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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jingkaiqujsj/2023-0000058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
发布机构: 沂河新区规划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3-03-24
关于开展2023年在建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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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沂河新区规划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3年在建项目主要管理人员

履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沂河新区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守好安全生产“一排底线”,从严从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提高沂河新区建筑工地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开展“在建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在建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专项检查落实人证相符的工作要求,加强工地主要管理人员的履职到岗的监管,进一步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遏制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

沂河新区所有在建项目。

、检查内容

(一)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履职到位情况。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全区所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每日早晚在工地现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两次打卡,时间间隔不低于8小时,每月到岗时间不低于80%的。

(二)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履职到位情况。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全区所有在建项目的安全员必须每日早晚在工地现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两次打卡,时间间隔不低于8小时,每月除特殊情况外应每天在岗。

(三)监理单位人员履职到位情况。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全区所有在建项目的项目总监在岗每月不低于十天,且十天内必须每日早晚在工地现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两次打卡,时间间隔不低于8小时,每月除特殊情况请假时间外应每天在岗。其余监理人员除特殊情况请假时间以外都应每天在岗。

(四)人员在岗要求。所有以上人员都应在工地按要求履行请销假制度,所有请假都应以纸质的请假条或在假前有微信、短信记录。以上人员如特殊情况请假每月超过应在工地时间的30%,连续两个月以上或者每月请假超过应在工地时间的50%以上,我局将函询相关单位,要求做出说明的同时对相关人员作出更换。项目因故停工的,相关单位要向主管部门报送加盖单位公章的停工说明。

、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检查采取企业、工程项目部自查自纠与沂河新区规划建设局全面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20日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按此次专项检查要求,进行全面彻底和严格的自查自纠,并将自查情况记录在案、归档备查。

(二)全面检查阶段(3月21日至4月15日)。我局将对全区在建项目开展全面查,对存在的问题当场下达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扣除市场信用分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巩固提升阶段(4月16日至6月底)。沂河新区规划建设局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各在建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开展抽查,对全面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活动。对问题拒不整改、逾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从严从重处理。

 

 

 

 

临沂沂河新区规划建设局                                2023年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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