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jingkaiqubgs/2022-0000005 | 公开目录: | 区政府年报 |
发布机构: | 沂河新区党政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2-11 |
本报告由经开区党政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市政府有关要求,根据全区各部委办局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现将我区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结合实际,创新思路,加强领导,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落实制度促管理,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提高了公民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为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便利服务。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突出进展,有力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召开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部委办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坚持“及时、准确、便捷、通畅”的原则,加强工作衔接,进一步缩短文件信息等从审签形成到提供发布的时间,确保可公开的信息第一时间向公众公布。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委办局、产业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展开。
(二)进一步规范完善各项考核制度
制定印发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政务公开工作具体细化,让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统筹力度,每月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度会,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通报各产业中心、各单位公开工作情况,督促各产业中心、各单位整改提升。加强政务公开的监督考核力度,不定期跟踪督导,对各单位进行月通报、季评价、年考核。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国办秘函〔2019〕19号),对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面自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落实。对经开区范围内的政务新媒体开展全覆盖检查。按照《关于开展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函〔2019〕451号)要求,及时更新备案信息,对无力维护的账号进行关停,确保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及时、建设运行规范。
(三)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宣传与培训力度。
为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拓宽企业和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在区政务大厅设立政务信息公开公共查阅体验区,以“公开、便民、服务”为抓手,更好的满足企业和群众的需求;结合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组织各部委办局业务负责同志召开审查轮训会议,交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一些好做法及解决问题的对策,指导政府信息公开操作业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规范地开展,全年累计培训2次。
(四)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将重点领域的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委办局,扎实做好行政权力运行、财政信息、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综合门户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微信等平台及时进行发布公开,全面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全年共发布重点领域信息369条。一是发布解读情况。在经开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中,各部委办局均建立“政策解读”目录,及时解读新出台的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如解读《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实施意见》,为干部群众吃透文件精神、抢抓发展机遇打下坚实理论基础。2021年共发布解读43条。二是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建立“便民服务”栏目,栏目链接山东政务服务网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台,群众可通过网站进行业务办理、办事咨询等一站式服务。2021年山东政务服务网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台全年办理37635件。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领导信箱、在线访谈、12345热线、民意征集等互动交流栏目,规范公众参与办理工作流程,明确信件受理、办理程序及方式、办理时限等要求。2021年,通过领导信箱处理信件5件,在线访谈1期,12345热线板块回应群众咨询12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1935条。三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经开区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公共查阅场所。在政务服务中心等地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陈列《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临沂市人民政府公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等资料,方便公众查阅。全年政府信息查阅366175人次,解答群众咨询317条。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已全部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中15个方面的重点公开范围,在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的15个工作日内予以主动公开。2021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511条。
(五)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制度,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做到既依法公开,又严格保密。2021年,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出现失密、泄密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党政办公室建立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对发布信息做好相应记录,确保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安全规范。二是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及时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不同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安全、准确、一致。三是严格执行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将信息发布与公文制作相结合,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法对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审查,从源头上对公文属性做出超前预判和科学归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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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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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4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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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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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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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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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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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426.13504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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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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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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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0 |
0 |
0 |
0 |
0 |
0 |
2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20 |
0 |
0 |
0 |
0 |
0 |
2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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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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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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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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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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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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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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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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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0 |
8 |
0 |
0 |
0 |
12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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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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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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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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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0 |
0 |
0 |
14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单位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人员,业务工作能力还需加强;二是个别单位对此项工作还不够重视;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机制、协调发布机制及监督检查机制的落实还有待加强等。
2022年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宣传培训,健全监督考核机制;二是积极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优化公开服务,方便市民能及时、便利获取政府信息。三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完善和规范,推动“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为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好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