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lydssezx/2023-0000030 | 公开目录: | 教学信息 |
发布机构: | 临沂第三十二中学 | 发布日期: | 2023-09-14 |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教学管理,促进我区中小学教学更加科学有效地开展,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号)《临沂市提升中小学教学质量50条》(临教科研字〔2018〕1 号),并结合《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临沂市普通中小学教学管理基本规范》,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育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办学宗旨,坚持“抓项目建设,促内涵发展”的工作思路,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条 确保教学的中心地位。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尊重学生个体差异,遵循学科教学规律,扎实有效地组织教学活动。学校的一切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教学,着重培育学生的核心素养。
第四条 树立公平的教育观和科学的质量观。切实保障学生平等享受优质教育的权利,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树立以生为本、以学定教的现代教学观,从学科教学走向学科教育,从重教书走向重育人,激发每一位学生的内生动力。
教研科研一体化,促内涵发展。以提升教学质量为中心,以全面落实课程方案为基础,以规范办学行为为保障,以创新课堂教学为根本,坚持“课程、课堂、课题”三课联动,以课堂教学为阵地,以课程建设为抓手,以课题研究为引领,整体推进学校内涵发展。
教研教管一起抓,提升教育品质。本规范包括项目建设、课程管理、教学管理、教学实施、教学评价、教学研究、组织保障等,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评估学校办学水平、考核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项目建设
第七条 研发项目方案。为更好落实教学目标定位,提高工作标准、开拓新视野、提高新境界,教研部门要积极组织寻标之旅,指导不同层次教干教师结合学校实际深入研讨。教研部门要立足我区教育教学实际,合理定标,积极研发项目方案,引导区域学校践行教学项目化管理策略。
第八条 规范项目管理。教研部门依托区域教科研联合体、名师工作室建设,以名师骨干为核心成立三级专家团队,组建研究共同体,立足项目规划,制定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项目立项标准、级别和管理;项目规划与监控;项目风险与变更和结项管理与成果推广等
第九条 推进项目实施。教研部门分解项目任务,以课题研究方式引领区域教育教学整体推进。学校依据自身优势条件,积极承担教育教学相关研究项目,成立以业务校长为核心的领导小组,组建项目研究团队,制定实施方案,分层组织推进,定期进行研讨。
第十条 总结项目成果。教研部门要经常组织专家,以多种形式跟踪指导学校的教学项目研究活动,及时评价研究成果,总结成功做法并在区域内推广。
第三章 课程管理
第十一条 完善课程方案。围绕学生的核心素养,结合学校办学理念、育人目标、办学特色和教学实际,科学构建课程体系,制定并落实课程方案。课程方案应当包括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结构、课程实施、课程评价、课程管理等。
第十二条 规范课程开设。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课程,不得随意增加或缩减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课程、课时,保障艺体类、技术类、综合实践类等国家课程和传统文化、环境教育、安全教育、人生规划等地方课程的开设质量。要确保学生每天体育锻炼一小时,每周参加课外艺术活动两次。每位学生能够掌握两项健身锻炼的体育技能与一项艺术技能。
第十三条 开发校本课程。基于学生兴趣和发展需求,充分利用学校及周边资源,开发具有本土特色的校本课程。支持教师进行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校本化构建、整合与实施,鼓励教师科学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国家课程的师本化、生本化实施;支持教师开发学科拓展类、兴趣特长类、社会实践类、职业技能类、人文素养类等特色校本课程,鼓励教师承担学校特色课程教学和学生社团指导等工作;重视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教育、书法教育、生涯规划、传统文化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的实施,重视相关校本课程的开发。
