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jingkaiquhbfj/2023-0000429 | 公开目录: | 文字解读和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 沂河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 发布日期: | 2023-10-16 |
一、编制背景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22年11月10日,生态环境部等十五个国家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启动标准进行了调整。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9月重新修订并发布了《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各县区参照市级预案有关要求,制修订本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市有关要求,我区对《沂河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版)》进行了修订和调整。
二、编制依据
政策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鲁政发〔2021〕14号)、《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若干措施》(鲁环委〔2022〕1号)、《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鲁政办字〔2023〕34号)、《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三、编制意义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最大限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应急对经济社会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四、预案主要内容
《预案》分为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预警预报、应急响应、保障措施、信息发布、应急演练、预案管理、责任追究、附则等10个部分。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要求,统一了全区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规定了污染物减排比例要求并明确分级响应措施,进一步完善了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机制。
五、有哪些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事项?
重污染天气都是在静稳天气、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情况下出现的。静稳天气下,空气流动缓慢,大气污染物就会在城市及周边空气中聚集并长时间滞留,所以当预测到我区未来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时,就会发布预警信息,提前采取应急减排措施。
六、其他事项
《沂河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由区管委会发布实施后,有关部门、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总体预案要求,把总体应急预案的贯彻落实、学习培训提上工作日程,尽快牵头组织编制相关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