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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jingkaiqujsj/2023-0000106 公开目录: “十四五”规划
发布机构: 沂河新区规划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3-09-11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发布时间:2023-09-1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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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在新旧动能转换中闯出新路径、在乡村振兴打造齐鲁样板中走在前列、在鲁南经济圈发展中勇当排头兵取得突破的重要五年,是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提质增效的重要时期。《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是在认真分析我市“十四五”时期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环境和形势的基础上,系统总结“十三五”时期的工作,经过深入研判、深入调查、科学决策,本着找问题、补短板、强弱项、抓提升、精管理、适度超前的原则编制的。是指导全市未来五年城乡建设事业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编制和实施各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基本依据,对加快推进我市“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的战略性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章“十三五”发展取得重大成就

“十三五”时期,我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新进展。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面对复杂严峻的内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勇挑重担、砥砺奋进,“十三五”规划胜利收官。“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使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站在了新的起点上。

一、新型城镇化发展迈入新阶段

“十三五”以来,我市按照“全域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思路,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着力构建现代城镇体系,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积极推动中心城区、县城、小城镇和美丽宜居乡村联动发展,走出了一条具有临沂特色的新型城镇化之路,新型城镇化发展迈入提至增效新阶段。2018年,我市被授予“山东省适宜人居环境奖”。“十三五”末,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5.06%。建成区面积达到574.4平方公里,比“十二五”末增加了121.42平方公里。

(一)坚持政策统筹,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着力破除市民化的政策体制障碍,印发《临沂市人口市民化工作方案》,编制完成《临沂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发展规划(2016-2020)》。“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100万人,获得省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3.86亿元,居全省第一位,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城镇化发展。

(二)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探索“临沂模式”。2016年,沂水县和兰陵县成功申报全省中等城市试点,蒙阴县成功申报全省I型小城市试点。2017年,经开区、平邑县分别成功申报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第二批山东省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2018年莒南县成功申报山东省第三批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2020年,沂水县入选首批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十三五”末,我市圆满完成中小城市试点和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任务,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

二、城市建设实现新发展

“十三五”时期,城市品质加速提升。深入实施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精致推进城市建设,城市环境品质、生活品质、人文品质不断提高。全市建设项目总量与投资额均创历史新高,完成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投资340亿元,是“十二五”时期的1.4倍。中心城区立足打造鲁南苏北区域性中心城市,坚持以提升城市品质为目标,按照科学谋划、民生优先、分级负责、分步实施的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了一批基础设施项目,综合管廊、海绵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城市公共自行车等重点项目实现零的突破,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有效提升。

(一)深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建设人民满意城市。全市新增道路长度1124.01公里、道路面积2436.83平方公里,新增桥梁19座(其中大桥及特大桥13座),人均城市道路面积22.08平方米,建成区路网密度7.61公里/平方公里;建设综合管廊83.69公里;建设海绵城市107平方公里;新增公共自行车39870万辆;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7.5万立方米/日,敷设排水管网长度1925公里。

一是中心城区加快完善路网体系。“十三五”期间,围绕打造“三环十五射”骨架路网目标,建设了蒙山高架路、双岭高架路、北京东路地面快速路改造等工程,建成城市快速路41公里(位居全省第3位)、在建快速路29公里;围绕畅通骨干路网,建成大型跨河桥梁5座,新建改造城市骨干道路20多条,实现“三环”道路全部贯通,圆满完成规划建设任务。一是中心城区加快完善路网体系。“十三五”期间,围绕打造目标,建设了蒙山高架路、双岭高架路,建成城市快速路41公里(位居全省第3位),在建快速路29公里;围绕畅通骨干路网,建成大型跨河桥梁5座,新建改造城市骨干道路20多条,实现“三环”道路全部贯通,圆满完成规划建设任务。二是中心城区优化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城区公共自行车系统,累计设置站点1234个、投入自行车3万余辆。建成蒙山大道、双岭路公交专用道和沂蒙路BRT公交专用道。三是中心城区全面整治黑臭水体。“十三五”期间实施了截污管道、管网修复、提升泵站、排污口改造等一系列黑臭水体治理工程,2018年10月成功申报首批国家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荣获国家6亿奖补资金,24段黑臭水体全部治理完成并通过长制久清评估,《中国建设报》刊发了临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经验。四是中心城区提升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累计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11座,新建设污水管网1253公里,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43.8万吨/日,位居全省第4位。五是中心城区稳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和综合管廊建设。成功申报省级海绵城市试点、综合管廊建设试点,累计建设海绵城市106平方公里,建成综合管廊80公里。

(二)加速完善公用设施建设,提高公用设施普及率。

“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供水综合生产能力34.48万立方米/日,敷设供水管网长度1370.99公里,新增用水户数251166户,人均日用水量118.76升,建成区供水管道密度8.09公里/平方公里,公共供水普及率87.14%;新增天然气储气能力73.8万立方米,敷设供气管网长度1934公里,新增用气户数504265户,燃气普及率98.78%;新增集中供热面积6201.86万平方米,敷设供热管网长度3266.42公里;清洁取暖面积达到1.38亿立方米。

一是中心城区实现“双水源”供水。新增供水管网672公里,新增城市供水能力8万吨/日,临沂第二水源地项目正式通水,中心城区实现“双水源”供水。二是中心城区天然气次高压管线形成环网。天然气高压、次高压管线已敷设至各县区,中压、低压管网已敷设到各乡镇和部分区(村),达到互联互通。截至目前,敷设高压管线286公里、次高压管线411公里,新增燃气管网445公里、天然气用户53.4万户,全市城市管道燃气普及率达到85.2%。三是中心城区建成区供热主管网全覆盖。“十三五”期间,华能临沂发电公司3﹟机组进行高背压改造新增供热能力300万平方米,金锣热电厂扩建供热首站新增供热能力200万平方米,新城热力公司建设康达污水源供热项目新增供热能力15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总面积达到7320万平方米。敷设供热管网长度2184公里,实现建成区供热主管网全覆盖。

