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lyymsyzx/2023-0000031 | 公开目录: | 学生资助 |
发布机构: | 临沂益民实验中学 | 发布日期: | 2023-09-14 |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档。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一般困难学生”。
1.学生基本生活费用低于学校所在地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学校)学生)日常平均消费水平;
2.父母务农无其它经济来源,有两名子女同时在接受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普通学历教育,家庭经济负担较重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3.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困难学生”。
1.父母务农或父母一方暂时失业,家庭成员中有残疾或疾病且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
2.因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家庭财产损失较重的;
3.单亲家庭且单亲父(母)无经济收入或收入无法维持学生本人学习、生活需要的;
4.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经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学生)、孤儿(学生);
3.经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4.经县级及以上总工会认定的特困城镇家庭子女;
5.经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6.直系亲属中有长期患重病,且医疗费用数额巨大,造成严重家庭经济负担的;
7.烈士、优抚家庭子女等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民政部门指定的救助对象;
8.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9.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遭遇突发重大疾病或意外)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三、学校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成立了三级困难学生的认定组织,保证认定工作的公开透明。
一级组织:校级认定小组
组 长: 王怀市
副组长: 张永坤
成 员: 侯自远 孙自达 王 超 薛云湘
校级认定小组职责:负责组织、审核和管理全校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二级组织:年级认定小组
成员: 薛云湘 王超 李建启 张前堂
年级认定小组职责:负责年级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三级组织:班级认定小组
成员:各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
班级认定小组职责:负责各班级困难学生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