩村水田,北至西冷庄村水浇地、李家黑墩村水浇地;面积:8.8501公顷,其中:农用地7.5591公顷(水田1.9134公顷、水浇地5.6457公顷、其他园地0.1203公顷、其他林地0.3943公顷、坑塘水面0.3355公顷、设施农用地0.0737公顷、农村道路0.1829公顷),建设用地0.1843公顷(公共设施用地0.0015公顷、工业用地0.1828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西冷庄村、李家黑墩村。
地块14:四至范围东至西沈阳村农村宅基地、西沈阳村城镇道路用地、西沈阳村工业用地,西至西沈阳村果园、西沈阳村农村道路、西沈阳村其他林地,南至西沈阳村果园、西沈阳村水田、西沈阳村农村道路、西沈阳村其他林地、西沈阳村工业用地、西沈阳村城镇道路用地,北至西沈阳村果园、西沈阳村水田、西沈阳村水浇地、西沈阳村城镇道路用地、西沈阳村农村宅基地;面积:6.7113公顷,其中:农用地4.7735公顷(水田1.2164公顷、水浇地0.8994公顷、旱地0.0890公顷、果园0.8062公顷、有林地0.1030公顷、其他林地1.2308公顷、设施农用地0.2842公顷、农村道路0.1445公顷),建设用地1.9378公顷(农村宅基地1.5703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0.1466公顷、工业用地0.2209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西沈阳村。
地块15:四至范围东至西沈阳村工业用地、西沈阳村城镇道路用地,西至西沈阳村其他林地、西沈阳村果园、西沈阳村农村道路,南至西沈阳村其他林地、西沈阳村水田、西沈阳村农村道路、西沈阳村果园,北至西沈阳村果园、西沈阳村水田、西沈阳村农村道路、西沈阳村其他林地、西沈阳村工业用地、西沈阳村城镇道路用地;面积:5.2914公顷,其中:农用地4.7900公顷(水田1.9766公顷、果园2.0879公顷、其他林地0.5707公顷、农村道路0.1548公顷),建设用地0.5014公顷(工业用地0.5014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西沈阳村。
地块16:四至范围东至西至西沈阳村水田、宅子村农村道路、宅子村水田,西至西沈阳村其他林地、宅子村其他林地,南至宅子村其他林地、宅子村水田,北至西沈阳村其他林地、西沈阳村其他园地、西沈阳村水田;面积:6.4141公顷,其中:农用地6.4141公顷(水田3.3023公顷、其他园地0.4049公顷、其他林地2.6370公顷、农村道路0.0699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西沈阳村、宅子村。
地块17:四至范围东至宅子村水田,西至宅子村其他林地,南至宅子村其他林地、宅子村水田、宅子村农村道路,北至宅子村水田;面积:4.2980公顷,其中:农用地4.2980公顷(水田1.5050公顷、其他林地2.6945公顷、农村道路0.0985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宅子村。
地块18:四至范围东至宅子村工业用地、宅子村城镇道路用地,西至宅子村水田、宅子村其他园地,南至宅子村其他园地、宅子村城镇道路用地、宅子村农村宅基地,北至宅子村水田、宅子村农村宅基地、宅子村工业用地;面积:1.8788公顷,其中:农用地1.3685公顷(水田0.1020公顷、果园0.0485公顷、其他园地0.2702、农村道路0.2308公顷),建设用地0.5103公顷(农村宅基地0.2254公顷、工业用地0.2849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宅子村。
地块19:位于相公街道:北京路相公街道段,途径相公街道西冷庄村、石碑屯村、西南旺村、周子庄村、相公二村、南寺村、范庄村、西朱团村、东南旺一村、东南旺二村;面积:7.8307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西冷庄村、石碑屯村、西南旺村、周子庄村、相公二村、南寺村、范庄村、西朱团村、东南旺一村、东南旺二村。
二、拟征收土地的目的、用途
地块1拟用于高附加值胆酸类医药产品研发项目建设用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2-地块6、地块8-地块11拟用于凤凰山社区还建项目建设用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地块7拟用于凤凰山社区还建项目建设用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地块12-地块13拟用于翔瑞社区项目建设用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地块14-地块17拟用于金苑社区项目建设用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地块18拟用于金苑社区配套商业项目建设用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地块19拟用于北京路绿化提升改造项目建设,用途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地块1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河东区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2〕362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地块2-18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河东区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3〕482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
地块1-地块1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地块1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 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河新区分局、临沂沂河新区规划建设局、临沂沂河新区财政金融局、临沂沂河新区社会发展局相公街道和梅家埠街道等部门拟于2023年9月5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临沂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2个区片,其其中Ⅲ级区片每公顷补偿127.5万元,Ⅳ级区片每公顷补偿105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56号)的规定执行。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住宅、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由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制定补偿安置方案。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河东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河新区分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发全,联系电话:0539-6010709 。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4日
发布日期: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