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lyshxx/2023-0000006 | 公开目录: | 教研信息 |
发布机构: | 临沂沭河学校 | 发布日期: | 2023-09-14 |
临沂沭河学校教师专业发展评价办法
占千分制考核中的30分
一、指导思想:
1.注重培养名师,创造条件鼓励教师搞好教科研,积极承担教科研课题,认真踏实进行课题研究,注重过程研究和积累,确保课题研究的实效性。
2.鼓励教师积极学习教育教学理论,认真落实课改要求,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讨与评比,撰写与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论著。
3.鼓励教师积极发现、培养特长生,辅导学生参加各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活动。
二、评估办法:
(一)课题研究(5分)
1.课题立项:
课题在国家、省、市、区、校立项的,一次性给课题负责人分别计入5、3、3、2、1分(第一负责人计2/3,第二负责人计1/3,下同)。
2.课题实验过程:
能认真进行实验,及时写出阶段计划和总结,积累好实验数据、资料等,形成实验过程的档案。采取阶段抽查和期末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学期给负责人计入0-3分。
3.课题结题:
课题按时、顺利结题的:课题负责人按国家、省、市、区、校级分别计5、4、3、2、1分。
课题成员可获相应加分,4人以内(含4人)的按1/3计分,超过4人的按1/4计分。
4.课题延期:
延期期间不再加分。上报结题材料后,被相应主管部门延期的按立项分值扣分。
5.课题终止:
按立项分值的2倍扣分。
6.教科研成果获奖:
课题结题后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3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分;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1、0.5分(以获奖证书原件为准)。
7.教科研成果现场会:
课题结题并通过教科研成果现场会进行推广的,国家、省、市、区级分别计5、4、3、2分;参加经验交流的,国家、省、市、区级分别计5、4、3、2分(以大会所发正式文件标明交流材料原件、结题证件为准)。
8.说明:
(1) 此办法所指课题为教科研部门规划课题,各级子课题降一级计分;非教科研部门规划课题及各级子课题减半计分。
(2) 教师同阶段原则上只参与一个课题研究,参与不同课题者只加最高分,不累加,最高分计5分。
(二)讲课比赛赋分(5分)
1.由各级教研部门组织的讲课比赛,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2分;区级一、二等奖分别计2、1分;校级一、二等奖分别计1、0.5分。
2.各级教研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按同级讲课比赛一等奖计分;校际交流课按校际公开课计分。
3.非教研部门组织的讲课比赛(电教课、学具课、录像课等)降低一个等次计分。
(三)论文赋分(3分)
1.在正式教育期刊、报刊(在新闻出版总署备案、由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主管)发表的论文,国家级、省级、市级每篇分别加3、2、1分(论文字数在1500字以上方可认定),其中在《山东教育》和《沂蒙教育》上发表的论文分别计2、1分。在增刊、专刊、以书代刊的论文集及其它报刊发表的不计分。
2.由各级教研部门组织逐级评选的论文,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5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1.5、1分;市级一、二等奖分别计1.5、1分;区级一等奖分别计0.5分。(同篇目论文以最高级别等次计分)相同形式评选的教学设计、课件类与评选类论文计分办法相同。
3.论文累计最高分值不超过3分。
注:一篇论文多人署名的,只计前两位,第一作者计2/3,第二作者计1/3;电教论文、师德论文、安全论文等非教研部门组织评选的折半计分;获奖论文须由学校推荐。在各级各类报刊中发表的关于宣传我校的稿件,以同等级别发表论文分值计分。
(四)辅导奖赋分(5分)
1.辅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所获得的集体奖(5人以上),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2分;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分。社会团体组织的竞赛活动,有教育主管部门参与的所获得的集体奖(5人以上),降一级别计分,否则降两个级别计分。
2.辅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所获得的个人辅导奖,按照国家、省、市、区分别计3、2、1、0.5分;辅导学生参加非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所获得的个人辅导奖,按照国家、省、市、区分别计0.7、0.5、0.3、0.2分,可累计加分。辅导奖以证书为准;无证书者以学生所获最高奖次计分,不重复计分。
3.辅导学生作品在国家、省、市、区级报刊上发表的,每篇分别计3、2、1、0.5分,可累计加分。
4.辅导奖累计最高分值不超过5分。
5.音体美信等由政务处考评的教师参考政务处制定的赋分标准。
(五)智慧云平台(6分)
参考智慧云平台考核办法
个人成长档案袋(3分)
个人简介
发展规划
资料分类
具体内容
个人特色
三、备注
以上各项,凡教师个人参加的(不是学校推荐的)有关论文发表、成果评选、学生辅导等有关报刊或获奖证书,要及时上报教科室备案,否则在期末评估时不予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