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lydssezx/2023-0000017 | 公开目录: | 评先树优 |
发布机构: | 临沂第三十二中学 | 发布日期: | 2023-09-14 |
我校师德考评在教师工作千分制考评中占100分。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和区教育局关于师德考评量化实施细则的规定,学校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要求
1.思想政治态度: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加强思想政治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会议,用正确的思想教育引导学生。
2.遵纪守法:为人师表,遵纪守法,关心爱护学校,关注学校发展,严格遵守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制定的《师德十条禁令》和有关规章制度,规范教育教学行为。
3.关爱学生:关注习惯养成,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正面引导,严格要求。看优点、看发展,激励自信。不讽刺、不挖苦、不歧视、不体罚和变相体罚,不把学生赶出教室,上课时间不把学生留在办公室。
4.爱岗敬业: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经常与学生交流与沟通,关注特长培养与学困生转化;教学效果明显、质量突出。
5.团结协作:服从组织与领导安排,具有团队精神,乐于奉献,善于助人,为人坦诚。
二、考核细则
1.出现下列情况每次扣5分。
上课坐讲(乡镇以上医院证明的除外)
上课时接打电话、工作期间带孩子到办公室、在办公室干私活、串岗、溜岗、聚众说笑、拉呱、到处乱逛的、在校内抽烟的。
因工作缺乏爱心、细心、耐心导致体罚或变相体罚,作业量过大被家长或12345投诉经落实情况属实的。
校内乱停放车辆或自行车、电动车不按要求停放车辆的,办公室内乱用大功率用电器,办公室室内电动车充电的或飞线充电的,乱扯乱晒私人物品影响创城现象的。
2.出现下列情况每次扣10分。
在课堂等公开场合散布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等错误言论,造成较大影响的;未按规定参加公益活动的;道听途说、编造谣言、挑拨离间、造成同事不团结的;擅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乱推销资料的;行为不端、品行不良、侮辱学生、不能为人师表的;旷课一节、酒后上课、课上抽烟的;正常上班时间在办公区内打牌、下棋、打球、玩电脑游戏、看影视片等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的;对检评组公布的量化结果有疑异,不冷静处理寻求合理解决,当场与相关教干吵闹或有其他过激行为的。
3.出现下列情况,除承担相应责任外,每次扣20分。
打架骂人、酗酒闹事、中伤他人的;让学生从事不安全活动、擅离职守、造成学生伤亡事故的。
4.出现下列情况,除调离教学岗位外,每次扣20分。
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成绩低下、经过测评50%以上学生不满意的,扣师德积分20分,同时调离教学岗位。
5.出现下列情况,除接受相关处理外,师德记0分。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反国法受到法律机关打击的。
(2)从事有偿家教的,经查实的;违反规定在外任职的。
(3)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的。
三、考核程序。师德年度考核主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满意度测评(40分)。利用“微信小程序”、网络问卷等形式,组织学生和家长(共同)对被考核教师职业道德等状况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班主任在本班学生和家长中测评,任课教师在其所教班级中随机抽取一个班进行测评,参加测评人数不低于全班人数的80%。满意度测评每学期开展1次,每次测评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计入师德年度考核总成绩。
2.教师自评(15分)。被考核教师总结一年来自身师德表现,对照师德考核内容和评价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填写《临沂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自评表》。
3.教师互评(15分)。组织全体教师围绕师德师风表现情况进行互评。
4.学校测评(30分)。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参照满意度测评、教师自评和互评等情况,结合教师平时师德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5.师德学习、活动(20分)
(1)积极参加师德学习并写出师德学习笔记。(5分)
(2)积极参加学校公益捐款等活动。(5分)
(3)积极参加强国学习(10分)
每天的强国学习平均分达到40分此项成绩得为10分,每低于1分扣此项得分0.25分,扣完为止。
四、附加分
1.参加师德演讲比赛参照同级讲课比赛赋分。
2.参加学校组织的无偿献血活动每次加10分。
3.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酌情加1--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