第十四条 加强实验教学。学校要建设标准化学科实验室,制订科学合理的实验室管理和使用办法。加强实验教师队伍建设,深化实验教学课程改革,不断加强实验教学规律研究,制定系统的、符合实际的实验教学指导意见。重视实验操作,理化生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开出率达到 100%,禁止以讲实验、画实验、看挂图、看视频代替学生动手做实验。学校要在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和开齐开足开好实验课程的基础上,促进课堂实验教学与课外实验活动有机结合,提高学生动手实践能力、自主设计实验能力。学校要积极探寻对学生实验能力和科学素质监测评估的方式方法。提倡探索实验室与学科教室一体化建设,为学生提供知识学习过程和动手实践过程相融合的优良学习环境。
第十五条 建立自主选课机制。学校要基于学生的个性化需求,提供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搭建学生课程选修平台,尊重学生程选择权,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学校要充分发挥网络平台作用,采用合理选课方式,保障选课有序有效进行;及时对学生进行选课指导,保障选修课在学生发展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实施动态评价,形成选课长效机制。高中段要探索以学科教师为载体的走班教学运行模式,建设与高考改革相适应的选课走班教学管理制度。
第四章 教学管理
第十六条 构建教学管理机构。校长要把握教学改革的主动权、领导权,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突出管理创新,建立符合现代学校发展的管理机构。探索科学高效的年级教学管理和学科教研管理的“双线”管理模式,突出年级实体作用,充分发挥教学管理部门(教导处)、年级组(部)、教研组(备课组)作用,确保教学管理有序高效运行。
第十七条 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教学例会制度》,校长至少两周召开一次教学工作例会,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成果,探讨、反思、解决实际教学中的问题。制订并落实《集体备课制度》《听课评课制度》《教干包靠教研组制度》,校长要经常带头参加学科集体备课、听课评课等研究活动,及时掌握教学动态,加强教学指导。制定落实《学科教学常规》《实验课教学规范》《教师课堂行为规范》《学生课堂行为规范》《作业设置与批阅规范》《体育与健康课教学规范》《现代教学手段应用规定》等规章制度,促进学校各项教学管理向精致化、优质化发展。
第十八条 建全教师专业发展机制。学校制定教师中长期专业发展规划,包括发展目标、发展措施、考核标准和办法等,确保计划的引领性、激励性和可操作性。教师根据学校规划制定自身专业发展计划,包括个人发展的阶段,中期、长期目标和实现目标的学习实践计划等。 学校通过专家指导、交流学习、名师引领、远程研修等多种途径和手段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第十九条 规范教师课堂教学行为。教师要做好充分的课前准备工作,提前候课,站立讲课。上课衣着得体,举止文明、亲切、自然、大方。上课讲普通话,语言要精炼、准确、生动、富有启发性和吸引力;板书清楚,书写工整,用字规范,布局合理,重点突出。上课关闭手机,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中途离开教室,不得拖堂。严格按课程表上课,不得随意调课、缺课。禁止酒后上课。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羞辱学生。
第二十条 严控学生课业负担。学校建立完善学生作业设计、布置、检查、总量控制和质量监控机制。小学阶段一、二年级不留书面作业,其他年级语文、数学书面作业总量不超过1小时,其他学科不留书面作业。初中学段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 1.5 小时,其他学科不留书面作业。高中学段书面作业总量不超过2小时。禁止利用练习册和各种复习资料不加选择直接布置作业。
第二十一条 落实教育教学公开制度。利用学校网站、公
示栏、公共信息平台、致家长的信、校讯通或区域教育网站等多种渠道,落实学年、学期教学工作十大公开:教学管理制度公开、学校课程方案公开、学科教学计划公开、学科评价方案公开、教师任课情况公开、课外活动方案公开、教师教学研究和学科研究情况公开、教师教学活动评价方案公开、学校质量考查安排公开、学生作业和作业量公开。
第五章 教学实施
第二十二条 科学制订教学计划。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分级制订教学计划,包括学校、教研组(备课组)和教师个人三级教学计划。学校教学计划包括学年计划和学期计划,旨在对学校主要教学工作、教学改革、教研活动做出统筹安排。教研组(备课组)学期教学计划包括:本学科各年级的教学研究、课题研究、教研活动等具体安排。教师学期教学计划包括:学段课程标准与教材分析,本学期课程教学任务和目标,学段及年级内容衔接,教学进度安排,教学措施制订及课外实践活动设计。
