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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lyxgzx/2023-0000014 公开目录: 招生信息
发布机构: 临沂相公中学 发布日期: 2023-09-14
临沂沂河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1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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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新区义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不含白沙埠镇)。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根据新区适龄学生数量、学校分布、交通状况、学校规模、办学条件等因素,以各镇街公办中小学原划片招生范围为基础,结合学校建设现状,科学调整、确定公办中小学招生范围,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原则,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信息采集报名的方式。即由监护人登录“临沂市河东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区教体卫生局和各学校将及时通过媒体、网站、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坚持区级统筹、分级负责原则。新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统筹协调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各招生学校是招生工作的主体,具体负责本校招生工作。

二、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工作

1.沂河新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①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具有河东区户籍(指沂河新区辖区内河东区户籍,下同)的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2)所需信息: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房权人的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

(3)报名工作流程:手机下载“爱山东APP”→注册并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专栏→选择报名地区“临沂市—河东区”→入学信息填报→申报学区内学校→学校核查→区教体卫生局及相关部门对适龄儿童入学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查→申报学校确认→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

(4)录取办法说明: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类分批依次录取。

①河东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的;

②河东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的;

③河东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的;

④河东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⑤非河东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23年8月31日)。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应高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具有城区户籍,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的,在户籍所在片区学校能够容纳的情况下,可结合学位情况按照户籍迁入时间先后依次录取;如不能容纳,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的原则,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①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沂河新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原则上期满6个月以上;父母至少一方在沂河新区务工或经商;父母在沂河新区有稳定住所。

(2)报名所需信息:①身份信息:原籍户口簿(包含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沂河新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居住证信息。②从业信息:在沂河新区务工者,需有沂河新区或市属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报名时提供参保方身份证号,由人社部门核对审查参保缴费信息);在沂河新区经商者,需在沂河新区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报名时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居住证、社保缴纳或纳税申报等信息需在2023年7月10日前完成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否则,平台读取不到相关信息。

(3)报名流程:手机下载“爱山东APP”→注册并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专栏→选择报名地区“临沂市—河东区”→入学信息填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根据居住证地址,登录平台申报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学校对随迁子女入学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查,结合随迁子女监护人居住证、社保、经商纳税时间长短等综合因素,按空余学位情况依次录取至满额→区教体卫生局复审确认→学校确认→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因申报学校学位不足未被录取的,可继续申请区内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也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或自行申请民办学校。

(二)初中入学工作

1.入学条件。招收具有河东区户籍、沂河新区六年级学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自有房产的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2.招生报名程序。

(1)沂河新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①实行划片招生与对口直升相结合的方式。九年一贯制学校以及本街道只有一所初中的,六年级毕业生直升本校(本街道)初中;非一贯制学校以及本街道内有2所及以上的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实行划片招生。

②属于对口直升的,小学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网上集体报名,落实小学与初中全员交接制度。未到初中报到的,由小学追踪去向并继续动员入学,统计落实情况报区教体卫生局基础教育科备案,同时一份报初中学校备案。

③属于划片招生的,实行个人网上报名。各招生学校依据学生户籍和房产信息,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分批依次录取,具体办法同小学入学报名方式。因学位不足而未被录取的,以及非片区户籍且片区内无自有房产的小学毕业生,服从调剂的,由区教体卫生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初中就读;不服从调剂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或自行申请民办学校。

(2)河东区户籍的区外小学毕业生入学。

报名条件、流程与沂河新区常住人口小学入学报名要求相同。

(3)非沂河新区小学毕业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所需条件、报名流程同小学部分第2条的相关要求相同。

(三)特殊学生群体入学

1.做好家庭困难学生入学工作。按照市教育局要求,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工程,协同扶贫部门,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保障,不让一名适龄儿童因贫失学,确保完成义务教育。

2.做好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工作。各学校要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要巩固农村留守儿童专项保护行动活动成果,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在新生入学、新学期开学报到时,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管理工作,全面了解留守儿童学籍变动情况,将保障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作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学校要依托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对不在校的农村留守儿童逐一核查,要通过电话沟通、入户家访等方式,及时联系并做好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工作,消除留守儿童失学、辍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

3.做好残疾儿童入学工作。各学校要对辖区内残疾儿童进行全面摸底,实行“零拒绝”“全覆盖”,积极推进融合教育,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则,创造条件优先接收片区内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有随班就读需求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得歧视和拒收。对于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根据残疾类型动员其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

