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hxqdgwzfw/2024-0000005 | 公开目录: | 文字解读和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 沂河新区党工委政法委 | 发布日期: | 2023-05-17 |
2023年5月16日,临沂沂河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沂新管发〔2023〕10号,以下简称《规定》),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新区建设,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制定依据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临沂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三、主要内容
《规定》分为九章,共59条,包括总则、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决策执行、监督和法律责任及附则。
《规定》明确了决策概念、适用范围等事项,确定了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制度,优化了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加强决策的执行、建立决策后评估等制度,强化了考核评价与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