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jingkaiquzwdt/2024-0000416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机构: | 沂河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4-10-11 |
山东金福恒祥进出口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9日,王胜贤(投诉申请人)向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沂河新区分局投诉,反映其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于2018年5月10日登记注册为“山东金福恒祥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要求依法撤销该公司设立登记。
经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沂河新区分局调查,认定王胜贤被冒用身份证信息登记为山东金福恒祥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事实成立,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鲁市监注字〔2019〕429号)文件规定,应当依法予以撤销该公司设立登记。本机关决定撤销你单位2018年5月10日的公司设立登记行政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第四十七条,《山东省实施行政许可听证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登记决定,你企业及其利害关系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你企业及其利害关系人自公告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0539-2032118
临沂沂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