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沂河新区网站
索 引 号: jingkaiquzwdt/2024-0000134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沂河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日期: 2024-04-24
关于临沂晶华石英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高纯石英砂、1000吨高纯石英管、30000只高纯石英坩埚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24 点击次数:
【文字大小: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4年4月24日我局拟对临沂晶华石英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高纯石英砂、1000吨高纯石英管、30000只高纯石英坩埚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临沂沂河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电话:0539-8800043

电子信箱:kfqhpk@126.com

通讯地址:临沂沂河新区宏宸大厦政务服务中心2楼E04号窗口

邮编:276003

项目名称

临沂晶华石英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高纯石英砂、1000吨高纯石英管、30000只高纯石英坩埚项目

建设地点

沂河新区芝麻墩街道沈阳路与昆明路交汇西南角

建设单位

临沂晶华石英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科环泽(山东)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高纯石英砂、石英管、石英坩埚生产设施以及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该项目严格按照批复工艺建设。下料、鄂碎、筛分、熔融、融制粉尘集气罩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20米高排气筒排放;酸浸废气集气罩+软帘收集后经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由不低于20m高排气筒排放;氯化废气、储酸罐废气集气罩负压收集经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由不低于20米高排气筒排放。车间采取有效的通风和抑尘措施,控制逸散的无组织气体和粉尘浓度,确保大气污染物外排浓度符合《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非金属矿行业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表2玻璃及非金属矿行业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除水泥外的其他建材无组织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相关新标准要求,不得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水。该项目酸雾吸收塔更换废水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纯水制备浓水回用于酸雾吸收塔补水、水喷研磨用水、切割倒角用水,不得外排;循环冷却补充水全部挥发,不得外排;石英砂清洗用水、浮选用水、水喷研磨用水、切割倒角用水经厂区污水站(工艺为“中和+混凝沉淀+多介质过滤”,氟化物排放浓度按照1.5mg/L设计)处理后和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临沂博创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该项目主要是设备机械噪声,需采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使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防止环境纠纷和噪音扰民。

4、固体废物。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处理处置措施进行处理,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加强对运输及处置单位的跟踪检查,危险废物转移实施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