4.落实好各项教育优待政策。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其义务教育入学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等情况,按照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简章须向区教体卫生局申报备案,经区教体卫生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须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要坚持免试入学,不得采取统一笔试等方式选拔生源,严禁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擅自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民办学校,由区教体卫生局统一组织,采用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严禁民办学校掐尖招生。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新生录取信息报区教体卫生局。

(五)依法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失学辍学儿童少年比对机制,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要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明确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严禁以“国学班”“诗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确因身体健康等原因需暂缓入学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区教体卫生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各学校要开展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摸底排查工作,对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实行实时监测、分类建档、精准施策、及时劝返,摸底排查情况于10月1日前书面报区教体卫生局。

(六)规范日常管理

1.规范学籍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等要求,新生入学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实现“人籍一致”;原来没有学籍的,要为学生新建学籍。学生没有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为其注册学籍,严禁抢注学籍、空挂学籍。不得接收未办理转学、入学手续的学生在校就读。加强学生信息管理,不得随意拷贝或向社会透露。

2.规范转学管理。依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申请转入的时间一般为每年寒假、暑假开学前两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对转入学生条件进行初步审核→转入学校集中向区教体卫生局提交转入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各年级现有学生数、空余学位情况和拟转入学生名单后附学生家长提交的原始材料)→区教体卫生局审核后确定最终转入学生名单→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等事宜。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准转学。所申请转入学校无空余学位的,可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确因学位不足无法转入的,可待教育资源增加后再提出转学申请。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管委会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卫生局,负责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管理及日常工作。各街道及教育、宣传、公安、人社、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税务、大数据及司法等职能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密切配合,分工负责,要严格户籍、房屋所有权、社保缴纳、工商执照、纳税申报等入学信息的比对和审核。区教体卫生局将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并及时处理来电来信。各中小学要成立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设立招生工作办公室,从维护社会稳定和倡树教育形象的大局出发,提高认识,明确分工,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依法做好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招生入学工作。要通过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建立健全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社会监督、信息公开等制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要及时公布招生信息,并设立招生咨询电话,随时解答群众的咨询。

(二)统筹教育资源配置。适应新型城镇化、人口政策调整、户籍制度改革等形势,依据推进沂河新区教育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需要,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各镇街要依据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合理规划中小学,加快学校建设,努力保障学位供给。严格控制班额,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原则上按照不超过班额标准(小学45人/班,中学50人/班)进行招生。

(三)规范招生秩序。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招生、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工作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各中小学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招生秩序,优化招生环境,积极推进“阳光招生”。各学校要认真贯彻招生工作的法规政策,严格规范招生行为,自觉维护招生秩序,认真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不得违规招生。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遵守招生日程安排和工作纪律,通过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采取信息比对、现场认定等方式,严格审核每一名学生的入学资格,“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杜绝说情请托、打招呼,坚决杜绝关系生、条子生、借读生等招生乱象,保障教育公平。建立健全监护人诚信承诺制度,对伪造、编造相关证件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并视情节报有关单位追究当事人的法律及行政责任。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遇有因学位不足需要分流调剂等特殊情况,由区教体卫生局负责统筹安排,任何学校不得无故拒收。

(五)加强宣传引导。区教体卫生局将充分发挥网站、微信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各学校要切实提高认识,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今年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使之家喻户晓。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支持。要加强学校发展与改革工作宣传,让家长充分了解学校的办学特色、教育状况和办学成果,积极引导家长理性对待子女入学问题。

(六)全面强化监督问责。各学校是招生工作的主体,学校校长是本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规范招生行为,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本方案精神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收费规定,不得擅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对于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及个人,将依照《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区教体卫生局将完善违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对各中小学招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同时把招生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对学校规范办学、综合督导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民办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的处罚。

沂河新区教体卫生局中小学招生咨询、举报电话:8786198,邮箱:yhxqjjk@163.com 。

附件:1.沂河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一览表

2.沂河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表

3.沂河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4.沂河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招生范围一览表

5.沂河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初中)招生范围一览表

附件1

沂河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一览表

小学阶段

初中阶段

学校名称

招生班数

学校名称

招生班数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一实验小学

37

临沂外国语学校

(初中部)

12

临沂李公河小学

16

临沂外国语学校东城校区

8

临沂佳和小学

6

临沂第三十一中

28

临沂沂河实验小学

(临沂皇山小学)

40

临沂沭河学校

(初中部)

8

临沂长安路小学

10

临沂第三十二中

20

临沂外国语学校

东城校区

3

临沂第三十三中

12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实验小学

32

益民实验中学

12

临沂沭河学校

(小学部)