第二十三条 有效落实备课管理。学校要建立健全集体备课相关制度、监督检查相关机制,坚持个人备课与集体备课相结合,重视集体备课,让集体备课成为常态。备课中要研究课程标准、教材及其他资源,分析学生的认知基础和情感基础,准确把握教学重点难点,预测学生的认知障碍等。教学目标中要体现学生核心素养的培养,关注学生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和实践创新这六大核心素养,做到明确、具体,可操作、可测评、可达成;课堂训练、课堂检测、课外练习设计具有针对性、层次性、差异性;教学设计中要突出教、学活动设计,体现学习过程的自主与合作;选择恰当的教学手段、学习方式和教学组织形式等,力求“教、学、评”一致。鼓励教师充分利用区域或学校网络平台,借鉴优秀网络资源进行网上备课、开展网络教研。要坚持规范教案与特色教案相结合。教案形式可多样化尝试,教案撰写不必一刀切。
第二十四条 努力建设高效课堂。突破模式束缚,改造教学流程。突出学生主体地位,提升学生自主能力,坚持把学生独立思考品质的培养放在课堂教学的重要位置,营造平等、关爱、互动、创新的课堂氛围,努力构建“自主、合作、探究”型课堂,积极探索“轻负担高质量”教学策略,力争形成具有学校特色和教师特色的个性化教学模式。
坚持立德树人,积极探索学科德育,将德育教育融入学科教学之中。关注人文学科中人文元素的挖掘,关注自然科学学科中科学精神、思辨能力的培养,关注学习过程中合作精神的培养等。
探索课堂新形态。学校要不断进行现代教育技术设施、装备的更新与完善,定期开展信息技术应用培训。教师要掌握并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学,积极探索现代教育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基于信息技术支撑下的课堂教学新形态,最大化满足学生学习的个性化需求,培养学生基于技术应用的独立学习能力,提高师生技术素养,适应未来教学变革。
第二十五条 切实加强作业管理。作业设计与布置。树立科学作业观,作业设计应符合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范围和深度,增强作业的开放性、探究性和实践性。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增强作业的层次性、适应性和可选择性,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鼓励学生自己设计作业。提倡作业设计层次性,作业内容可分为必做与选做;创新作业内容和方式,禁止布置机械重复、照抄照搬的作业,禁止给学生家长布置作业。
作业批改与反馈。作业批改要及时、准确,使用规范的批改符号,运用激励性评语。学校要根据学科实际确定批改方式与要求,注重作业批改的实效性,禁止让学生家长代为评改作业。提倡教师写批改记录,对学生作业中反映的问题要做归因分析,共性问题及时在课堂上讲评,个别问题单独交流。通过平台推送的作业,要保障师生互动的及时性,评价反馈的有效性。
第二十六条 严格规范质量调查。期中和期末质量调查作为阶段性检测,由学校命题并组织进行。小学不组织期中质量调查,初中期中质量调查一般安排在学期中间;期末质量调查一般安排在学期末放假前一周。要规范质量调查的组织流程,严肃教师监考纪律,加强学生考风考纪建设,努力创设“诚信、规范、有序”的调查氛围。调查结束后及时阅卷,并进行统计分析,全面诊断教与学的情况。
第二十七条 及时做好学科单元检测。学科测验由任课教师或教研组进行命题(也可采用学生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每个学科每个单元可进行一次测验。精心设计并上好测试讲评课,提高讲评的针对性、实效性,认真实施矫正教学,及时进行补偿。
第二十八条 培养学生自主学习习惯。让学生养成自觉参与、持之以恒的学习态度,获得积极、愉悦的学习体验。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课前准备、预习、听讲、思考、探究、自习、作业、复习习惯。搭建学生学法交流平台,引导学生在不断反思、体验的过程中,掌握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鼓励学校提供硬件支持,搭建网络平台,培养学生运用技术获取资源、选择资源支持学习的能力。
第六章 教学评价
第二十九条 建立质量监控机制。学校要整体规划学业质量评价内容、方式方法、周期以及结果呈现、质量反馈等,保障教学评价的科学实施。教研部门每学年对学生学科素养与发展水平至少进行一次抽样监测与评估,科学抽取样本,及时诊断反馈。
第三十条 采取多元评价方式。倡导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规定内容与自选内容相结合,书面测试与口头测试、动手测试相结合,学科测试与特长测试相结合。考试科目结果实行无分数评价,以等级形式呈现学生该课程的学业水平;考查科目、自选内容、特长测试等结果可采用优秀、合格、不合格或学分等形式进行呈现。提倡学校探索形成有效的学分评价机制,将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测试等各类测试的成绩纳入统一评价体系之中。