三、村镇环境更加美丽宜居

“十三五”期间,紧紧围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目标,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周密部署,扎实工作,村镇建设取得新成绩。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一是农村改厕扎实开展。“十三五”期间,完成农村改厕1063358户。2019年指导临沭县住建局开发了“农村改厕户后期长效管护平台”,荣获第一届全国农村改厕技术产品创新大赛“应用推广组”二等奖。二是农村危房改造稳固推进。“十三五”期间,共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3.5万户。2018年我市代表山东省接受全国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考核,成绩优秀;山东省获得国务院奖励,我市受到省住建厅通报表扬。2019年12月6日,中国建设报在头版刊登了《山东临沂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三是农村清洁取暖取得成效。全市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积极推进,开发“临沂清洁取暖”手机APP,推广了空气能热泵、生物质锅炉、电锅炉、燃气壁挂炉等多种清洁能源方式。“十三五”期间,完成农村清洁取暖193801户,超额完成省里下达的任务,2019年在全省非通道城市中排名第二。

(二)特色村镇保护实现新突破。近年来,按照“串点成线、连片扩面、梯次推进”的总体思路,以实现要素整合布局美、基础完善设施美、环境清新生态美、服务健全生活美、文明和谐风尚美“五美”为目标,集中资源力量,加快建设具有沂蒙风情的特色村庄。2016-2020年全市有10个村庄列入中国传统村落;1个镇2个村入选国家级“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35个村庄评为山东省传统村落;7个镇19个村分别入选“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1镇3村获得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12个村确定为省级美丽村居建设试点村庄。2019年指导蒙阴县安康村总结完成《坚持生态之本 打造沂蒙山区乡村地标》,并在全省美丽村居建设工作推进会上典型发言,全省范围推广。

四、建筑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产业体系初具规模。全市各类建筑业企业达1737家,其中总承包企业763家、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企业974家。总承包企业中特级资质3家,一级资质55家、二级资质298家,初步形成以总承包为龙头、专业承包为依托、劳务分包为辅助的行业体系,并涌现出一批骨干企业、品牌企业。“十三五”期间,全市完成建筑业产值5043亿元,从业人员总数达35万人,带动了全市超过100万人口的增收。实现勘察设计收入52.7亿元,从业人员4057人。2017年入选全省建筑业5强市,位列第5名;2018年位列5强市第4名;2019年位列5强市第3名;2020年建筑业产值超过1000亿元。

(二)建筑市场不断规范。近年来,我市出台了一系列建筑市场行业管理的政策文件,范围覆盖工程建设各个领域,建立了“临沂市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与诚信信息化平台”,对市内、外地进临施工企业以及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9类企业进行诚信考核管理,考核结果与市场准入挂钩。经过近几年的运行得到企业的一致认可,“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的氛围已经建立。

(三)工程质量安全治理提升。自2017年起,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突出“施工现场”和“建筑市场”两场联动,全面启动工程质量安全治理提升三年行动。持续治理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严格实施住宅质量分户验收制度,针对渗漏、裂缝、空鼓、电气、水暖等常见问题,细化防治措施,强化监督管理,质量整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先后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打非治违”、“大快严”、“危大工程集中整治”等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整治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和脚手架等重大风险源,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不断推进。全面推广建筑业10项新技术,积极开展样板引路,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共创建鲁班奖7项,国家优质工程奖9项(其中国家优质工程金奖1项),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20项,中国安装之星1项,省级建筑施工标准化工地106个、优质结构工程100个。深入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培育省级标杆企业1家、市级标杆企业27家。严格“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累计考核培训31356名特种作业人员,24131名建筑企业安全管理人员。

五、建筑品质不断提升

(一)装配式建筑稳妥健康发展。坚持政策和规划引领、示范和产业带动、人才和技术支撑,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市装配式建筑健康发展。“十三五”期间,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成立临沂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和钢结构专家组,积极邀请主流媒体专题宣传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在公共建筑项目推广应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共有20多个学校、幼儿园建设应用钢结构建造;积极推动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用装配式建筑,制定配套奖励激励政策,建立装配式建筑预评价和终评估制度,形成闭环监管体系。“十三五”期间,全市装配式建筑产业“一中心、四区域”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骨干企业已发展到近30家,建成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国家级1家、省级7家、市级11家,混凝土部品部件年产能达到40万立方米,建筑墙板年产能约35万立方米,钢结构构件年产能达到55万吨,全市累计新开工装配式建筑500余万平方米。

(二)建设科技工作稳步推进。“十三五”以来,建筑业资源节约水平不断提高,10项新技术全面推进,我市建筑业企业共获得省级工法76项,QC成果共评审出市级217项,获得省级45项,国家级14项。开展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积极申报省级绿色智慧建造示范工程和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先后获得山东省土木建筑科学技术进步奖4项,临沂市科学技术进步奖19项。积极组织举办和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在国家级、省级职业技能比赛中,多次获得团体及个人冠亚军等荣誉,市住建局被授予“优秀组织奖”称号。

(三)绿色建材发展良好。推动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网上申报、网上审批,为150余家企业办理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200余项。参与建筑建材产业新旧动能转换工作,被市总工会表彰为“临沂市工人先锋号”。大力推广建筑墙体保温结构一体化技术,IPS、CL结构一体化技术取得新进展,页岩注塑非承重自保温砌块和FS保温系统生产已经形成规模。新型墙材、建筑节能产品发展到100多个品种,有20多个企业的新技术产品研究制定了企业标准,发展新型墙材企业60余家,外墙保温系统50余家,形成了板、块、砖、系统、新技术产品配套齐全、结构合理的建材体系,满足了全市工程建设的需要。

(四)节能设计标准严格执行。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75%、公共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重点执行好建筑节能认定、现场检测监督等制度,不断健全建设工程全过程闭合管理体系。建筑节能设计阶段执行率达到100%,施工阶段达到99%以上。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突出抓好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十三五”以来,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面积1600余万平方米。

