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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lyxgzx/2023-0000019 公开目录: 安全制度
发布机构: 临沂相公中学 发布日期: 2023-09-14
临沂相公中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发布时间:2023-09-1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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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相公中学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安全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一、岗位安全责任

校长为我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总责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其他教干为成员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安全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具体事宜

每一位教职员工严格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全体师生的安全。

二、隐患排查内容

1.每学期开学前及节假曰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

2.每月必须最少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在排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记录并报告到安全办,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3.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4.对食堂燃气及饮食等安全情况,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对食堂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不得上岗。

5.要根据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清单,责任到人,定期排查,查必有患。

6.要设立校园安全隐患有励举报公告牌,并贴于学校大门处,面向社会,鼓励全体师生及社会人士踊跃参与校园安全隐患举报工作。

三、隐患整改措施

1.对于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立查立改,改就改好,并举一反三,彻底整改,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2.要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台账及销号清单,责任到人,限期整改。如果本部门解决不了的上报到相关部门解决。

3.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及时提出整改计划、整改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同时整治完成后,要组织有关人员验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能投入使用。

四、责任追究

对于不认真严格执行此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的,或排查不认真,整改不及时的要追究其责任并取消评优树先等资格如果引起重大安全事故或不良影响的,要上报教育、公安、纪检等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临沂相公中学

修订时间:202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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