第三十一条 合理使用质量调查结果。学校或年级应及时举行成绩分析会,组织教师和班主任对调查结果进行认真分析,反思矫正日常教育教学的不足,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学生质量调查成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应单独反馈给学生,并及时准确地记入学生成长(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不得按学生质量调查成绩对教师和学生排列名次,不得作为评价、奖惩教师和学生的主要依据。
第七章 教学研究
第三十二条 加强教育政策理论学习。定期、多形式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和学科课程标准,引导教师关注教育教学改革新进展,提高科学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三十三条 推进校本教研制度建设。校本教研要以优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师素养、提升教学效率为主要目标,以研究课标、教材和教法为重点,突出建立完善集体备课制度、听评议课制度、教学反思制度、课题集体研讨制度等,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以学情会商为主要内容的校本教研,采取多种方式,科学采集数据,研究反馈形式,聚焦学生成长。
第三十四条 规范校本教研活动开展。教研组(备课组)定期组织教研活动,每次活动须有主题、有中心发言人,每学期每位教师担任活动主讲不少于一次。教研组要加强对学科教学重要问题的研究,每学期开展不少于三个主题研究活动,每次活动要做好活动记录,学校进行不定期抽查。备课组要加强集体备课活动,认真落实集体备课计划,凸显实效性。集体备课要做好过程记录,重视信息技术手段的使用,留存好过程材料。小学集体备课活动每学期不少于四次,中学每学期不少于十二次。
第三十五条 常态化开展课堂教学研究。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开展不同层级的晒课、观课、评课、研课活动。每位教师每学年至少上好一个研究课。10年教龄以下的青年教师每学期要上一堂研讨课,齐鲁名师、特级教师、各级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每年要上一堂示范课或观摩课。教导处定期组织跨学科、跨年级听评课活动,教研组(或备课组)定期组织学科听评课活动,鼓励开展同校和校际间的同课异构等听评课活动。不满10年教龄的青年教师每学期听评课30节以上;10年教龄以上(含10年)的教师每学期听评课20节以上;校长和负责教学的中层及以上干部每学期听评课40节以上。做好听课笔记和评议记录,加强与教师的交流研讨,做到听了要评,评了要改。积极借鉴课堂观察等先进工具,提高听评课实效性。
第三十六条 基于教学实际开展课题研究。学校引导教师熟知课题研究方法与流程,鼓励教师结合教育教学实际,针对教学问题积极开展小微课题研究,切实解决教学实践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提倡合作研究,积极撰写教学札记、案例、论文、论著等。教研部门要适时组织好评价和推介工作。
第三十七条 加强命题研究。学校要建立严格的命题、审题机制,加强教师命题管理,不断提高教师根据不同测量方式命制相应试题的能力。教研部门要定期组织命题质量评价或研讨活动。各类命题要严格依据国家学科课程标准,突出与社会、生活的联系,在考查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重视考查学生学科素养、创新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实验操作等方面的能力,准确反映学生的学习程度。
第八章 组织保障
第三十八条 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开展一次教学专项评估,确定评估的目标体系和反馈机制,建立学生学业水平抽样监测、分析、反馈与跟踪指导机制,并将评估成绩及学生学业水平发展情况纳入学校考核,与校长职级挂钩。
第三十九条 区教研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组织专家定期、不定期的对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情况、教师教学常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并形成指导意见供学校参考。
第四十条 实施规范底线管理,本规范是教学管理的基本底线,对未按要求落实、违反相关规定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当年不能参与教学类评优树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