(五)绿色建筑普及发展。“十三五”以来,全市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均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施工,最少达到一星级标准。全市申报省级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10个。全市有38个绿色建筑项目通过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评审,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2019年启动了《临沂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0-2025)》编制工作。北城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过省级绿色生态城区验收。沂水县马站镇、许家湖镇、泉庄镇、院东头镇、沂南县大庄镇分别于2016-2019年立项为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镇。

六、商品房市场运行平稳

“十三五”期间,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因城施策,实现了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我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取得了显著成就,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商品房市场健康、平稳、有序、良性发展,供应结构进一步优化,居民住房品质大幅度提高,城市面貌极大改善,功能明显提升。中心城区共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1549个,新建商品房现售备案业务153宗,商品房合同备案业务33.9万套,新增商品房预售54.1万套、预售面积4275万平方米,商品房网上签约49.5万套、网上签约面积4219万平方米,期末商品房成交均价7535元/平方米。

(一)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服务活动,评选房地产开发优秀企业,营造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经营浓厚氛围;鼓励企业规模化开发和集团化运作,支持企业跨区域、多元化和品牌经营。目前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964家,其中一级资质12家,二级资质38家,三级资质114家,四级资质181家,暂定资质533家,限定项目资质86家。

(二)商品住房市场稳步发展。一是房地产市场调控制度和政策不断完善。研究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临沂市房地产市场风险防控应急预案》等文件,全面完成全市商品房网签备案系统全国联网,形成日报表、月报表制度。二是房地产市场不断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方面。发布了《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通知》、《关于在市区开展商品房销售和二手房买卖行为检查的通知》等文件,开发了“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将已备案的72家中介全部纳入管理。设立公示制度,建立诚信体系,在行为中凡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经营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移交城管部门立案查处,并向社会公示。评估机构业务方面。按照住建部文件要求,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全市共计办理房地产估价机构业务56家。

(三)预售资金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十三五”期间,我市全市纳入资金监管的房地产项目共有970个,监管面积8804.29万平方米,其中中心城区429个项目,监管面积5704.75万平方米,其他县区541个项目,监管面积3099.54万平方米。目前共监管预售资金193.86亿元。

七、住房保障能力大幅提升

(一)老旧小区改造。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从2015年启动试点,2016年全面铺开。“十三五”期间,共完成改造老旧小区677个,1061.59万平方米,惠及10.81万户,累计投入改造资金5.38亿元。

(二)棚户区改造。我市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工作,自2010年以来,累计开工建设棚改安置房27.58万套、约2881万平方米,改善了约80万人的居住问题。“十三五”期间,建成154653套安置房,圆满完成下达的棚户区改造任务。

(三)经济适用房建设。“十三五”期间,受理了青年宜居、锦绣华庭二期、天恩文泰、东墩花园尾房、双和小区、双龙二期等六个经济适用房项目,提供房源2641套,审核申请人材料16731户,顺利完成了摇号分配工作。出台了《临沂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受理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6204份,收取土地收益金1.68亿元。

(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按照《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临沂市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及《临沂市关于调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对承租人是否享有住房保障资格进行审核、复核,切实做好保障房使用的良性循环。“十三五”期间共受理公租房申请5902份,其中合格5016,累计分配2214套,租金收入合计20013059元,维修支出2392848元。经协调市财政局及临商银行,共计发放租赁补贴4283户,约499.8万元。

(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严格落实执行《临沂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十三五”末,我市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74.28亿元,增值5.92亿元,涉及明细户84万户;发生支用业务888笔,累计支用3074万元;退款1106笔,合计788.4万元;售后公有住房现余额0.49亿元,增值224.17万元,累计支出427.97万元。

(六)物业管理工作。创新推进党建引领沂蒙红色物业工作,市县两级向城市社区选派396名“红领书记”,100家物业企业成立了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日常管理指导标准》和“物业管理十条”在全省推广,中组部《组工信息》、新华社《内部参考》刊发了我市经验做法。

八、党建引领作用显著提升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党建工作质量显著提升,为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坚持党建引领、业绩领先,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的统领作用,强化政治担当,全面落实党建责任制,有力推动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在住建系统落地生根,以工作实效践行“两个维护”。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力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难题难事。积极推广“项目+党建”模式,创新推行“红色物业”等鲜活做法,党建工作有活力、创品牌。

第二章 “十四五”期间面临的新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但机遇与挑战并存,都在不断发展变化,我市城乡和住房建设事业发展也面临更加复杂多变的环境。“十三五”期间取得的成就,具备了新起点上加快发展的能力;鲁南经济圈首个轮值城市的定位,增强了我市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集聚和辐射带动的信心。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发生的深刻复杂变化,意味着我市的城乡建设将面临诸多挑战和机遇。因此,必须科学谋划新常态下的思路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确保为建设“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的临沂起好头、开好局,建设鲁南苏北区域性中心城市。

一、深刻认识新阶段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六个新挑战

当前我市住房城乡建事业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已经从住房和基础设施总量短缺转为结构性供给不足品质不高,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发展观念不能顺应新形势、发展模式不能适应新要求、发展质量不能完全满足群众新期盼是住建事业发展面临的最大挑战。

(一)面临国内外经济环境的挑战。当前新冠疫情影响广泛深远,全球经济增长态势低迷,新一轮经济刺激政策推动全球经济体系重构。国内宏观杠杆率居高不下,释放金融风险压力持续加大,政府债务尤其是隐形债务规模持续扩大,住房和城乡建设融资难度增大。

(二)面临技术革新带来的挑战。新一代信息技术革命正在加速形成,科技创新催生新发展动能,以5G、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正在广泛而深入的渗透到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并前所未有地推动生产生活方式发生颠覆性变革,也对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新挑战。

(三)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不平衡。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要求做好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修复,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建设,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整体形象。加速城乡融合发展,扩展城乡融合渠道,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倾斜。高速城镇化进程中,留下了大量的城市短板,城市生态系统脆弱,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衰减。

