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新社医缴通字〔2024〕第48号
山东淮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处接王贞华反映你单位未给予王贞华缴纳2011年8月至2020年1月的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及医疗保险费,并提供了《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济高新劳仲案字〔2024〕第465号、《中国工商银行工资明细》等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我处决定对你单位2011年至2020年度社保缴费及医保缴费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追溯其他年度,请你单位予以配合,并提供2011年至2020年度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账原件、职工劳动合同备案原件、职工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书等与社会保险及医疗保险相关的资料。
请于收到通知书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提供到临沂沂河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特此通知。
临沂沂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18日
接收人: 送达人:李青堂 李晨阳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39-6011050
年 月 日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