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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临沂诗芙莱家俱有限公司偿还临沂沂河新区管理委员会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的追偿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1日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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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诗芙莱家俱有限公司:

临沂沂河新区管理委员会受理了李磊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的申请,并按法定程序向申请人进行了先行支付。根据国家人社部《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规定,你单位需向临沂沂河新区管理委员会偿还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临沂沂河新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5月8日向你单位发送了追偿决定书,因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通过公告方式送达此案追偿决定书。限你单位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将80396.00元及利息偿还至临沂沂河新区管理委员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临沂沂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5月21日

联系电话:0539-8891787

联系地址:临沂沂河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沂河新区温州路宏宸大厦一楼C08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