(四)住房供应结构性矛盾尚未有效缓解。住房工作重增量轻存量,停留在满足面积的数量要求上,离群众高品质、多样化、精细化的住房需求仍有差距。租赁住房供应不充分,新市民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五)传统成熟型产业发展后劲不足。我市建筑业、房地产业“大而不强”问题仍然存在突出,产业转型升级任重道远,与先进制造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不够,经营结构单一,产业链条不长,附加值较低,走出去步伐不快,队伍素质不能适应产业发展需要。

(六)成长型产业关注度不够高。住房消费和城市基础设施需求上,由功能性消费需求,向个性化、多元化享受性、发展性需求转变。对物业服务、房产中介、基础设施运营等成长型产业发展提出更高要求。物业服务、房产中介、基础设施运营等产业与百姓联系更加紧密,直接关系市民的幸福感,是对一个城市最直观的印象。

二、准确把握新阶段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六个新机遇

(一)科技飞速发展带来新的机遇。数字化、智能化科技发展,深刻改变国家间、区域间、城市间的比较优势和发展优势,也为城市建设和建筑市场发展提供了广阔前景。促使消费者对住宅的设计、房型、设施、科技含量、环境与品位的要求不断提高,将有力推动提高住房品质。

(二)创造性地提出的五大新理念带来新机遇。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地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住建领域经过五年的深入实践,创新已经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新技术与建筑业等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不断催生出新动能,在深化改革中发展面临的制度环境、法治环境、营商环境显著优化;协调已经成为发展的内生特点,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略双轮驱动,城乡建设发展的整体性、系统性、平衡性明显增强;绿色已经成为发展的普遍形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贯穿于城市发展方式、建设方式、建造方式等各个环节,发展的可持续性更强;开放已经成为发展的必由之路,更加积极地融入“一带一路”,市场主体引进来的质量更高,走出去的步子更大,市场和资源空间更为广阔;共享已经成为发展的根本目的,“以人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得更细更实,住房和城乡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发展的根基更加牢固。

(三)前所未有的社会发展基础带来新的机遇。我国已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们经历了波澜壮阔的城镇化进程,城市发展和乡村建设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建成了大规模的住房保障体系,住建产业在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举足轻重,住建事业发展积累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制度基础和人才基础,韧性强劲、底气十足。习近平总书记对住建工作高度关注、寄予厚望,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未来可期。

(四)省市的良好战略规划带来新的机遇。山东省经济转型升级的突破和新旧动能转换的试点,为临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也为我市建筑业及城市建设的发展提供了平台。伴随原来的“一带一路”“两区一圈一带”等重大战略的持续实施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长三角产业转移”等新区域协同发展战略的加快推进,为我市争取上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项目带来了新的契机。“力争到2025年,把临沂打造成长三角一体化节点城市、市域全境普遍受益都市体”的战略定位,将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五)市委的支持和坚强领导带来新的机遇。市委确定的“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的建设临沂的战略转变。产业结构持续调整、传统产业绿色化升级改造。行政体制改革成果深化,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市场秩序不断规范,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公平竞争环境。将进一步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和建筑业转型升级。

(六)城市品质提升带来新机遇。城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引擎,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点,千万农业人口将转移到城镇,对民生改善、城乡建设、社会治理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基础公共服务设施、租赁住房、棚改旧改等领域补短板蕴含巨大投资和消费潜能。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城乡要素、服务、设施、经济将深度融合,有利于消除壁垒,打通堵点,促进双循环。实施高水平扩大开放战略将倒逼建筑业等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重塑产业链条,提升综合实力,参与国际竞争。

面对新阶段、新机遇、新挑战,我们必须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承担起住建事业在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中的神圣使命,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抓住机遇,应对挑战,趋利避害,奋勇前进,努力在高质量发展中赢得优势、赢得主动、赢得未来。

第三章 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一、“十四五”时期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和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高质量发展基本要求,按照省委关于临沂“三个定位”的发展要求,适应新常态,抢抓新机遇,推动优势变强势、特色变亮点,以城市更新和城乡融合发展为总抓手,突出抓好城乡融合发展、城市品质提升、建筑强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住房制度完善等重点工作,全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十四五”时期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基本原则

1.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落地见效,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2.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集中力量办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生实事,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提高城乡建设水平,改善群众居住条件,让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色更足。

3.必须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全过程和各环节,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和住建产业发展方式,努力实现住建事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4.必须坚持积极融入新格局。充分发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要支点作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扩大精准有效投资,促进消费扩容升级,畅通循环通道渠道,打造新的增长点。

5.必须坚持深化改革。聚焦解决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扩大有效制度供给,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坚决破除制约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束缚和各种藩篱,增强发展活力和动力。

6.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展的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强化政策协同,统筹发展和安全,协调推进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两个体系建设,把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强化全周期管理,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十四五”时期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奋斗目标

1.城市品质实现新提升。城市发展模式加快向内涵集约型转变,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先进现代、绿色节约、美丽宜居、智能韧性,“城市病”得到有效治理,城市抵御风险能力大幅提升,生活品质、环境品质、人文品质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2.乡村建设达到新水平。村居特色更加鲜明、建设管理更加精细,农房质量安全达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得到有效保护,乡村更加美丽宜居。

3.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更加健全。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住房品质进一步提升。住房保障更加有力,租赁市场有序发展,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得到有力缓解。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扎实推进,群众住出新的幸福感。

4.产业升级实现新突破。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建筑企业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支柱产业地位更加巩固。房地产业集中度加快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设计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取得积极成效,物业服务业规模化、品牌化、标准化、专业化程度显著提升。

5.改革攻坚迈出新步伐。行业改革更加深入、系统、全面,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市场主体活力全面激发。“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营商环境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绿水青山真正变成企业的金山银山。

6.安全生产筑牢新底线。完善住房建设标准规范,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住房设计和建设水平,全面推进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安全质切实提升安全质量管理水平。

第四章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

一、加快城市更新行动,提升城市品质

(一)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践行“一个尊重、五个统筹”理念,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发展方式由粗放外延式向集约内涵式转变,促进城市提质增效。借鉴发达城市先进经验,将城市更新理念融入城市建设各方面、各环节,抓好顶层设计、系统谋划。结合我市实际,形成了《临沂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实施意见》。开展城市更新区域现状调查评估,形成城市更新区域评估报告。结合建筑质量、风貌特色和更新目标,制定城市更新实施方案。以补齐发展短板、传承历史文化、改善人居环境、激发城市活力为目标,抓好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加快基础设施更新和社区建设,让老城显韵味、换新颜。

