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jyj-11_B/2017-0125003 | 公开目录: | 教育信息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 2016-01-28 |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培训制度
为全面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逐步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特制定此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依据“充实队伍、优化结构、提高素质”为指导思想,以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为中心,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模式,开展以新理念、新方法和师德教育为重点的中小学教师全员岗位培训。
二、培训目标
按照“骨干教师带动、优秀教师帮扶、覆盖全员整体提升”的工作思路,以渗透“一德四新”即(师德,新理念、新知识、新方法、新技能);以中小学、幼儿园国培、省培、市区级培训为基础,积极探索并创建网络环境下的校本研修培训模式,确保教师在一个培训周期(五年)接受各级各类培训时间累积不少于360学时,以实现“强化能力、提升素质、聚焦课堂、提升质量”的总体目标。
三、对象及范围
全区中小学教师。全体教师应当树立终身教育的观念,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且自觉接受定期或不定期的教师培训。
1.各学校须积极组织并参加各级各类教师培训,全体教师有义务和权利参加培训,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培训。提倡教师阅读有关教育理论书籍,做到读书有笔记,学习有体会,教研有案例,研究有论文,课题有成果。
2.各学校要为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创造有利的条件,保证他们能定期参加学习或各项活动。
3.各学校要制定相关教师培训制度,对认真参加培训获得较好成绩的要进行奖励,对不能完成培训任务的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
4.各学校要建立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教师的培训发展情况作评估考核。建立完善教师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评估措施、明确培训内容。
5.各学校每学年初要制订教师培训计划,每学期结束要认真写好教师培训总结,并报区教育局师训科备案。
6.各学校要继续推进青蓝工程,积极培养新教师及青年教师。新上岗教师必须进行上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再排课上岗,试用期满一年后每人都要上一节公开汇报课。骨干教师要有帮扶对象:有带徒计划、总结、有示范课、有帮扶教师上的汇报课。
7.建立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制度,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备案登记表》为管理手段。规范继续教育学分学时登记。
8.各学校要保障教师培训经费,专款专用。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16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