10

相公中学

15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实验小学

26

凤凰岭中学

12

相公街道中心小学

11

河东正直实验学校

10

临沂益民实验小学

10

/

/

南旺实验小学

6

/

/

凤凰岭街道中心小学

8

/

/

凤城实验小学

6

/

/

小学合计

221

初中合计

137

附件2

沂河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日程安排表

实施

步骤

日程安排

工作任务

备注

宣传

准备

6月下旬--7月中旬

1.编制、公布《2023年沂河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组织社区、学校、幼儿园开展招生政策宣传。

招生准备

招生

报名

7月21日8:00-

7月25日20:00

1.开放入学服务平台报名系统;

2.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包括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登陆平台注册登记入学信息;

3.常住人口注册登记时,同时按学校招生片区申报志愿学校。

网上入学申报

7月26日-30日

1.汇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信息;

2.组织相关部门对入学信息予以比对审核,建设区级义务教育阶段生源信息资源库;

3.招生学校审核相关信息,按批次录取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少年(需实地考察的,予以入户走访核实)。

数据联网

比对核查

7月31日8:00-

8月3日20:00

1.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登录平台选择志愿学校;

2.招生学校对报名的随迁子女予以审核,监护人登录平台查看、调整报名学校。

随迁子女

入学申报

8月4日-9日

1.招生学校审核随迁子女相关信息,需实地考察核实的入户走访,并根据入学条件依次录取随迁子女;

2.满额招生学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3.区教体卫生局统筹学位。

现场

确认

8月10日-14日

监护人携带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分批到申报学校或调剂学校现场审核确认。

现场确认

新生

报到

8月下旬

1.区教体卫生局复审,确定招生录取名单;

2.打印、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3.各招生学校根据各自情况确定新生报到时间。

发放通知书

注:如遇特殊情况,具体时间调整另行通知。

附件3

沂河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小学阶段

镇街

学校

咨询电话

备注

芝麻墩街道
(城区)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一实验小学

8807856

2656572


临沂李公河小学

6010725

6010727


临沂佳和小学

18253958711


临沂沂河实验小学

(临沂皇山小学)

15266657798


临沂长安路小学

15554951353

13615399389


临沂外国语学校

东城校区

8801876


梅家埠

街道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二实验小学

2057039

13325081941

梅埠小学:18054583059

禹韩小学:15216522866

白墩小学:15963952722

临沂沭河学校

(小学部)

13721997333

徐贺小学:18264983673

黄贺小学:13468090903

朝阳街道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三实验小学

17653925630

相庄小学:18853989968

王坊头小学:15269962510

石桥头小学:13655393958

相公街道

临沂益民实验小学

2932765

沙兰小学:15964885881

相公小学

2930136

团林小学:2930370

刘团小学:2930359

平墩湖小学:2930257

南旺实验小学

15275781286

黄屯小学:18866916195

孙旺小学:13405492300

凤凰岭

街道

凤凰岭小学

2930215

15069991131


临沂凤城实验小学

5721002


初中阶段学校

芝麻墩街道(城区)

学校

咨询电话

备注

临沂外国语学校

(初中部)

2653628


临沂外国语学校

东城校区

8801876


临沂第三十一中

18853927956


梅家埠街道

临沂第三十二中学

13953998221


临沂沭河学校

15853960108


朝阳街道

临沂第三十三中学

15865970398


相公街道

临沂益民实验中学

2930115


临沂相公中学

13705398516


凤凰岭

街道

临沂凤凰岭中学

13573933860


民办学校

学段

学校名称

咨询电话

学校地址

初中

临沂河东正直实验学校

5972999

沂河新区相公街道文化路与管仲路交汇处

附件4

沂河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

街道

学校

招生范围

芝麻墩街道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一实验小学

沂河路以南、临工路以北、铁路以西、滨河东路以东的区域;李公河路以西、香港路以东、临工路以南、厦门路以北的区域。

临沂外国语学校

东城校区

临工路以北、沂河东路以南、铁路以东、朝阳街道西界以西的区域。

临沂李公河

小学

厦门路以北、临工路以南、李公河路以东、铁路以西的区域;厦门路以南、金升路以北、铁路以西、香港路以东的区域;香港路以西、滨河东路以东、临工路以南、梅家埠街道北界以北的区域。

临沂沂河实验小学

(临沂皇山小学)

