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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jingkaiqujjfzfwj/2024-0000003 公开目录: 部门年报
发布机构: 沂河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发布日期: 2024-02-06
临沂沂河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0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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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沂河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区政府有关要求进行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方面、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平台建设方面、监督保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7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沂河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结合实际,创新思路,加强领导,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积极拓展公开渠道,落实制度促管理,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了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突出进展,有力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1.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共公开文件44件,政策文件类2件,解读2件,信用体系建设12件,公示公告6件。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已全部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与往年相比数量增加1件。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制度,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做到既依法公开,又严格保密。一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建立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对发布信息做好相应记录,确保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安全规范。二是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及时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不同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安全、准确、一致。三是严格执行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将信息发布与公文制作相结合,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法对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审查,从源头上对公文属性做出超前预判和科学归类。2023年,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出现失密、泄密情况。

4.平台建设方面。一是我按照上级要求不断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二是认真贯彻《条例》、《办法》、《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推进资源整合提高政府网站维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完善信息审核制度,及时更新栏目内容。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强化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对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面自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落实。及时更新备案信息,确保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及时、建设运行规范。全已备案微信订阅号1,(临沂沂河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各类信息101条

5.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健全工作机制。2023年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组长,分管领导副组长,各业务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的良好工作格局,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展开。二是完善各项考核制度。经发科技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加强工作衔接,进一步缩短文件信息等从审签形成到提供发布的时间,确保可公开的信息第一时间向公众公布。三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结合工作需要,召开培训,组织各科室进行政务公开上传和收集工作会议,交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一些好做法及解决问题的对策,指导政府信息公开操作业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规范地开展,全年累计培训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1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a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b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2023年因沂河新区新网站成立,网站设置和以往不同,导致业务不熟练,网站更新不及时

2024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将进一步完善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局内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学习,强化宣传,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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