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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jingkaiqugtfj/2023-0000036 公开目录: 征收土地信息
发布机构: 沂河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发布日期: 2023-01-29
临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临征预公告〔2023〕9号
发布时间:2023-01-29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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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临征预公告〔2023〕9号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现状及权属

地块1范围:四至范围,东至贾家村商业服务业设施、城镇村道路用地、西至贾家村城镇村道路用地、南至贾家村城镇村道路用地、北至贾家村城镇村道路用地;面积:0.6388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6388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埠镇贾家村。

地块2范围:四至范围,东至贾家村城镇村道路用地、西至贾家村城镇村道路用地、南至贾家村城镇村道路用地、北至贾家村城镇村道路用地;面积:0.2632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2632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埠镇贾家村。

地块3范围:四至范围,东至贾家村耕地、林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和公路用地、西至贾家村耕地、种植园、林地用地和西孝友村林地、公路用地、南至贾家村耕地、种植园、林地用地、北至贾家村公路用地和西孝友村公路用地;面积:1.1820公顷,其中:农用地0.9473公顷(耕地0.0615公顷、园地0.5624公顷、林地0.1256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344公顷、其他土地0.1634公顷),建设用地0.2347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埠镇贾家村、西孝友村。

地块4范围:四至范围,东至贾家村耕地、种植园、林地用地、西至贾家村耕地、种植园、林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南至贾家村林地用地、北至贾家村公路用地;面积:0.1009公顷,其中:农用地0.0971公顷(耕地0.0107公顷、园地0.0281公顷、林地0.0242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267公顷、其他土地0.0074公顷),建设用地0.0038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埠镇贾家村、西孝友村。

地块5范围:四至范围,东至贾家村耕种植园用地、西至贾家村耕地用地、南至贾家村种植园用地、北至贾家村种植园用地;面积:0.0024公顷,其中:农用地0.0024公顷(耕地0.0023公顷、园地0.0001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埠镇贾家村。

地块6范围:四至范围,东至贾家村耕地、设施农用地、草地用地、西至贾家村耕地、林地用地、南至贾家村耕地用地、北至贾家村耕地、林地用地;面积:0.3273公顷,其中:农用地0.3273公顷(耕地0.3031公顷、林地0.0169公顷、草地0.0073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埠镇贾家村。

地块7范围:四至范围,东至贾家村耕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西至贾家村耕地、林地、草地用地、南至贾家村耕地、种植园、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北至贾家村耕地、种植园用地;面积:2.0321公顷,其中:农用地2.0321公顷(耕地0.5706公顷、园地1.364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971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埠镇贾家村。

地块8范围:四至范围,东至贾家村林地用地和东朱阜村耕地用地、西至贾家村林地用地和东朱阜村耕地用地、南至东朱阜村耕地用地、北至贾家村林地用地;面积:0.1219公顷,其中:农用地0.1219公顷(耕地0.0845公顷、林地0.0374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埠镇贾家村、东朱阜村。

地块9范围:四至范围,东至贾家村住宅用地、西至贾家村城镇村道路用地、南至贾家村住宅用地和城镇村道路用地、北至家村住宅用地和城镇村道路用地;面积:0.0118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118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埠镇贾家村。

地块10范围:四至范围,东至玩花楼村耕地用地和公路用地、西至马合庄村种植园用地、南至马合庄村种植园、林地、交通运输用地、北至马合庄村林地用地和玩花楼村耕地用地;面积:1.3052公顷,其中:农用地1.2022公顷(耕地0.1153公顷、园地0.8819公顷、林地0.178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192公顷、其他土地0.0077公顷),建设用地0.1030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埠镇马合庄村、玩花楼村。

地块11范围:四至范围,东至大范庄村城镇村道路用地,西至大范庄村物流仓储用地、大茅茨村农村宅基地,南至大茅茨村水浇地、大范庄村工业用地,北至大范庄村农村宅基地;面积0.8342公顷,其中:农用地0.1136公顷(耕地0.0966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170公顷),建设用地0.7206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公街道大范庄村、大茅茨村。

地块12范围:四至范围东至公路用地,西至芝麻墩居委坑塘水面、河流水面,南至芝麻墩居委其他林地,北至毛墩屯居委乔木林地;面积:1.3847公顷,其中:农用地1.2317公顷(林地1.1445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85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02公顷),建设用地0.1530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芝麻墩街道毛墩屯居委、芝麻墩居委。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地块1-地块9拟用于白沙埠镇还建社区项目建设,用途为居住用地。地块10拟用于临沂沂州实验学校项目建设,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地块11拟用于相公街道还建社区项目建设,用途为居住用地,地块12拟用于李公河公园项目建设,用途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四)款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河新区分局、临沂沂河新区财政金融局、临沂沂河新区社会发展局、白沙埠镇人民政府、相公街道办事处和芝麻墩街道办事处等拟于2023年1月30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临沂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2个区片,其中级区片每公顷补偿150万元;Ⅲ级区片每公顷补偿127.5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56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农村住宅、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由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制定补偿安置方案。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河新区分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发全,联系电话:0539-6010709。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9日


发布日期: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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