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lydssezx/2023-0000014 | 公开目录: | 收费信息 |
发布机构: | 临沂第三十二中学 | 发布日期: | 2023-09-14 |
临沂第三十二中学收费公示、管理制度
一、收费公示制度:
为了规范收费公示行为,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作“教育收费公示牌”。
(二)把收费公示按上级部门规定形式公示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并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算单位以及价格监督举报电话进行公示。
二、收费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规定项目的标准和范围进行收费,未经批准的收费项目,不得收取。收费标准要张榜公布,增强透明度,接受监督。学校收费一学期只能一次,一律由学校财务室收费,其他处室(包括年级、班级、个人)不得私自收款。要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二)代收费的使用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或以拨代支,虚列虚报,私设“小金库”。
三、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建立收费责任追究制度,是为了加强依法收费,规范收费行为,健全收费制度。因此本校对所有收费行为采取如下措施:
(一)对违反上级有关收费方面的文件精神,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违规收费的责任人,以及隐瞒实情不上报的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二)对违反规定,造成重大违规收费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