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jingkaiqugtfj/2024-0000019 | 公开目录: | 征收土地信息 |
发布机构: | 沂河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发布日期: | 2024-01-24 |
临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临征预公告Y〔2024〕1号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现状及权属
地块1:四至范围东至后杨墩村工业用地,西至芝麻墩居工业用地、芝麻墩居坑塘水面、芝麻墩居旱地,南至芝麻墩居工业用地、后杨墩村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北至芝麻墩居工业用地、后杨墩村工业用地;面积:1.2902公顷,其中:农用地0.1942公顷(耕地0.014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745公顷、其他土地0.080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256公顷),建设用地1.0960公顷(工矿用地1.0960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芝麻墩街道芝麻墩居、后杨墩村。
地块2:四至范围东至东洪湖村工业用地,西至东洪湖村工业用地,南至东洪湖村工业用地,北至东洪湖村旱地;面积:0.9947公顷,其中:农用地0.9793公顷(耕地0.9793公顷),建设用地0.1284公顷(工矿用地0.0154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芝麻墩街道东洪湖村。
地块3:四至范围东至陈家湖居委旱地、陈家湖居委农村道路,西至陈家湖居委果园、陈家湖居委工业用地、陈家湖居委农村道路、陈家湖居委其他林地,北至陈家湖居委工业用地、陈家湖居委果园,南至陈家湖居委果园、陈家湖居委其他林地、陈家湖居委旱地、陈家湖居委沟渠、陈家湖居委农村道路;面积:8.6522公顷,其中:农用地8.6522公顷(耕地5.0289公顷、园地2.0108公顷、林地1.0659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1000公顷、其他土地0.018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4286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梅家埠街道陈家湖居。
地块4:四至范围东至东孙家庄村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西至东孙家庄村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北至庙前村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南至东孙家庄村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1.0961公顷,其中:农用地1.0942公顷(耕地1.0788公顷、林地0.0001公顷、其他土地0.000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149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朝阳街道东孙家庄村、庙前村。
地块5:四至范围东至秋千园村其他林地、秋千园村农村宅基地、秋千园村旱地、秋千园村农村道路,西至东孙家庄村城镇村道路用地、东孙家庄村农村宅基地、东孙家庄村其他林地、东孙家庄村旱地、秋千园村旱地、秋千园村水浇地,北至东孙家庄村城镇村道路用地、东孙家庄村有林地、秋千园村有林地、秋千园村其他林地、秋千园村旱地、秋千园村设施农用地,南至秋千园村水浇地、秋千园村沟渠;面积:8.9188公顷,其中:农用地8.5246公顷(耕地4.0710公顷、林地3.8388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1518公顷、其他土地0.095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3680公顷),建设用地0.3942公顷(住宅用地0.340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535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朝阳街道东孙家庄村、秋千园村。
地块6:四至范围东至秋千园村水浇地,西至秋千园村水浇地、秋千园村农村道路,北至秋千园村水浇地,南至秋千园村水浇地、秋千园村农村道路;面积:2.6918公顷,其中:农用地2.6918公顷(耕地2.665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267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朝阳街道秋千园村。
地块7:四至范围东至大王家湖居旱地,西至大王家湖旱地,北至大王家湖居旱地,南至大王家湖居旱地;面积:0.2429公顷,其中:农用地0.2429公顷(耕地0.2429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芝麻墩街道大王家湖居。
地块8:四至范围东至大王家湖居旱地,西至大王家湖旱地,北至大王家湖居旱地,南至大王家湖居旱地;面积:0.1610公顷,其中:农用地0.1610公顷(耕地0.1610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芝麻墩街道大王家湖居。
地块9:四至范围东至东义和居工业用地,西至东义和居旱地,北至东义和居其他林地、东义和居果园、东义和居旱地,南至东义和居其他林地、东义和居坑塘水面、东义和居果园、东义和居设施农用地;面积:0.8622公顷,其中:农用地0.8616公顷(耕地0.1141公顷、园地0.2033公顷、林地0.4685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506公顷、其他土地0.0251公顷),建设用地0.0006公顷(住宅用地0.0006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芝麻墩街道东义和居。
