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jingkaiquzwdt/2025-0000210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机构: | 沂河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5-07-04 |
临沂祥牧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沂河新区分局关于撤销临沂祥牧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办理营业执照注销业务的函,你企业于2023年11月1日完成注销登记。因你企业存在未完结的社会保险费用,注销时提交的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中的“本市场主体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在未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为虚假承诺。
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鲁市监注字〔2019〕429号)文件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撤销你企业注销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第四十七条,《山东省实施行政许可听证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登记决定,你企业及其利害关系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你企业及其利害关系人自公告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0539-2032118
临沂沂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