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jingkaiquzwdt/2024-0000035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机构: | 沂河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4-01-19 |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4年1月19日我局拟对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朝阳街道田庄社区居民委员会河东区朝阳街道朝阳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9日-2024年1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临沂沂河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电话:0539-8800043
电子信箱:kfqhpk@126.com
通讯地址:临沂沂河新区宏宸大厦2楼政务服务中心4号窗口
邮编:276003
项目名称 |
河东区朝阳街道朝阳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沂河新区朝阳街道办事处朝阳社区东阳路西侧 |
建设单位 |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朝阳街道田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临沂河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一座综合楼、一座裙楼及配套设施,设置全科诊室、外科、中医科、针灸科、中医妇科、中医康复科、产后康复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疾控科、公共卫生科等16个职能科室。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该项目严格按照批复工艺建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采用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产生恶臭区域加盖,并加强内部除臭除味处理等,做好隔离和卫生防护措施,周围密植绿化带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化验室设备容器酸洗挥发氯化氢采取规范操作、设置通风柜及时通风、绿化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垃圾收集点产生的恶臭采取垃圾日产日清、做好隔离和卫生防护、加强除臭处理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采取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后,确保大气污染物外排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的标准要求和《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中表2排放标准值的要求及相关新标准要求,不得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水。该项目医疗综合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地理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格栅+调节池+厌氧+生物氧化+高效沉淀+洁王子活性氧消毒)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该项目主要是设备机械噪声,需采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使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防止环境纠纷和噪音扰民。 4、固体废物。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处理处置措施进行处理,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加强对运输及处置单位的跟踪检查,危险废物转移实施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