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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jingkaiquzwdt/2024-0000053 公开目录: 部门年报
发布机构: 沂河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日期: 2024-01-26
临沂沂河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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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局按照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根据《2023年度临沂沂河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要求,以促进廉政建设、树立良好形象为目标,围绕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狠抓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公开方式、强化公开意识、突出公开重点,加强部门信息公开网维护更新,进一步提高了行政审批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现将我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为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保障企业群众依法获取我局政务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运行监督,我局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根据保密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的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杜绝各类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1.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积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与企业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我局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按照全面、准确的原则公布有关内容。2023年我局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00余条,其中政策文件及相关解读9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类180余条、行政许可办理结果公示100余条(一条信息含多条许可结果)、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类1条、部门会议10余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

梳理依申请公开各办理环节工作,形成收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工作闭环。注重答复质量,强化各科室、中心协调沟通,完善内部审查机制,做到答复内容合法有据。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明确工作流程,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3.行政权力公开透明

一是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将各项业务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律法规依据、审批范围、审批条件、办事流程、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项目和标准、申请表格获取方式、咨询投诉电话等有关信息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着力构建“阳光审批”。

二是认真做好社会公众网上咨询回复办理工作。全年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共回复办理284件。

4.构筑“有声”政务阵地

经过精心筹备和试运行,10月26日,“沂河新区政务服务”公众号正式运行,我们对标先进、高标准维护,展示工作动态和服务信息,创新设立党员先锋事迹展播专栏,新设办事服务指南55专栏,发掘一线正能量,唱响新区政务好声音。2023年平台发表工作信息动态共计29篇,实现公众号的阅读量和关注量显著增长。

5.铸造监督保障堡垒

明确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机构,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对接、收集、整理、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效率。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23年度市审批局绩效考核方案,进一步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2023年,组织政务公开培训1次,不存在因政务公开导致的投诉、举报或其他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3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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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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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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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部分文字解读材料存在内容要素不完整、政策图解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不全面。二是局内政务公开制度不够完善,各部门、中心协作不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单位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度本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为做好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围绕助力新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

(三)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情况:积极开展“千人万企大走访”活动与“企业家沙龙座谈会”活动,选派业务骨干,担任服务企业“经理人”,通过深入企业座谈交流,主动提供“政策服务清单”,帮助企业用好用足政策,实现惠企政策快享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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