(二)有序开展城市体检

科学选定城市体检指标,以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自然资源部推荐的城市体检指标体系为基础,立足新发展阶段,紧扣商贸物流、滨水宜居、沂蒙精神、书法文化等城市特色,重点关注人居环境、交通拥堵、基础配套等城市问题短板,以“基础指标+特色指标”形式,建立健全“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常态化工作机制,构建符合我市的城市体检评估体系,形成《临沂市城市体检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城市体检数据收集培训会,组织各部门填报指标数据。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在广场、车展、社区等地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邀请市民参与城市体检。加强城市体检评估信息平台建设。把城市体检评估结果作为制定城市建设相关规划、年度计划和项目清单的重要依据,确保城市体检评估成果落地见效。

(三)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

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充分发挥城市设计在完善城市空间形态、塑造城市特色风貌、保护传承历史文化、营造宜人生活空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突出地方特色,注重文明传承、文化延续,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保护山水城传统格局,完成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和报批。按照应保尽保原则,做好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推动历史建筑数量为零的市县全面“清零”,全部测绘建档。按照“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要求,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检评估。加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破坏历史文化遗产行为。推进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与城市和城区生活有机融合,以用促保。

二、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扩容升级

“十四五”期间,坚持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刚性约束条件,以建设美好人居环境为目标,促进公共服务设施合理布局,推进城市功能区融合,建设综合功能街区,实现职住平衡。统筹存量和增量、地上和地下、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发展,合理布局、集约建设,推进城市水系统、交通系统、能源系统、环卫系统、园林绿化系统等设施规划协同衔接,打造集约高效、经济适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体系。

(一)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1.全面打好快速路网攻坚战,缓解出行压力。“十四五”期间,中心城区按照先环后射、分期实施、系统建设的思路,加快推进快速路建设,全面构建“内环+射线”、成网成环的快速路网体系,实现内环高架路闭合成环。实施沂河路快速化改造、温泉路快速化改造、内环北线快速化改造等环线快速闭合工程。实施滨河大道拓宽和快速化改造工程,通达路祊河桥及两岸立交改造等工程。加快推进联系外围高速出入口、重要交通枢纽等工程建设,实施雄安大道、沂蒙路北段快速化改造、启阳机场快速进出通道、长春路东段改造等工程。实施西安路沂河桥、湖北路沂河桥等跨河通道工程,实现各组团之间的快速通达。进一步完善片区路网建设,加强慢行系统建设,保障行人路权,提高中心城区交通出行效率,增强市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2.实施排水设施补短板行动,提高城市韧性。坚持“自然与人工相结合,地上与地下相结合”原则,构建“源头减排、雨水收排、排涝除险、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围绕城市易渗易涝点,大力实施雨水口和排水管渠改造工程,建设雨水滞渗等收集调蓄设施,实现源头减排。升级改造城市易涝点的排水防洪泵站,并建立配套控制系统。对《临沂市城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进行修编,指导排水排污工程建设,建设八一路方涵、陶然路方涵、通达路方涵等工程,因地制宜推进老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和改造,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现建成区易涝区最大退水时间≤2小时,重要地区≤1小时。“十四五”期间,城市内涝防治达到30年一遇以上的标准。

3.抓好城市综合管廊运营管理,提高入廊率。集约利用地下城市空间,根据《临沂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推进各类管线入廊收费标准制定等工作,合理安排各类管线走向与入廊顺序,发挥已建成管廊的功能和社会价值。协调做好综合管廊建设、运营管理及相关政策文件出台制定以及落实工作,保障综合管廊高效有序可持续发展。

4.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以治理城市內涝与黑臭水体为突破口,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力争到“十四五”末,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的40%完成海绵城市改造。“十四五”期间,优化海绵城市项目验收办法,组织考评一批示范工程。将所有海绵城市项目建立台账,纳入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平台。完善政策标准体系,出台制定《临沂市城市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海绵城市规划建设技术规范》、《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图集》、《临沂市海绵城市编制深度指南》等规范性文件,明确建设标准及规范。结合城市棚户区、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片区开发等,中心城区建成海绵城市标准区域75平方公里。

(二)全面提升公用事业保障能力,优化城市能源结构

1.增强储气调峰能力,完善城市能源安全保障。完善天然气管网,推动城市储气调峰能力建设,健全天然气调峰、应急和安全保障机制,开展燃气安全风险整治,加强燃气领域安全监管,保障居民生活和冬季采暖用气安全。继续深化“气化临沂”工作,加快燃气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镇燃气公共服务体系。

2.建设跨区域热源输送管道,提升城市集中供热能力。深入挖掘现有热源、工业余热利用潜力,建设国能费县热源长输供热管网,实现跨区域热源输送,不断提升城市集中供热能力,推动城镇集中供热设施向农村延伸。在集中供热覆盖不到的区域,积极稳妥推进清洁能源取暖,逐步提升清洁取暖比重。

3.推进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强化多级供水安全保障。推进全流程供水设施升级改造,加强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管理,推动向供水企业移交,实施全过程风险管控,保障用水供应和水质安全。扩大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推进实施应急水源、备用水源工程建设,推进供水水质深度处理工艺全覆盖,保障饮用水安全。到2021年所有供水水厂全部进行深度处理工艺改造,城市供水厂出厂水、管网水和管网末梢水稳定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加快实施城市供水老旧管网改造,建立供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推进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工作。

(三)推进绿色低碳县城建设,打造县城重要载体

着眼于强基础、补短板、利长远的目标,不断强化保民生、保发展、保安全的能力。结合新型特色城镇化发展和疫情暴露出的县城城镇化短板弱项,大力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促进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市政公用设施提挡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扩大有效投资、释放消费潜力、拓展市场纵深,为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提供重要支撑。推进绿色低碳县城建设,制定出台《临沂市推进绿色低碳县城建设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各项奖励激励政策,加强绿色金融支持力度,统筹实施绿色低碳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持续提升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水平。

