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对象
沂河新区城乡居民低保家庭中,参加2023年度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为全日制本科教育的沂河新区籍大学新生。(考取师范、军校等专业免交学费的学生不享受此项救助,已得到其他部门救助的,原则上不重复救助)
救助标准
凡符合规定救助条件并经审核批准的,一次性救助标准为5000元/人。
申报材料
符合救助条件的学生(或家长)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几项材料:
1.申请学生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高考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本人的农村商业银行卡复印件。
享受教育救助的学生在领取救助金后,需及时将学校出具的收费证明复印件或照片发回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进行备案。领取救助金后无故不按时入学的,应当追缴其领取的救助金。
申报方式
8月19日前,向户籍所在地民政办提出申请并填写《山东省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申请审批表》即可,最后经县民政局审批后,及时发放资金到申请人账户。
联系电话
沂河新区社会保障办公室:0539-6010091
相公街道民政办:0539-2930638
凤凰岭街道民政办:0539-0930330
芝麻墩街道民政办:0539-8785999
梅埠街道民政办: 0539-8897009
朝阳街道民政办:0539-8876061
白沙埠镇民政办: 0539-2910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