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jyj-11_B/2016-1215005 | 公开目录: | 教育信息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 2016-10-18 |
临经开教发[2016]47号
关于印发《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学校:
为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发放工作,根据《临沂市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临财教【2014】55号)文件要求,现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并印发《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16年10月26日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方案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各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深刻认识实施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做好我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资助工作。为此特制定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方案:
一、2016-2017学年寄宿生情况及发放范围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在校住宿学生1331人。按农村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资助范围为寄宿生人数的15%,补助金分学期发放,每生每学期625元。2016-2017学年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人数为200人,补助资金为125000元。
以下情况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作为主要资助对象:
1、属于建档立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
2、持有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的贫困家庭学生;
3、因天灾人祸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的贫困家庭学生;
4、父母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学生;
5、丧父、丧母或父母离异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
6、革命烈士子女;
7、父母双方均为下岗失业人员的子女;
8、父母双方领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费的子女;
9、残疾人子女及残疾学生:
10、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领导,特成立开发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高朋科
副组长:王晓华 彭思国卢中文 公晓玲
成 员:张再河 刘 潞 潘思辰
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部署指导和督促检查。各校也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发放工作方案,确定一名教干专门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的日常工作。
三、规范流程,加强管理
1、摸底调查。申请生活费补助的贫困学生要认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并提供有相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学校要做好家访记录并拍照、摄影存档,以便更直观的反映出学生家庭困难情况。
2、认定评审。由学校负责人、村干部、家长、学生和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评审小组,综合考虑申请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日常消费行为等情况,进行公开评审,初步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3、公示。学校将拟受助学生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教育局监督电话:0539-6012871。
5、资金发放。待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及时上报教育局。教育局将委托银行统一办理资助卡,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银行卡,受助学生领到补助后必须签字,学校及时将发放信息告知受助学生家长。各学校的发放使用情况要定期公示。
6、建档。学校建立健全生活补助费档案管理制度,按学期分班登记造册。建立自下而上、具体到每一名贫困学生的动态基础数据管理系统,定期更新,动态管理。
四、加强督查力度,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校长为学校资助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并逐级签订责任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学校对贫困生资格认定一定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加强对受助学生资料的保管,要将这些资料作为最基本的原始依据存档。区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部门对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将不定期的进行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资金、不按标准发放、扣押资助卡等行为的,将全区通报,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
1、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分配情况表
2、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
3、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家访记录表
4、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情况汇总表
附件1
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生活补助分配情况表
学校 |
受助人数 |
金额(单位:元) |
外国语学校 |
200 |
125000 |
附件2 编号: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2017学年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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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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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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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档立卡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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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照片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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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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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年级 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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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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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寄宿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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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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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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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卡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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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 |
称谓 |
姓名 |
年龄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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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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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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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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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状况 |
学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保证信息真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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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 |
经办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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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民政意见 |
经办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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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班主任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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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二份,学校、教育局各一份存档。
附件3 编号: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家访记录表
乡镇(街道办事处) 学校
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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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 (监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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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访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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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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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访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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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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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访人员签字: 家长(监护人)签字:
注:学校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家访,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做好家访记录并拍照、摄影留存。本表一式二份,学校、教育局各一份存档。
附件4
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经办人: 电话:
序号 |
学校 |
学生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身份证号 |
年级班级 |
家庭贫困原因 |
家庭住址 |
监护人姓名 |
监护人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是否建档立卡户 |
补助金额 |
资助卡帐号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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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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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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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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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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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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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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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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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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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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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签字): 经办人(签字):
注:本表一式二份,学校、教育局各一份存档,同时上报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