三、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实的措施,加快推进我市村镇建设,促进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为建设美丽村镇贡献力量。

(一)分类引导小城镇高质量发展

深化小城镇建设发展路径探索,加强小城镇建设指导,发挥小城镇“城尾乡首”优势,研究制定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谋划,推进基础设施延伸,打造城乡高质量融合发展新引擎,培育一批示范性小城镇。

(二)着力提高农村住房品质

提升农房设计建设水平,鼓励建筑师、设计师、工程师下乡,健全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抓好农房建设管理,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对于新发现的4类重点对象和即时帮扶人员的危房,精准分类组织施策,能改则改,宜搬则搬,及时予以解决;同时加强对B级农村住房的动态监测,一旦发现转为C级或D级危房,及时进行改造,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三)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

因地制宜、科学引导,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充分调查研究,多种模式推进,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由目前的政府包办模式向市场化、规范化运作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农村改厕工作成效,持续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十四五”时期,全市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农村改厕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厕所粪污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水平稳步提升,长效管护机制不断健全完善。

(四)稳妥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建设

根据资源禀赋条件,因地制宜,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科学选择农村清洁取暖方式,对城乡结合部、中心小城镇农村,优先发展集中供暖;其他农村地区,积极推进生物质能、“煤改电”等清洁取暖方式。同时,争取省市县各级财政补贴力度,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确保资金来源。全面完成省定农村清洁取暖任务目标。

(五)持续推进特色镇村保护发展。

充分挖掘沂蒙乡村民居特色,扎实做好特色村镇、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积极探索传统民居保护利用方式,引导村民构建富有沂蒙乡村气息、与自然环境协调,又能适应现代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的特色村居风貌,进一步传承历史记忆,提升文化价值,助力乡村振兴,打造村镇建设特色名片。

四、深化建筑业改革,构建行业发展新优势

以加快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为统领,以提升建筑业规模总量、质量效益、发展潜能、品牌价值为目标,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为重点,到“十四五”末,全市建筑业产值突破2000亿元。

(一)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

推广钢结构建筑、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建筑全装修,提高建筑品质。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探索5G、物联网、人工智能、建筑机器人等新技术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创新与集成应用,促进建造方式“智慧”升级。开展智慧工地创建活动,以政府投资的公建项目为试点,分阶段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加大高新技术在现场施工管理中的应用,提高现场智慧化管理水平,逐步实现新开工建筑工地全面推广智慧工地建设。

(二)提升建筑行业综合竞争力

发展壮大龙头骨干企业集团。建立重点扶持发展企业名录,引导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参与混改、股权置换等方式晋级扩面。做优做精专业企业。引导中小型勘察设计企业、中小型施工总承包企业向具有较强专业技术优势和特色专业设计、施工方向发展,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扶持竞争力强、特色明显的装饰装修、建筑机电、桥梁隧道等专业化企业做优做精。鼓励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劳务企业向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转型,鼓励大中型劳务企业利用自身优势搭建劳务用工信息服务平台。支持长期配属大型施工企业从事劳务作业、具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班组长和小微劳务企业,组建专业作业企业。支持应用绿色施工技术、装配式施工技术、信息化技术等专业能力的新型建筑业工业化承包服务企业发展。支持省内骨干企业采取与央企、省外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方式,加快“走出去”步伐。对本市综合实力排名前15的企业,认定为“临沂市建筑业骨干企业”,扶持加快进入国内外高端市场。

(三)加快发展勘察设计行业,稳步推进工程监理改革

1.引导勘察设计企业发展壮大,倡导增强勘察设计竞争力,规范市场秩序规范,使勘察设计行业整体水平大幅提升。大力推广应用减隔震技术,切实提升房屋工程应对地震能力。高度重视消防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2.研究制定促进监理行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依法合理确定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不断提升监理行业工作质量和信息化水平,实现差异化发展。

(四)规范建筑业市场秩序

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评价在招标投标、评先树优等环节的应用。对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实施建筑市场主体“黑红榜”制度,建立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依托全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实行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建立健全工资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式管理。加强拖久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惩处,对违规企业和个人落实建筑市场“黑名单”制度。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引导建筑工人通过司法、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持续开展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严查重罚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围标串标、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完善建筑工程项目质量保障体系

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工程质量区域评估,坚定不移建设质量强市。加大对于检测和商混质量的管控,深入开展住宅工程常见问题治理。推进工程质量保险机制,在住宅工程试行质量保险制度。对临沂市常见质量问题治理防治手册进行修订。大力推广样板开路制度,所有住宅工程施工现场普及常见问题治理样板。每季度全市范围内开展对检测机构及混凝土企业的专项检查。加大对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的培育工作,推进实体质量标准化,每年度召开工程质量标准化现场观摩会,着手出台工程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

(六)夯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基础

1.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安全管理。从严把控初步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查,加强超限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和施工图审查,源头上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努力打造“百年建筑”。全面落实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注册执业人员终身责任。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备案程序,严格备案条件,确保程序规范。

2.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强化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加快建立覆盖企业和项目内部各层级、各岗位和施工全过程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加强施工安全监督队伍建设,健全检查抽查和差别化监管机制,完善施工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积极推进“互联网十”安全监管,提升监督检查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强化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关键风险防控,加快完善相关标准规范。建立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强化警示教育,推广实景、实操、体验式安全教育新模式,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引入市场化保险机制,探索第三方风险管理渠道模式,规范事故预防服务机制。推广应用先进可靠的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

五、创新建设科技,推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

(一)大力发展建设科技。继续推广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开展绿色施工和智慧建造技术研究,积极推行绿色建造方式。树立“百年建筑”的理念,在进一步推广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上,大力推广“百年建筑”新技术,不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劳动生产率和科技对行业发展的贡献率,推动我市由建筑业大市向建筑业强市迈进。

