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jingkaiquzwdt/2024-0000492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机构: | 沂河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4-11-21 |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教育部办公厅等三部门、教监管厅〔202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规,临沂市兰山区潮童星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临沂市兰山区雅之歌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经董事会决议通过,现向沂河新区管理委员会提交终止办学申请材料并依法受理,拟进入注销程序,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1日至11月28日(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如对该校外培训机构注销事项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沂河新区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局、沂河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我们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注销办学许可证。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临沂沂河新区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局:0539-8780516
临沂沂河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0539-202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