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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lyfhlzx/2023-0000044 公开目录: 学生资助
发布机构: 临沂凤凰岭中学 发布日期: 2023-11-15
临沂凤凰岭中学贫困生资助方案
发布时间:2023-11-1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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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资助贫困学生,是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和政府重视教育、关心人才、推进科教兴国的具体表现,为了保障我校贫困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保障贫困学生安全学习,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成长,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助目的

在经济上保障贫困生能顺利完成学业的同时,帮助贫困生树立“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为今后立足社会、服务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资助步骤

(一)贫困生的界定

贫困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在校表现,划定为贫困生。

1、低保户子女(含特困救助家庭子女,下同)。

2、五保供养未成年人。

3、残疾学生。

4、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1500元以下的家庭子女。

5、因受灾、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贫困生评定及建档

贫困生的评定及建档工作主要由团委负责审核、报批和存档工作,具体办法是:

  根据个人申报资料划定为贫困生。贫困生建档程序采取贫困学生本人申请。填写有关申请表,报上级审核,审核结束后,报学校班子领导讨论,讨论并初审,同时建立贫困生档案,并报送给校长室审批。

  贫困生比例采取动态管理,每学年视学校学生实际情况进行一次调整。

三、资助贫困生的工作监督及处罚

学校资助贫困生遵循“弘扬正气、促进学风、扶贫与扶志相结合”的原则,既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又激励他们克服困难,发奋学习,报效祖国,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学校设立举报箱,并视情况作以下处理:

1、贫困生如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受全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含通报批评),学习不努力,成绩明显退步或生活铺张浪费,取消贫困生待遇。

2、学生在申报特困生有弄虚作假、隐瞒虚报行为者,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取消资助资格,已发资助金的予以追回。

二三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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