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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jingkaiqugtfj/2023-0000096 公开目录: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发布机构: 沂河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发布日期: 2023-08-16
临沂市YH-G-01-2023-01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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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YH-G-01-2023-01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临自然资规沂让告字〔2023〕6号)

经临沂市人民政府批准,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地块编号

YH-G-01-2023-010

地块位置

临沂沂河新区佛山路与联邦路交汇处西北,四至为:东至荒南头居委用地、政府储备地、临沂经济开发有限公司,西至政府储备地、临沂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刘家湖居委用地,南至临沂经济开发有限公司、荒南头居委用地、政府储备地、刘家湖居委用地,北至刘家湖居委用地、政府储备地、荒南头居委用地。

土地面积(㎡)

110030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产业准入类型

专用设备制造业

出让年限(年)

50年

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率≥1.2;

建筑密度≥40%;

绿地率≤15%

不动产单元号

371312001007GB00004W00000000

起始价(万元)

7699.3902

竞买保证金(万元)

7699.3902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注:该地块范围内的原有土地权利证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二、申请人竞买资格要求

该宗地上共有6栋厂房,其中收回前已建设2栋厂房,收回金额为3241.4361万元,其余4栋厂房评估价为3724.3574万元。现该6栋地上建筑物与该宗地招拍挂时一并出让,企业报名前需到临沂沂河新区财政金融局缴纳地上建筑物款6965.793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政策等另有规定及列入临沂市土地市场诚信体系黑名单的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竞买申请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8月19日后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出让文件,并按出让文件要求和系统提示填写竞买申请书。申请人拟在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申请书中予以说明,并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及报价时间

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为2023年8月19日上午9时至2023年9月7日上午9时,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经交易系统确认后,方为具有报价资格的竞买人。申请人取得竞买资格后,必须在挂牌期内进行报价,否则无法竞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五、挂牌时间、竞价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行网上交易(不接受其他方式的申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上午9时至2023年9月9日上午9时。

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多个竞买人报价,交易系统将转入询问期,询问有报价的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询问期结束后直接进行网上限时竞价(如确有特殊原因致使无法直接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的,将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择期进行),确定竞得人。

六、资格审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制度,竞得人应在网上交易系统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持下列材料到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传进行资格审查,办理(电子)《成交确认书》:

1. 竞买申请书(自行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并加盖印章);

2. 竞买资格确认书(自行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并加盖印章);

3. 成交通知书(自行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并加盖印章);

4.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5. 出价记录;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7. 授权委托书;

8.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9. 法人(电子)公章;

10. 出让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应详细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即视同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二)本宗地系标准地,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35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30万元∕亩,单位增加值能耗标准不高于0.3368吨标准煤/万元,单位排放增加值标准不低于9391万元∕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八、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请在网页提示下使用网上交易系统,并慎重上传需提交的资料。如上传虚假或与竞买申请无关的资料扰乱网上交易活动的,申请人将被列入临沂市土地市场诚信体系黑名单。

(二)本次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竞得人在网上交易系统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资格审查的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土地竞得人不按出让文件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交虚假资料的,资格审核通过后逾期或拒绝签订(电子)《成交确认书》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不超过成交价或者未成交标的起始价的20%),按照规定上缴国库;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出让人可适时对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挂牌出让。

(三)参加限时竞价的竞买人需使用自备电脑登录交易系统参加限时竞价。为保证网上限时竞价的顺利进行,请按照《土地竞买人操作手册》要求设置网络环境。(《操作手册》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专栏,请认真阅读)。

九、联系方式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北城新区北京路7号

咨询电话:0539-6011725 联系人:万佳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0539-8770063

CA证书办理电话:0539-8770880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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