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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jingkaiquzwdt/2024-0000205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沂河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日期: 2024-06-07
临沂沂河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万客智能设备(山东)有限公司AI智能识别控制设备及激光精密配套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07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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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4年06月07日我局拟对万客智能设备(山东)有限公司AI智能识别控制设备及激光精密配套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6月07日-2024年06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9-8800043

电子信箱:kfqhpk@126.com

通讯地址:临沂沂河新区温州路中段宏宸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04窗口

邮编:276000

项目名称

万客智能设备(山东)有限公司AI智能识别控制设备及激光精密配套项目

建设地点

沂河新区昆明路与珠海路交汇处西南角

建设单位

万客智能设备(山东)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临沂众焱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AI智能识别控制设备的生产设施以及辅助设施和公用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该项目严格按照批复工艺建设。合理布置切割、焊接、打磨工位,切割、焊接、打磨粉尘集气罩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集气罩收集经设备自带滤芯+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15m高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密闭收集经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车间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控制逸散的无组织气体,确保大气污染物外排浓度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 37/2801.5-2018)表2要求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要求及相关新标准要求,不得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水。该项目生产废水(脱脂废水、脱脂后清洗废水、硅烷处理废水、硅烷后水洗废水)经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工艺为用“调节池+隔油池+气浮池+混凝沉淀池”工艺,处理能力为15m3/d)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该项目主要是设备机械噪声,需采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使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防止环境纠纷和噪音扰民。

4、固体废物。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处理处置措施进行处理,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加强对运输及处置单位的跟踪检查,危险废物转移实施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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