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lydssszx/2023-0000012 | 公开目录: | 评先树优 |
发布机构: | 临沂第三十三中学 | 发布日期: | 2023-09-16 |
临沂第三十三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评估量化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精致管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我校良好的教师形象,探索教师职业道德评估的科学办法,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临沂三十三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评估量化方案》。
一、师德考核评分细则
(一)依法执教(5分)
坚持政治学习、师德学习、教育法规学习,自觉参加集体学习,工作之余加强自我修养。每学期完成政教处规定的学习内容。
(二)爱岗敬业(20分)
爱岗敬业,坚持出满勤,不迟到早退,不空堂,空堂一节扣5分,其余按照学校考勤记录相应计分。
(三)热爱学生(20分)
1、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讽刺挖苦学生,发现一次或经12345举报查实一次扣10分。
2、不得偏爱学生,不得歧视差生,更不得随意赶走和开除学生,发生一人次或举报查实一人次扣10分。
3、不得侮辱学生和猥亵女生,否则除扣除此项全部分数外,情节严查者由上级组织或司法部门处理。
(四)严谨治学(10分)
1.坚持继续教育学习,每位教师都应参市区、街道、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无故缺席或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扣3—5分。
2.认真完成教学常规,根据教导处检查记录计入师德积分10分。
(五)团结协作(10分)
1、同志之间应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应尊重同志,不挑拔离间、搬弄是非,在校内吵架一次扣5分。
2、应服从学校安排,关心集体,维护学校声誉,不说、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话或事,否则扣除5分。
3、服从学校安排,在学校根据整体工作合理安排工作的前提下(包括学科教学、班主任工作、教研组、年级、后勤服务等),应积极完成,无合适理由不接受安排者扣10分。
(六)家校合作育人(5分)
1、每位教师都应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正确处理与社会及家长的关系。属主观原因与家长争吵一次扣5分。
2、应经常及时地与社会及家长联系,家访,并有家访记录。每家访一次,或与家长面对面交流一次,并上交家访或谈话记录后计2分,没有不得分。
(七)廉洁从教(10分)
1、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否则扣10分。
2、不能强制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发现一例扣10分。
3、不得有偿补课,家长举报经查属实的扣10分。
(八)为人师表(10分)
1、不做不说与上级文件与学校要求不相符的话
1、遵守社会公德,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活动,凡学校规定应参加的集体活动、公益活动不参加的,缺一次扣5分。
2、仪表端庄,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穿着得体,装饰应符合老师特点,应在学生面前起示范作用,在学校规定有要求的重大活动中不按学校规定统一着装的,一次扣5分。
(九)履职填报(5分)
1、每天按时填报履职工作日志,在规定时间内不及时填报,影响学校填报和审阅率的每天扣1分。
(十)强国学习(5分)
1、每天按照要求学习“强国学习”达到相应分数,不达标的视具体情况扣分。
二、考核原则、方法及考核等级确定
1、实行平时检查与集中检查统一,自主学习成绩与集中学习成绩统一,问卷调查结果与师生个人反馈统一,力求做到考核公平、严格、有序,勤总结通报,奖惩分明,激励及时。
2、根据教师师德方面出现的各种不良因素,登记、扣分,记入考核,年终汇总,纳入教师年终考核。90分以上为优秀 80-89分为良好 60-79分为合格 60分以下为不合格 。
三、师德考核考评办法
1、综合考核评分(由学校考评小组进行)(按《考评细则》考评,百分制)占80%;学生评教(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10%;教干评教占10%。按上述四项得出个人总分,并确定分数等次。
2、凡违反“教师行为十不准”之一者,从师德总分中扣50分。造成极坏影响的,取消各种评优资格,并通报批评。
3、凡师德考核不足60分者,评先树优一票否。
四、特殊情况
(一)师德加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学校研究决定,可在师德总成绩里面加2—20分)
1.教师行为受到社会,报刊媒体的高度赞扬的。
2.教师为保卫学生安全、学校财产,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师德减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且情况较严重的,师德考评视为不合格)
1.有违背宪法、法律行为,受到法律机关打击处罚的。
2.品行恶劣,人格行为有悖社会公德,教师职业道德的。
3.由于工作失职给学生造成严重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