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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jingkaiquhbfj/2023-0000025 公开目录: 部门年报
发布机构: 沂河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日期: 2023-01-19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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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精神,依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工作准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扎实推行政务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情况。按照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能,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我局机构职能信息,按期公布环境质量、环境监督执法检查情况、通知公告和环保工作动态等大类。目前,对外公开的内容有环保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空气环境质量状况、环保工作动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情况等信息,确保我局的最新工作动态及时向社会发布,让群众知晓。2022年我局公开机构职能2次、工作动态31次、政策法规11次、文件通知5次、规划计划1次、环境监察信息66次。

2.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未收到依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和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局办公室对政府信息的撰写、报送、审核、公开等内容有专人负责,严格按照“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

4.平台建设方面。2022年,我局在政务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2条。在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我局全力打造“生态沂河新区”政务新媒体,积极加入市、区新媒体矩阵。第一时间发布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水源地水质监测报告、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及时发布我单位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以及相关解读材料。2022年“生态沂河新区”新媒体平台共计发布微信环保信息520篇、微博信息4800条。开设了在线投诉、官方发布、互动参与等专栏,作为群众交流环境信息的在线窗口。

5.监督保障方面。一是成立以局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保障措施,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三是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升人员工作水平。四是定期开展信息公开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3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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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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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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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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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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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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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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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公开内容及形式单一,生动活泼性不足;宣传培训力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掌握不全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需进一步提高,涉及生态环境专业领域的公开内容有待细化、深化。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和形式,切实丰富公开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力度,强化队伍能力建设。二是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网上公开力度,规范公开范围。三是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我局贯彻落实沂河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完善了机关组成部门的主要职能、联系方式、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等信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公开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2年度,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及时召开干部会议传达学习,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时根据栏目更新时限要求完善政务信息。

通过开通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我局动态信息,充分利用各类平台,及时、主动公开工作信息,确保每周都有更新条,并设置了互动专栏,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便利。同时进行了网络平台账号登记备案,较好的发挥了展示部门形象、服务社会大众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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