(二)加快推动建筑业信息化建设。以BIM技术为牵引,推进建筑业信息化建设,研究出台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指导文件,提高工程设计、生产、施工、管理各环节的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促进信息化与产业化深度融合。推进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应用试点,运用物联网技术,以装配式建筑生产全过程产业链为主线,研发应用临沂市装配式建筑全过程监管云平台。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完善质量追溯机制,利用信息化技术实现质量终身追溯,实现建筑产品全过程追踪管理。积极推动智慧社区建设。

(三)加快建造方式革新。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装修,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工程全面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建设,持续加大内墙板、预制楼梯、预制楼板等成熟预制部件推广应用力度。加快推广钢结构建筑,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或者抗震烈度8度以上地区的新建校舍项目全部采用钢结构建筑,建设一批高品质、成规模、大开间的钢结构住宅项目。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建筑工程中创新应用,培育智能建造产业,着力提升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建材,不断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四)深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稳步提升建筑节能低碳水平,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政府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因地制宜对现有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开展绿色节能改造。依托装配式生产基地,大力发展高性能节能门窗、夹心保温复合墙体、叠合楼板、预制楼梯以及成品钢筋,支持发展装饰与保温隔热材料一体化解决方案,不断提升装配式建筑应用比例。完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制度。推动高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发展。

六、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

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制,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突出稳字当头,保持战略定力,编制“一城一策”调控方案,保持市场稳定。

(一)多维度提升商品房品质

1.打造高品质住宅。持续推进房地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满足人民美好居住需求为目标,打造升级版房地产业,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设计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从空间、功能、服务等多维度提升住宅品质,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大力发展绿色住宅、健康住宅、智慧住宅,满足群众健康居住、美好生活需求。积极引导开发企业争创广厦奖。统筹推进成品住宅,强化技术集成,改进施工方法,提高成品住宅的可改造性和耐久性。综合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推动智慧住宅建设,为住户提供智能化居住体验。

2.转变房地产开发模式。深刻把握城市发展的战略定位,转变传统开发运营模式,向“城市运营商”“生活服务商”转型。推进开发定位由单一的住宅开发走向城市复合功能的开发,不仅为居民提供舒适的居住空间,更要为城市提供美好的公共生活空间。经营业务由开发建设向住房租赁、物业管理、项目后期运管及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工程业务延伸,延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实现产业与城市功能互补、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深度融合,为传统房建项目和城市发展注入新活力。

3.完善基本公共服务配套。充分考虑交通、服务设施承载力及居住环境舒适性要求,合理控制居住区规模、容积率等规划指标,增强居住区绿地和公共开放空间可达性,创造人文、舒适的居住生活环境。在居住区规划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配套。推动适老宜居社区建设,新建居住区和既有建筑改造中充分考虑适老化和健康需求,倡导应用无障碍、无接触及适老化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提升居住安全性、便捷性和舒适性。

(二)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

1.建立房地产市场全过程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严格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准入。从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企业控股股东的资信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达不到核定资质等级要求的,连续两年未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有严重不良经营行为、违法违规行为突出的,或因企业原因引发重大投诉、上访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开发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建设临沂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平台。制定《临沂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房地产开发综合信用制度与评价体系。

2.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动态监管。依托行政审批部门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信息平台,全面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商品房预售许可及预售资金监管、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三项制度,实现立项报建阶段、开发经营阶段、验收交付阶段闭合管理,形成贯穿商品房开发、建设、销售全过程的监管体系。依托市房地产市场调控领导小组,推行信用评价成果与行政审批相挂钩,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联合管理机制。

3.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管理,保障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使用预售资金、未将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逃避资金监管的行为。规范监管账户冻结、资金划扣管理,严禁法院划扣监管账户监管资金用于清偿房产开发企业的其他债务。

(二)健全房地产政策协同机制

建立住房供给与土地、资金供给联动机制,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强化规划引领,编制完成《临沂市住房建设规划(2021-2025)》,实现“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编制全覆盖,合理安排住房建设规模和结构,引导土地供应和金融投放,促进住房市场供需长期平衡、房价稳定。加强监测监管,促进住宅用地供应市场稳定。配合金融部门管控房地产融资规模,防止资金过度进入房地产市场,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认真执行差别化住房税收和信贷政策,满足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

(三)强化房地产市场监测预警

完善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指标体系,实行交易数据日报制度,强化形势分析研判,加强对重点片区、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的指导。对异常波动快速反应,发出预警提示,提出对策建议,指导稳定当地市场。改造升级网签备案系统,做到商品房、存量房、租赁房全覆盖,加强部门信息互通共享,提高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发布市场形势和政策信息,正面引导舆论,稳定市场预期。

(四)巩固房地产规范市场秩序整顿成果

继续开展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环节的违法违规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对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规售房、返本销售、售后包租、合同欺诈、捂盘惜售、未批先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掌控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逐步提高预售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或项目推行现房销售。提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管理水平,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依法受到保护。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市场销售行为,减少买卖双方的矛盾。

(五)及时妥善处置各类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

严格落实《山东省房地产市场风险防控应急预案》。配合做好烂尾工程及闲置厂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妥善处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参照烂尾项目整治工作的成功经验,建章立制,努力防范新的烂尾问题出现。切关注商业办公房地产运行情况,调整优化商品房供应结构。

七、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弥补结构性供给不足

围绕住房这一关系民生福祉的关键问题,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一)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1.培育多元供给主体。加快发展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企业、房产经纪机构、资产管理公司等拓展租赁业务,重点发展自持物业的住房租赁企业。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租赁住房投资、融资、建设、收储和运营管理业务,对住房租赁市场发挥引领带动和稳定器、压舱石作用。

2.完善长租房政策。适度新建、盘活存量,多渠道筹集租赁房源,引导国有和民营企业共同参与。完善支持住房租赁优惠政策,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加大租赁住房金融支持,鼓励保险、基金、信托等金融机构投资租赁住房,推动住房租赁企业发行租赁住房建设债券,鼓励银行提供长期、低息贷款,稳步发展租赁住房投资基金。保障租赁双方特别是承租人合法权益,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构建长期稳定的租赁关系。

