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jyj-11_B/2017-0125026 | 公开目录: | 教育信息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 2016-03-07 |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16年“家校合作育人”工作计划
为整体构建开发区特色的家校合作育人体系,提升广大学生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优化全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家校环境,紧紧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目标,以整体推进家校合作育人建设为切入点和突破口,着力加强学校、家庭和社会合作互动机制,健全“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有力推动素质教育深入发展,促进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2010-2020)》、《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探索开发区家校合作的特点与规律,拓宽家校合作领域,提升家校合作水平,营造“关注家庭、重视家教、培育家风”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对于教育发展、社会进步、家校和谐的重要作用。
二、主要目标
1.构建中小学、幼儿园家校合作育人的规范化建设标准。通过教材研发、家教专家指导、培植本土家校合作育人专家队伍等措施,打造家校合作“开发区样本”。
2.推动实施以“提高家长素质,提高育人水平”为核心的“家长幸福课”项目,构建体现学生年龄特点和家庭教育规律的家长学习课程体系,打造家校合作品牌,锻造一批优秀育人家长队伍。
3.启动以“提高教师家校合作指导能力”为核心的“教师幸福课”项目,通过课程培训,提升教师的职业幸福感和家庭教育指导能力,打造一批“学生成长导师”。
4.继续加强“家委会”建设。完善家委会建设制度,拓宽家委会工作领域,健全家校沟通机制;深化“家委会”驻校工作,积极发挥社会资源优势,促进家长与教师合力共育,组织争创“全市家校共育实验校”。
5.以项目实验学校为载体,构建着力于家校共育规范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并向全区范围内其他学校辐射。
三、基本任务
1.确立全区家校合作育人项目的发展目标。每年确立一个序列目标,有计划、系统性地推进家校合作育人实验工作。
2.成立“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家庭教育讲师团”。根据市局培训工作安排,为全区定期培养国家人力资源部认证的“家校合作指导师”,打造开发区本土化的家校合作育人专家团队。培养一批“学生成长导师”。
3.启动学期研讨会制度。每年期,围绕年度主题目标,以实验项目学校为依托,组织相应的专题研讨会,并形成开发区系列的年度成果。
4.构建“家长幸福课”的教育内容体系。以幼儿、中小学生成长规律和常见问题梳理为核心,结合每个学段学生生理与心理发展特点与家庭教育规律,确定适合每个年级的家长学校学习内容,研发针对各年级的家长学习课程,实现家长学习内容的课程化、体系化和规范化;通过开设家长必修课、选修课和自学课,切实提升家长的家庭教育素养。
5.通过推进家长学校规范化建设,使家长学校真正成为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提高家庭教育能力的重要场所,成为亲子共同成长的乐园,打造家长学校规范化建设的鲜明品牌。
6.以“魅力家长进课堂”活动为载体,广泛征集家长意见,通过邀请家长入校担任“家长教师”,整合家长资源,面向学生开设“生活技能类”、“科技常识类”、“社会类”、“心理健康教育”、“人生规划”、“亲子成长”等校本课程,发挥家长的个性专长,拓展学生的社会视野。
7.构建“教师幸福课”的教育内容体系。以提升教师家校合作指导能力为核心,邀请专家指导,研发以班主任、专任教师为对象的“教师幸福课”专业课程,系统拓展教师、班主任的家校指导专业知识结构,提升家校合作育人质量的专业技能。
8.各实验学校幼儿园系统组织学生发展和家庭教育需求的专题调研,以此为基础有序组织各学段的“家长幸福课”和“教师幸福课”内容的梳理、提炼和实验推动。
9.举办“教子有方”征文大赛和“教子有方”经验报告会。
10.以年度主题为核心,每年期组织1次区域性家校合作研讨会或推进会。适时申办全市家校合作现场会或研讨会。
11.各实验学校幼儿园根据方案部署,探索、形成“家长幸福课”的课程标准和“教师幸福课”的课程标准,彰显实验项目的专业价值。
1.组织领导。成立“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作为实验推进的业务指导机构,在市教育局家校育人实验项目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开发区项目的组织与指导。
主 任:彭思国
副主任:万 晓
成 员:李 阳 王翠洁 郑建霞 张再河 王崇勇
季从兴 郑仕彦 刘子贵 谢士光 刘思杰
刘秀岩 丰茂华 王 波 李晓玲
2.专家跟进。聘请家校合作教育专家翟召博博士进行专业指导,同时积极邀请临沂市教育局家校育人实验项目组专家进行适时指导,确保项目规范化、科学化发展。培养一批本土的“学生成长导师”。
3.表彰奖励。建立家校合作育人项目的表彰制度。通过设立学校奖、项目奖、个人奖等项目,及时推介和表彰在家校育人合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家校合作育人快速发展。
4.加强督导。建立健全过程管理制度,通过过程监督、调研等方式保证项目研究的过程落实,及时帮助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同时,各参与研究的实验项目学校要根据项目研究需要选聘骨干教师承担子课题的研究工作。
通过家校合作项目建设,努力探索家校合作育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积极发挥家委会沟通、服务、监督、参与、管理的作用,更好地发挥家长在家庭教育、学校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兼顾学校、家长、学生三者的利益,共同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配合,形成最大育人合力,推进开发区教育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附件1: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家校合作育人实验学校名单及联系人
附件2: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家校合作育人活动安排
附件3:2016年度家校合作育人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16年1月16日
附件1: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家校合作育人项目
研究实验学校名单及联系人
学段 |
学校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初中 |
临沂外国语学校 |
郁友伦 |
15269969826 |
临沂第三十二中学 |
郭士鹏 |
13953983103 |
|
临沂第三十三中学 |
夏洪义 |
13954906039 |
|
临沂沭河学校 |
石绍峰 |
13583987539 |
|
小学 |
开发区第一实验小学 |
朱振华 |
13869938990 |
