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等有关规定,经我区社会保障办公室审核评估,拟确认新增定点村卫生室2家(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9月27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沂河新区社会保障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539-8801156
附件:临沂沂河新区拟新增定点村卫生室名单
临沂沂河新区社会保障办公室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