3.强化住房租赁市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合理调控租金水平。严格落实住房租赁条例,加强对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信息发布、资金使用等全流程监管。建设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对租赁机构登记备案、房源核验、信息发布、网签备案等环节重点监控。规范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管理,严禁套取使用“租金贷”,严格监管“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经营行为。

(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1.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以新就业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为重点,统筹实物和租赁补贴保障方式,结合资源禀赋和需求,稳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按照“供需匹配”、“职住平衡”的原则,合理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闲置和低效非居住存量房屋和新供应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落实土地、财政、税费、金融、价格等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有效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

2.做好公租房保障。以政府为主按需发展公租房,分类合理确定准入门槛,实行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对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对环卫、公交、医疗、物业等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行业符合保障条件的一线职工,优先配租公租房,解决阶段性住房困难。

3.科学有序发展人才住房。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统筹商品住房、市场租赁住房等社会资源和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公共产品,通过实物和货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科学确定人才住房建设规模和数量,逐步建立健全人才住房保障体系。

4.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借助城市更新行动,完善棚改协调推进机制,继续深入推进棚改项目“快建成、快配套、早交付、早入住”专项行动,对历年来的棚改项目进行系统全面梳理,对存在逾期未竣工交付和逾期风险的项目,对症下药、分类施策,明确完成时限,严格落实整改。

(三)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多措并举,将老旧小区改造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同时推进老旧小区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工作。“十四五”期间,在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基础上,确保完成2005年前建成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的85%以上。

1.建立老小区改造项目数据库,摸清底数。指导各地依据地方财力、居民改造意愿、改造迫切程度等,制定计划、分类推进、先易后难、力补短板,不搞“一刀切”,达到各具特色的整治效果。

2.综合运用“4+N”改造方式和融资模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引导水电气暖信等专营单位出资参与相关管线设施设备的改造提升,引入各类专业机构投资参与养老、托育、社区商业等设施的改造、建设和运营。

3.运用共建共享理念,积极组织居民参与,调动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支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社区自治中的引领作用,探索建立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机制,维护改造更新效果。

4.积极推动完整居住社区建设。以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为目标,开展城市居住社区设施补短板行动,因地制宜改造市政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快建设绿色社区、智慧社区。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线上线下社区服务业,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组织、业主参与、企业服务的居住社区治理机制,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提高物业管理覆盖率。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发挥居民群众主体作用,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

(四)打造现代物业服务业

1.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工作。稳步推进《临沂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工作。集中推进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全覆盖,着力构建“党建引领”的物业管理工作新格局。开展考核评价,完善以信用为核心的物业服务市场监管体制。改进物业服务管理,制定物业行业星级评定办法,每年培育创建一批物业服务示范项目、品牌企业。推行无人管理小区、弃管小区由街道兜底管理制度,逐步实现改造后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2.大力发展智慧物业。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广泛运用5G、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构建居住社区生活服务生态,为居民提供智慧物业服务。支持物业服务企业联合建设通用、开放的管理服务平台,降低平台建设运营成本,提高服务资源整合能力。鼓励大型物业服务企业开放自有管理服务平台功能,拓展服务范围,为中小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平台支撑和技术支持。引导各类管理服务平台加强与电商、科技、金融等第三方平台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对接、互补,打造绿色、集群、智慧、协同、阳光物业,让居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广泛运用5G、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居住社区生活服务生态,为居民提供智慧物业服务。支持物业服务企业联合建设通用、开放的管理服务平台,降低平台建设运营成本,提高服务资源整合能力。鼓励大型物业服务企业开放自有管理服务平台功能,拓展服务范围,为中小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平台支撑和技术支持。

八、政策法规

不断加大住建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力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深入贯彻“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落实落地。推动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推动住建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再造,全方位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夯实思想建设基础,锤炼过硬住建干部队伍,建强基层组织“战斗堡垒”,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用好“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学习平台,强化理论武装,增加“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追究力度,保障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为住房和城乡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推动重点领域的立法和修订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本着有利于履行建设管理基本职责,改善民生服务、解决群众关注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的完善和提升建设制度体系。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规范和约束。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住建队伍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以“放管服”改革为重点,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落地见效,推动行政许可服务提质增效。

三、坚持党管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引进专业人才。整合和利用好优质教育资源,认真做好建设领域人才引进和人才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建筑行业人员整体素质。继续做好继续教育和关键岗位培训。建立健全建筑业农民工培训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建筑农民工的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对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管理,提高农村建筑从业人员业务、安全知识,构建适应建筑业行业特点和要求的农民工培训体系。拓展具有技术含量的道路、桥梁、隧道、城轨、港口等施工领域专业人员培训。

四、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强化规划计划衔接

建立以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为统领,以各行业专项规划为支撑,由各级规划共同组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住建领域规划体系。各行业专项规划围绕本规划提出的重点任务,制定细化落实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县区规划既要加强与省、市级规划衔接,又要因地制宜,符合地方实际,突出地方特色,解决当地实际问题,切实有效管用。强化规划指导性和约束性,通过年度计划分解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强规划实施评估,全面掌握规划实施效果,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加强行业统计工作,夯实统计工作基础,完善统计指标体系,提高监测、统计、分析能力。

五、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防控不松懈

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确保防控不松懈、疫情不反弹、发展不停步。加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工地疫情防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细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强化企业和个人风险防控意识。加强城市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及售楼处、房产中介门店、房屋租赁机构等经营场所消毒,做到防控机制到位、物资措施到位、员工排查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安全检查到位。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城市供水、供气、环卫保洁等市政公用企业运行监测,落实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各项措施,保障城市运行和居民生活。

六、坚决防控舆情风险,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

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做好房地产市场、住房保障、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城市管理、市政公用服务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情回应,正面引导舆论。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主管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与新闻媒体加强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快速反应、主动发声、正面回应,引领主流舆论,确保和谐稳定。

宏伟蓝图已绘就,扬帆奋进正当时。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凝聚力量、同心同德、开拓奋进,为实现“走在前列、全面开创”,加快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市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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