开发区第二实验小学 |
丁国晓 |
13455900212 |
|
开发区第三实验小学 |
郑可银 |
13589665152 |
|
临沂皇山小学 |
张 勇 |
15969722365 |
|
临沂李公河小学 |
赵德周 |
13583919444 |
|
临沂佳和小学 |
王晓静 |
13954913945 |
|
临沂长安路小学 |
葛玉洁 |
13615399389 |
|
幼儿园 |
临沂经济技术 开发区实验幼儿园 |
官学艳 |
15069937758 |
芝麻墩街道中心幼儿园 |
徐广红 |
18805392689 |
|
开发区一小附属幼儿园 |
刘克艳 |
15106626002 |
|
梅家埠街道中心幼儿园 |
刘爱莲 |
15969933739 |
|
朝阳街道中心幼儿园 |
王艾全 |
13869961106 |
|
临沂沭河学校幼儿园 |
吴书林 |
15163915788 |
|
临沂李公河小学幼儿园 |
李丽娟 |
15953999990 |
|
临沂佳和小学幼儿园 |
王秀玲 |
13853916025 |
附件2: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家校合作育人活动安排
时间安排 |
工作要点 |
1月 |
1.迎接督导室对“家校合作育人”工作进行年度综合督导。 2.总结2015年“家校合作育人”工作。 3.拟定印发《2016年“家校合作育人”工作计划》 4.拟定印发《2016年“家校合作育人”实验项目实施方案》 |
2-3月 |
1.组织考核及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表彰工作。 2.召开各校项目负责人会议部署2016年工作。 3.在全区范围内,通过综合考评择优组成开发区家庭教育讲师团。 4.对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进行培训。 5.根据工作实际制定相关的制度和措施。 |
4月 |
1.组织家校合作育人项目负责人、讲师团成员外出学习培训。 2.选派人员参加市级“家校合作指导师”培训。 3.组织参加国家人力资源部认证的“家校合作指导师”证书考试。 |
5月 |
1.组织区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研讨会活动。 2.筹备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全区巡回上好“家长幸福课”活动。 |
6月 |
1.继续组织上好“家长幸福课”活动。 2.组织区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的区级公开课。 3.组织评选“家校合作育人”论文征文活动。 |
7月-8月 |
1.调家校合作育人工作上半年总结,召开经验交流会。 2.对区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进行暑期集中培训。 3.召开“家校合作育人”---教子有方家长培训大会。 |
9月 |
1.撰写申请全市“家校合作育人”项目研讨会在我区召开报告。 2.组织区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全区巡回上好家长幸福课活动。 |
10月 |
1.继续组织上好“家长幸福课”活动。 2.组织区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课题研讨活动。 3.广泛征求意见,论证《家校合作育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120分)》。 |
11月 |
1.组织区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的区级公开课。 2.组织评选“家校合作育人”论文征文活动。 3.组织编印第二期“家校合作育人”项目简报。 |
12月 |
1.调度各校“家校合作育人”项目推进情况,召开经验交流会。 2.总结2016年度家校合作育人工作。 3.讨论拟定2017年度家校合作育人工作计划。 4.汇总全年过程管理数据,对各校家校合作育人工作进行评估。 |
附件3:
2016年度家校合作育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120分)
单位: 负责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评估标准 |
计分方法 |
评估 纪要 |
评估 得分 |
组 织 建 设
10分 |
组织 机构 (5分) |
学校有家校合作负责人;按要求成立三级家长委员会;成立家校合作常委会;机构上墙。 |
有家校合作负责人的计1分;设置三级(两级)家长委员的计2分;成立家校合作常委会1分;机构上墙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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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 建设 (5分) |
把家校合作纳入对年级班级教师的考核制度;其他如“千名教师进万家”考核制度、家长志愿者制度等;每学年初按要求制订工作计划,学年末进行学年工作总结。 |
有把家校合作纳入对年级班级教师的考核的制度并实施的计2分,其他制度计1分;工作计划切合实际,思路清、操作性强,工作总结内容详实,成效明显计1分,并通过网站或其他方式公布制度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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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校 合 作 育 人 工 作 过 程
50分 |
人员与课时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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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家校合作育人讲师团成员、“家校合作指导师”、专家;家长学校开课每学年组织不少于4次(8课时)。 |
有家校合作育人讲师团成员、“家校合作指导师”、专家计2分;家长学校每学年组织举办4次家庭教育讲座活动(不少于8课时),并保证效果计8分,讲座效果不理想,酌情扣1-2分,扣完8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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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 活动(以“魅力家长进课堂”活动为载体) (25分) |
“家校合作指导师”执教家校合作讲课;构建“家长幸福课”的教育内容体系;组织人员开发家校合作育人课程;定期开展研讨活动;进行集体备课;配合市局编写家长学校应用教材、制作课件、示范课视频等课程资源;整理结集和推广家长课堂等成果;积极通过网站、简报等形式推广家教经验;组织家校合作育人经验交流会或“教子有方”征文等活动。 |
“家校合作指导师”执教家校合作讲课4课时计8分;构建“家长幸福课”的教育内容体系计4分;组织人员开发家校合作育人课程计4分;定期开展研讨活动计1分;进行集体备课计1分;配合市局编写家长学校应用教材、制作课件、示范课视频等课程资源计4分;整理结集和推广家长课堂等成果4分;积极通过网站专栏或家教简报内容计2分,内容不充实的不得分;组织家校合作育人经验交流会或“教子有方”征文等活动计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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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 协调 (10分) |