地块10:四至范围东至马家宅村旱地、沟渠、农村道路、马家宅村设施农用地、马家宅村坑塘水面,西至马家宅村旱地、潘家湖社区旱地,北至马家宅村旱地,南至潘家湖社区旱地;面积:7.6434公顷,其中:建设用地7.6434公顷(工矿用地7.6434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凤凰岭街道潘家湖社区、马家宅村。
地块11:四至范围东至柏庄村果园、柏庄村道路、柏庄村农村宅基地,西至柏庄村水浇地、柏庄村设施农用地、柏庄村农村道路,北至柏庄村水浇地、柏庄村设施农用地、柏庄村果园,南至柏庄村水浇地、柏庄村果园;面积:0.8220公顷,其中:农用地0.8220公顷(耕地0.2100公顷、果园0.4019公顷、设施农用地0.1903公顷、农村道路0.0198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埠镇柏庄村。
地块12:四至范围东至柏庄村旱地、柏庄村农村宅基地、柏庄村水浇地,西至柏庄村水浇地,北至柏庄村水浇地、柏庄村设施旱地、柏庄村果园,南至柏庄村水浇地;面积:2.6064公顷,其中:农用地2.6064公顷(耕地2.5213公顷、果园0.0546公顷、农村道路0.0305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埠镇柏庄村。
地块13:四至范围东至柏庄村农村道路、柏庄村水浇地、柏庄村河流水面、凤仪官庄村水浇地,西至柏庄村水浇地、柏庄村果园、柏庄村河流水面、柏庄村农村道路、凤仪官庄村乔木林地,北至柏庄村水浇地,南至凤仪官庄村水浇地;面积:2.7208公顷,其中:农用地2.6429公顷(耕地2.4661公顷、果园0.1177公顷、农村道路0.0591公顷);未利用地0.0779公顷(河流水面0.0779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埠镇柏庄村、凤仪官庄村。
地块14:四至范围东至凤仪官庄村水浇地、凤仪官庄村农村道路、凤仪官庄村果园、凤仪官庄村河流水面,西至凤仪官庄村乔木林地、凤仪官庄村水浇地、凤仪官庄村农村道路,北至凤仪官庄村水浇地,南至凤仪官庄村农村道路;面积:3.2512公顷,其中:农用地3.1650公顷(耕地2.9686公顷、果园0.0814公顷、林地0.0592公顷、农村道路0.0558公顷);未利用地0.0862公顷(河流水面0.0862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埠镇凤仪官庄村。
地块15:四至范围东至柏庄村水浇地,西至柏庄村水浇地,北至柏庄村水浇地,南至柏庄村水浇地;面积:0.0626公顷,其中:农用地0.0626公顷(耕地0.0626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埠镇柏庄村。
地块16:四至范围东至小安子村城镇村道路用地,西至小安子村城镇村道路用地,北至小安子村工业用地,南至小安子村工业用地;面积:0.5283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528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2316公顷、工矿用地0.2967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埠镇小安子村。
地块17:四至范围东至小安子村城镇村道路用地,西至柏庄村水浇地,北至柏庄村水浇地、建设村水浇地、余粮村水浇地、余粮村农村道路、小安子村农村道路、小安子村工业用地,南至柏庄村水浇地、建设村水浇地、余粮村水浇地、余粮村农村道路、小安子村农村道路、小安子村工业用地;面积:1.602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1.602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6025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埠镇柏庄村、建设村、余粮村、小安子村。
地块18:四至范围东至中洪湖村其他林地、中洪湖村沟渠、中洪湖村工业用地、中洪湖村乔木林地、中洪湖村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中洪湖村旱地、中洪湖村设施农用地、中洪湖村农村道路,西至中洪湖村果园、中洪湖村农村道路、中洪湖村设施农用地、中洪湖村旱地、中洪湖村其他林地、中洪湖村沟渠,北至中洪湖村农村道路,南至中洪湖村果园;面积:1.5350公顷,其中:农用地1.4004公顷(耕地0.3604公顷、园地0.2504公顷、林地0.4281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237公顷、其他土地0.295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427公顷),建设用地0.1346公顷(住宅用地0.1248公顷、工矿用地0.0098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芝麻墩街道中洪湖村。
地块19:四至范围东至中洪湖村旱地、中洪湖村果园、沟渠、小王家湖村旱地、小王家湖村果园、小王家湖村农村宅基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小王家湖村乔木林地、小王家湖村其他林地、小王家湖村坑塘水面,西至小王家湖村农村宅基地、小王家湖村坑塘水面、小王家湖村农村宅基地、城镇村道路用地、沟渠、农村道路、小王家湖村旱地、小王家湖村果园、中洪湖村果园、中洪湖村旱地,北至公路用地,南至小王家湖村农村宅基地;面积:1.6535公顷,其中:农用地0.9496公顷(耕地0.3390公顷、园地0.4960公顷、林地0.043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74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270公顷),建设用地0.6739公顷(住宅用地0.6599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0.0140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芝麻墩街道中洪湖村,梅家埠街道小王家湖村。
