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沂河新区网站
索 引 号: jyj-11_B/2017-0209005 公开目录: 教育信息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17-02-03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关于调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03 点击次数:
【文字大小: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关于调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临沂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区直实验幼儿园,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夯实开发区学校安全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开发区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调整开发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及其职责通知如下:

一、开发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高朋科  区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王晓华  区教育局副局长

        彭思国  区教育局副局长

卢中文  区教育局副局长

公晓玲  区教育局副局长

李向东  区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

万  晓  区教育局安全科科长

苏方营  区教育局安全科副科长

临沂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校长、区直实验幼儿园园长、各中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万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开发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自觉学习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

2.按时参加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会议,积极参与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讨论研究。

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决定。

4.注意搜集梳理影响安全稳定的不良信息,并及时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5.积极参加安全检查等活动,做好组织、协调、总结工作。

6.扎实做好教育系统的日常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有效杜绝各类事故、事件的发生。

7.发扬团结协作、密切配合、乐于奉献的精神,促进安全管理工作齐抓共管局面的形成。

三、开发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

为充分发挥区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作用,现对各成员的具体职责明确如下:

组  长:高朋科

对开发区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全面安排领导小组工作,对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

副组长:王晓华、彭思国、卢中文、公晓玲、李向东

协助组长具体抓好开发区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实名制要求,对分管业务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同时组织分管科室加强对包点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成   员:万  晓  苏方营

1.负责紧急信息的报送工作。

2.为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的检查、考核等活动提供保障。

3.组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教育工作,对安全教育进课堂的课时、教材、师资等制定具体意见,并抓好检查与落实。

4.对领导小组负责,安排和处理日常工作,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指示,提出任务要求,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及时安排安全工作检查,组织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5.对开发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和查处;负责指导、督促各校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规章、责任制度、实施方案、计划总结及安全档案的建立)。

6.负责指导、督查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7.负责指导各校(园)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学生的自救自护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

8.负责迎接各级对教育局安全检查、档案组建等工作。

成   员:校长(园长)

1.是本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研究成立本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安排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工作,对本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杜绝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2.积极配合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的工作。

 

                 

 

 

                 2017年2月3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17年2月3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