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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jingkaiquzwdt/2024-0000204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沂河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日期: 2024-06-07
临沂沂河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山东速格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净水设备1万台、家用净水机2万台项目 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07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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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4年06月07日我局拟对山东速格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净水设备1万台、家用净水机2万台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6月07日-2024年06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9-8800043

电子信箱:kfqhpk@126.com

通讯地址:临沂沂河新区温州路中段宏宸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04窗口

邮编:276000

项目名称

山东速格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净水设备1万台、家用净水机2万台项目

建设地点

临沂沂河新区白沙埠镇小安子工业园(小安子村西南1110m)

建设单位

山东速格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东意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净水设备外壳机架、净水设备整机、家用净水机生产设施以及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该项目严格按照批复工艺建设。合理布置切割、焊接工位,下料、焊接废气集气罩+软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27m高排气筒排放;喷塑废气密闭集气罩收集经设备自带滤芯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27m高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集气罩+软帘收集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27m高排气筒排放。发泡废气集气罩+软帘收集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27m高排气筒排放。车间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控制逸散的无组织气体,确保大气污染物外排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通用设备制造业(C34)排放限值要求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标准限值要求及相关新标准要求,不得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水。该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抽运,不外排;待污水管网辐射后,必须立即接入市政管网进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该项目主要是设备机械噪声,需采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使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防止环境纠纷和噪音扰民。

4、固体废物。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处理处置措施进行处理,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加强对运输及处置单位的跟踪检查,危险废物转移实施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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