每学年向教育局至少提交2次家校合作提议案;每学年至少收集2次家长意见和建议,分类整理并通过家长会或书面形式与学校进行沟通,学校并答复反馈意见;及时向家长转达学校、教师对家长的意见和建议;留有联络家长工作记录;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学期至少出席2次以上家校合作育人会议并留有会议记录。 |
每学年向教育局至少提交2次家校合作提议案计2分;每学年至少收集2次家长意见和建议,分类整理并通过家长会或书面形式与学校进行沟通,学校并答复反馈意见计2分;及时向家长转达学校、教师对家长的意见和建议计2分;留有联络家长工作记录计1分;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学期至少出席2次以上家校合作育人会议计2分并留有会议记录计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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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 管理 (5分) |
每学年至少4次列席学校校务、教务、总务等会议,主动献计献策,并留有会议记录;每学年至少协助学校组织4次以上教育教学活动;参与对学校教育教学的评估,参与指导校本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并保证效果。 |
每学年列席学校校务、教务会议、总务会议达4次以上,并主动献计献策,计2分;协助学校组织教育活动4次以上,并保证效果,计2分;参与教育教学评估计或参与校本课程开发,并保证效果计或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组织或指导,组织周密,并保证效果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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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障 措 施 20分 |
工作 条件 (5分) |
设有家校合作育人办公场所;有门牌;有基本的办公设备;按要求在网站上开设家校合作育人网站。 |
办公场所计1分;有门牌计1分;有基本的办公设备计3分;条件分三档,分别计3分2、分、1分。开设网站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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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 跟进(3分) |
邀请家校合作教育专家、“家校合作指导师”、家校合作育人讲师团成员进行专业指导或培训。 |
邀请家校合作教育专家、“家校合作指导师”、家校合作育人讲师团成员进行专业指导或培训计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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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 活动 (5分) |
按要求举办校长接待日、学校开放周(日)活动,并保证效果;邀请家长参与学校开放活动;记录家长委员会委员参与家长会的相关情况。 |
举办的校长接待日、学校开放周(日)活动,按效果分三档,分别计5、3、2分;每次开放活动有发给家长的邀请函电子件也可计1分;记录家长委员会委员参与家长会的相关情况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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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 督导(2分) |
通过过程监督等方式保证项目研究的过程落实,及时帮助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 |
有督导材料计1分;督导成绩用于考核家校合作育人工作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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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奖励(5分) |
设有奖励资金。每学年表彰最少2次并积极向上级推荐优秀人选。 |
设有奖励资金计3分。每学年表彰2次并积极向上级推荐优秀人选计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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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成 效 20分 |
满意度(10分) |
教育局每学年最少组织2次对家长电话调查、家长问卷活动,了解家长对学校及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
依据满意度计绩,最高计10分,依次按照比例折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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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 教育 与社会 影响 (10分) |
家校合作育人工作通过网站、电视台、报刊杂志等渠道被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家长、学生无信访现象。 |
省级以上、地(市)级、县(区)级、校级新闻媒体每发1次稿件,分别计8分、6分、4分、2分(除图片新闻外的,300字以下的其他稿件计分折半)。家长、学生无信访现象计5分,每有一例扣1分,扣完5分为止。本项总得分最高计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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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分 20分 |
示范 创建 (10分) |
积极申报创建区级、市级、省级家长委员会示范学校。 |
区级、市级、省级家长委员会示范学校分别计6、8、10分,已申报但未领奖牌的分别计5、7、9分。累计不超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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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会或 典型 发言 (10分) |
为区级、市级、省级提供现场会或典型发言。 |
区级、市级、省级分别计6、8、10分。多次提供累计不超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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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16年3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