地块20:四至范围东至西朱团村坑塘书面、西朱团村水田,西至西朱团村其他林地,北至西朱团村坑塘水面、西朱团村其他林地,南至西朱团村其他林地、西朱团村坑塘水面、西朱团村水田;面积:0.1038公顷,其中:农用地0.1038公顷(耕地0.0097公顷、林地0.011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828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西朱团村。
地块21:四至范围东至西朱团村水田,西至西朱团村其他林地,北至西朱团村工业用地,南至西朱团村其他林地、西朱团村坑塘水面;面积:0.3913公顷,其中:农用地0.3913公顷(耕地0.1965公顷、林地0.1736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212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西朱团村。
地块22:四至范围东至东重沟村农村宅基地、东重沟村旱地、东重沟村其他林地、东重沟村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东重沟村城镇村道路用地、东重沟村水浇地、东重沟村工业用地、东重沟村设施农用地,西至西重沟村城镇村道路用地、西重沟村其他林地、西重沟村水浇地、西重沟村农村宅基地、西重沟村农村道路、西重沟村设施农用地,北至西重沟村城镇村道路用地、西重沟村设施农用地、东重沟村农村宅基地、东重沟村农村道路、东重沟村其他林地、东重沟村工业用地、东重沟村旱地,南至西重沟村设施农用地、东重沟村农村宅基地、西重沟村其他林地、东重沟村水浇地、西重沟村农村宅基地、西重沟村水浇地、东重沟村其他林地、东重沟村工业用地、东重沟村养殖坑塘、东重沟村设施农用地、西重沟村旱地;面积:15.3158公顷,其中:农用地12.7901公顷(耕地2.3935公顷、园地0.3651公顷、林地3.9804公顷、草地0.111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1322公顷、其他土地5.474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3333公顷),建设用地2.5257公顷(住宅用地1.5015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0.1077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0.0678公顷、物流仓储用地0.0057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朝阳街道东重沟村、西重沟村。
地块23:四至范围东至西重沟村旱地、西重沟村城镇村道路用地、西重沟村其他林地、西重沟村水浇地、西重沟村农村宅基地、西重沟村农村道路、西重沟村设施农用地,西至西重沟村其他林地,北至西重沟村其他林地、西重沟村设施农用地、西重沟村水浇地、西重沟村农村宅基地、西重沟村城镇村道路用地、西重沟村工业用地,南至西重沟村设施农用地、西重沟村其他林地;面积:3.6228公顷,其中:农用地3.1033公顷(耕地0.2350顷、林地0.6226公顷、其他土地2.200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453公顷),建设用地0.5195公顷(住宅用地0.4145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0.0291公顷、工矿用地0.0759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朝阳街道西重沟村。
地块24:四至范围东至东重沟村旱地,西至西重沟村农村宅基地、西重沟村城镇村道路用地、西重沟村设施农用地,北至西重沟村农村宅基地、东重沟村农村道路、东重沟村水浇地、东重沟村城镇村道路用地、东重沟村农村宅基地、东重沟村乔木林地、东重沟村其他林地,南至东重沟村工业用地、东重沟村城镇道路用地、东重沟村农村宅基地、东重沟村其他林地;面积:2.8173公顷,其中:农用地1.0393公顷(耕地0.2226公顷、园地0.0045公顷、林地0.6257公顷、其他土地0.167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193公顷),建设用地1.7780公顷(住宅用地1.3696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0.2890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0.0180公顷、工矿用地0.1086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朝阳街道东重沟村、西重沟村。
地块25:四至范围东至石家村农村道路、石家村设施农用地、东重沟村设施农用地、东重沟村其他林地,北至东重沟村设施农用地、东重沟村其他林地、东重沟村工业用地、石家村物流仓储用地、石家村其他林地,南至东重沟村其他林地;面积:1.9228公顷,其中:农用地1.5454公顷(耕地0.0008公顷、林地0.274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248公顷、其他土地1.207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383公顷),建设用地0.3774公顷(住宅用地0.0776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0.0160公顷、物流仓储用地0.0022公顷、工矿用地0.2816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朝阳街道东重沟村、石家村。
