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8月16日,市场监管分局朝阳所联合行政审批服务局综保分中心对食品许可办理过程中承诺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检查过程中,现场查看食品经营者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有效,核实“告知承诺制”承诺实施情况,重点对经营者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查验,与企业工作台账进行比对,确保企业严格落实。
今年来,行政审批服务局严把食品经营许可准入关,将办理结果通过审管互动平台进行反馈,不断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全面实施“告知承诺制”,对学校、工地食堂等之外的其他食品经营许可免于现场核查,经营者提交符合要求的法定材料并作出承诺后将当场取得许可,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监管部门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是否相符、食品经营条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等情况。对检查发现食品经营条件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实现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的信息共享和无缝衔接。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下一步,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持续落实“放管服”改革,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能力,在“放”的同时联合监管部门严“管”,从源头预防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张明光 刘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