沂河路以北、九曲街道南界以南、滨河东路以东、香港路以西的区域;沂河路以南、珠海路以北、滨河东路以东、温州路以西的区域。

临沂佳和小学

临工路以南、梅家埠街道北界以北、铁路以东、朝阳街道西界以西的区域。

临沂长安路小学

沂河东路以北、九曲及凤凰岭南界以南、香港路以东、朝阳街道西界以西的区域。

梅家埠街道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实验小学

实验小学

本部

金升路以南、铁路以西、滨河东路以东的地区;滨河东路以东、沃尔沃路以西、华夏路以南、金升路以北的月亮湾社区或商住小区居民子女。

梅家埠小学

梅家埠、小庄子、钟埠、王埠村

禹韩小学

禹城、韩埠村

白墩小学

白墩村、密墩村

临沂沭河学校

小学部本部

前醋庄、后醋庄、干沟渊、湾里、王庄、凤凰墩、周庄、东唐疃、西唐疃、前栗行、后栗行、东滩子、西滩子、候宅子、梁家洼

徐贺小学

建设村、徐贺、钟贺、庙贺、东杨贺、西杨贺

黄贺小学

张贺一村、张贺二村、彭古、王贺、南庄子、黄贺

朝阳

街道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实验小学

实验小学

本部

朝阳社区(中田庄、前田庄、王田庄、郑田庄、刘田庄、文官庄、三官庙、东重沟、西重沟、北重沟、堰上、天齐庙村、李湖、万湖、官路、新集、伏庄、陈村、石村、养马庄)孙庄、秋千园、庙前、玉皇庙村

王坊头小学

吴坊头、张坊头、王坊头、前黄庙、后黄庙村

相庄小学

前相庄、中相庄、后相庄、东相庄

石桥头小学

石桥头、密村、刘黄庙、高黄庙、后黄庙

相公

街道

临沂益民实验小学

临沂益民

实验小学

相公西村(相三)、西岭、李沙兰前村(李二)、李沙兰后村(李一)、曹店、西南旺(南到北京路、北到文化路,东到管仲路、西到鲍叔牙路)

北校区

(沙兰小学)

胡店村、徐沙兰村、张岭村、张沙兰村、李沙兰前村(李二)、李沙兰后村(李一)

相公街道中心小学

相公街道中心小学

相公东村(相一)、相公中村(相二)、相公西村(相三)、学田、新城、泗沂村、南寺(南到北京路、北到文化路,东到临东路、西到鲍叔牙路)

平墩湖小学

平墩湖、洪岭埠、安子林

团林小学

东朱团、小朱团、西朱团、郭团

刘团小学

刘团、李团、高团

南旺实验小学

南旺实验小学

东南旺东村、东南旺东南村、东南旺西村、李黑墩、周庄、小茅茨、石碑屯社区(东冷庄)、东沈杨、西沈杨、西冷庄、宅子

黄屯明德小学

付屯、黄屯、青墩寺、郑寨子、石碑屯社区(东冷庄)、东沈杨、西沈杨、西冷庄、宅子

孙旺小学

大范庄、小范庄、大茅茨、孙旺

凤凰岭街道

凤凰岭街道中心小学

张黑墩、郁黑墩、褚黑墩、许黑墩、王黑墩、刘黑墩、郭黑墩、何官庄、义和岭、赵黑墩、潘家湖、大店子、田黑墩、前兴旺、后兴旺、司庄、西许庄、周庄、谢庄、王岭、黑屯、马宅

凤城实验小学

常庄、董庄、白庄、李公庄、前宅店、后宅店、前涝墩、后涝墩、东李埠、中李埠、西李埠

附件5

沂河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初中)招生范围一览表

镇街

学校

招生范围

芝麻墩街道

(城区)

临沂外国语学校(初中部)

1、九曲街道南界以南、四平路以西、长安路以北、滨河东路以东的区域;长安路以南、温州路以西、珠海路以北、滨河东路以东的区域;珠海路以南、香港路以西、临工路以北、滨河东路以东的区域内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自有房产的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2、本校小学毕业生。

临沂外国语学校东城校区

朝阳街道西界以西的区域、梅家埠街道北界以北、九曲及凤凰岭南界以南、铁路以东区域内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自有房产的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2、本校小学毕业生。

临沂第三十一中

临沂外国语学校片区、临沂外国语学校东城校区片区以外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自有房产的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梅家埠街道

临沂沭河学校

(初中部)

招收临沂沭河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非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实验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2、本校小学毕业生。

临沂第三十二中

招收临沂沭河学校招生范围以外的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朝阳街道

临沂第三十三中

区域内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自有房产的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相公街道

益民实验中学

招收益民实验小学毕业生及益民小学招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非相公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相公中学

招收益民实验小学招生范围以外的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凤凰岭街道

凤凰岭中学

区域内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自有房产的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备注:大岗北区原大岗村户籍居民可选临沂外国语学校初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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