地块26:四至范围东至东重沟村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东重沟村城镇村道路用地,西至东重沟村旱地、东重沟村农村宅基地、东重沟村农村道路、东重沟村其他林地、东重沟村工业用地、东重沟村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东重沟村水浇地、石家村物流仓储用地、石家村其他林地,北至石家村农村道路,南至石家村其他林地、石家村设施农用地;面积:3.2244公顷,其中:农用地1.6362公顷(耕地0.3465公顷、林地0.9260公顷、草地0.0425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289公顷、其他土地0.243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488公顷),建设用地1.5882公顷(住宅用地0.6235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0.1456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0.2658公顷、工矿用地0.5533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朝阳街道东重沟村、石家村。
地块27:四至范围东至东重沟村工业用地、东重沟村其他林地、东重沟村农村道路、东重沟村沟渠、东重沟村设施农用地、东重沟村水浇地、东重沟村旱地,西至东重沟村设施农用地、东重沟村水浇地、东重沟村农村道路,北至西重沟村设施农用地、西重沟村其他林地、西重沟村农村道路、西重沟村水浇地、西重沟村其他草地、东重沟村工业用地,南至东重沟村水浇地、东重沟村设施农用地、东重沟村农村宅基地、西重沟村水浇地、东重沟村其他草地、西重沟村旱地;面积:5.1563公顷,其中:农用地5.1473公顷(耕地1.9636公顷、林地0.4299公顷、草地0.483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7058公顷、其他土地1.430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1341公顷),建设用地0.0090公顷(工矿用地0.0090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朝阳街道东重沟村、西重沟村。
地块28:四至范围东至凤仪官庄村水浇地、凤仪官庄村农村道路,西至凤仪官庄村水浇地、凤仪官庄村农村道路,北至凤仪官庄村水浇地、凤仪官庄村乔木林地、凤仪官庄村果园,南至凤仪官庄村水浇地、凤仪官庄村果园;面积:2.2129公顷,建设用地2.2129公顷(住宅用地2.2129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埠镇凤仪官庄村。
地块29:四至范围东至凤仪官庄村水浇地,西至凤仪官庄村水浇地,北至凤仪官庄村水浇地、凤仪官庄村果园,南至凤仪官庄村水浇地、凤仪官庄村果园、凤仪官庄村旱地;面积:0.2911公顷,其中:其中:农用地0.2911公顷(耕地0.2691公顷、园地0.0220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埠镇凤仪官庄村。
地块30:四至范围东至凤仪官庄村水浇地、凤仪官庄村河流水面、凤仪官庄村乔木林地,西至凤仪官庄村水浇地,北至凤仪官庄村水浇地、凤仪官庄村河流水面,南至凤仪官庄村水浇地、凤仪官庄村果园、凤仪官庄村乔木林地;面积:1.9991公顷,建设用地1.9991公顷(住宅用地1.9991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埠镇凤仪官庄村。
地块31:四至范围东至凤仪官庄村水浇地、凤仪官庄村农村道路、柏庄村水浇地,西至凤仪官庄村水浇地、凤仪官庄村农村道路、凤仪官庄村果园、凤仪官庄村河流水面,北至柏庄村水浇地,南至凤仪官庄村水浇地、凤仪官庄村河流水面;面积:5.3212公顷,建设用地5.3212公顷(住宅用地5.3212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埠镇凤仪官庄村、柏庄村。
地块32:四至范围东至余粮村水浇地、余粮村农村道路、余粮村河流水面,西至建设村水浇地、建设村农村道路、建设村河流水面,北至余粮村河流水面、建设村河流水面,南至余粮村水浇地、建设村水浇地;面积:0.6214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6214公顷(住宅用地0.6214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埠镇余粮村、建设村。
地块33:四至范围东至余粮村水浇地、凤仪官庄村水浇地、凤仪官庄村河流水面、凤仪官庄村果园、凤仪官庄村农村道路、凤仪官庄村乔木林地,西至凤仪官庄村水浇地、凤仪官庄村农村道路、凤仪官庄村河流水面、凤仪官庄村果园、余粮村水浇地,北至余粮村水浇地,南至凤仪官庄村水浇地;面积:1.7281公顷,其中:农用地1.6094公顷(耕地1.4233公顷、园地0.168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180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埠镇余粮村、凤仪官庄村。
地块34:四至范围东至凤仪官庄村水浇地,西至凤仪官庄村水浇地,北至凤仪官庄村水浇地、凤仪官庄村农村道路,南至凤仪官庄村水浇地、凤仪官庄村农村道路;面积:0.5686公顷,其中:农用地0.5686公顷(耕地0.552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159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埠镇凤仪官庄村。
地块35:四至范围东至余粮村水浇地、余粮村果园、凤仪官庄村水浇地,西至柏庄村水浇地、凤仪官庄村水浇地、凤仪官庄村农村道路,北至柏庄村水浇地、建设村水浇地、余粮村水浇地、余粮村农村道路,南至凤仪官庄村水浇地、凤仪官庄村农村道路、凤仪官庄村果园;面积:8.9674公顷,其中:建设用地8.9674公顷(住宅用地8.9674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埠镇凤仪官庄村、余粮村、建设村、柏庄村。
地块36:四至范围东至凤仪官庄村果园,西至凤仪官庄村果园,北至凤仪官庄村果园,南至凤仪官庄村果园;面积:0.0743公顷,其中:农用地0.0743公顷(园地0.0743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埠镇凤仪官庄村。
地块37:四至范围东至凤仪官庄村果园、凤仪官庄村水浇地,西至凤仪官庄村水浇地、凤仪官庄村河流水面、凤仪官庄村乔木林地、凤仪官庄村农村道路,北至凤仪官庄村果园、凤仪官庄村水浇地、凤仪官庄村农村道路,南至凤仪官庄村水浇地、凤仪官庄村农村道路;面积:8.0189公顷,其中:建设用地8.0189公顷(住宅用地8.0189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埠镇凤仪官庄村。
