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jyj-11_B/2017-0209005 | 公开目录: | 教育信息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 2017-02-03 |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关于调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临沂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区直实验幼儿园,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夯实开发区学校安全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开发区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调整开发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及其职责通知如下:
一、开发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高朋科 区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王晓华 区教育局副局长
彭思国 区教育局副局长
卢中文 区教育局副局长
公晓玲 区教育局副局长
李向东 区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
万 晓 区教育局安全科科长
苏方营 区教育局安全科副科长
临沂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校长、区直实验幼儿园园长、各中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万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开发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自觉学习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
2.按时参加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会议,积极参与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讨论研究。
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决定。
4.注意搜集梳理影响安全稳定的不良信息,并及时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5.积极参加安全检查等活动,做好组织、协调、总结工作。
6.扎实做好教育系统的日常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有效杜绝各类事故、事件的发生。
7.发扬团结协作、密切配合、乐于奉献的精神,促进安全管理工作齐抓共管局面的形成。
三、开发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
为充分发挥区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作用,现对各成员的具体职责明确如下:
组 长:高朋科
对开发区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全面安排领导小组工作,对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
副组长:王晓华、彭思国、卢中文、公晓玲、李向东
协助组长具体抓好开发区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实名制要求,对分管业务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同时组织分管科室加强对包点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成 员:万 晓 苏方营
1.负责紧急信息的报送工作。
2.为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的检查、考核等活动提供保障。
3.组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教育工作,对安全教育进课堂的课时、教材、师资等制定具体意见,并抓好检查与落实。
4.对领导小组负责,安排和处理日常工作,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指示,提出任务要求,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及时安排安全工作检查,组织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5.对开发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和查处;负责指导、督促各校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规章、责任制度、实施方案、计划总结及安全档案的建立)。
6.负责指导、督查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7.负责指导各校(园)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学生的自救自护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
8.负责迎接各级对教育局安全检查、档案组建等工作。
成 员:校长(园长)
1.是本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研究成立本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安排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工作,对本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杜绝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2.积极配合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的工作。
2017年2月3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17年2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