二、拟征收土地的目的、用途
地块1拟用于山东华昇隆太阳能科技有限工司年产10万台建筑一体太阳能集热器项目建设用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2拟用于临沂海鼎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动物饲料项目建设用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3拟用于山东华恒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华恒起重传动系统及桥箱制造项目建设用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4拟用于甘李药业山东有限公司临沂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建设用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5-地块6拟用于泰鲁集团生物医药产业基地项目建设用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7-地块8拟用于翔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固体制剂车间前处理项目项目建设用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9拟用于沂蒙光谷一期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10拟用于临沂佳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卡亚罗文创产业园项目建设用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11-地块14拟用于澄金泉路(物流园路-董泗路段)项目建设用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地块15-地块17拟用于茶芽山2路项目建设用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地块18-地块19拟用于沂东路项目建设,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地块20-地块21拟用于山东天鸿汽车智能转运系统研发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用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用地;地块22-地块27拟用于生态新城片区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建设用地,用途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地块28-地块37拟用于白沙埠镇仪表产业园项目建设用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1-地块4、地块7-地块9、地块20-地块21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第三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3〕819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地块5-地块6、地块10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河东区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2〕362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地块28-地块37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3〕482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
地块1-地块10、地块20-地块21、地块28-地块3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地块14-地块1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地块22-地块2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河新区分局、临沂沂河新区规划建设局、临沂沂河新区财政金融局、临沂沂河新区社会发展局、芝麻墩街道、梅家埠街道、朝阳街道、凤凰岭街道、白沙埠镇和相公街道等部门拟于2023年1月24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号)批复的临沂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2个区片,其中Ⅲ级区片每公顷补偿127.5万元,Ⅳ级区片每公顷补偿105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56号)的规定执行。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住宅、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由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制定补偿安置方案。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临沂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河新区分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发全,联系电话:0539-6010709 。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4日
发布日期: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