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lyjjjskfqdysyxx/2023-0000026 | 公开目录: | 教学信息 |
发布机构: |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实验小学 | 发布日期: | 2023-09-15 |
为不断深化和推进素质教育,构建科学的管理体系,树立精品 意识,促全体教师专业发展,提升学校整体教学实力,特制订本细则。
一、评估对象
全体教师
二、评估内容
从工作量(上限不超60分)、教学常规(200分)、教学质量(400分)、教科研(上限不超40分) 四方面进行评估,共计700分。
三、评估办法
(一)工作量(以实际得分计入)
1.任课课时工作量
(1)每个班级的工作量以班级人数为参照数,班级人数以 45 人为标准,标准分为 40 分,每多(或少)1 人加(或减)0.5 分。
班级工作量=40+0.5x (x=班级人数—标准人数)
(2)教师工作量计算公式为:
教师工作量=(学科权重与周任课节数积的和÷周学科总分)×班级工作量
〔多班(科)累加〕注:每节学科教学权重定为:语文 1.1,数学 1、英语 1,科学 0.8,道德与法治、音乐、体育、美术、信息 、劳动0.7,地方课程、阅读、综合实践、班会 0.5,晨读、午自习、练字、课外活动 0.2。
2.任职赋分
(1)班级设立辅导员的班主任赋20分,班级未设立辅导员的班主任赋分30分。
(2)局批教干、校聘管理(研究)人员等同于班级设立辅导员的班主任,根据工作实际开展赋10-20分。
(3)社团、班级辅导员由政教管理中心、学部依据工作实际 开展赋5-10分;学部自定的协助人员等同于班级辅导员,由学部根据工作实际开展赋5-10分。
(4)功能室、学科专用教室管理人员根据管理工作情况赋分1-3分。
3.其他工作赋分
教师除尽职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外,如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视工作量大小及完成情况由学校评估小组评议后酌情加分。
4.补充说明
以上工作量各项可累积最高不超60分。
(二)教学常规(200 分)
教学常规包含备课、作业与辅导检测、教师专业成长、课程方 案执行情况等,满分 200 分,具体要求及赋分参照《开发区一小教学常规管理细则》。
(三)教学质量(400 分)
1.教师教学质量分
(1)考试科教学质量分
语文教师教学质量分=300 分(语文期末检测 270+能力抽测成绩 30)+100 分(道法期末检测成绩)+语文提高分
数学教师教学质量分=300 分(数学期末检测 270+能力抽测成绩 30)+100 分(科学期末检测成绩)+数学提高分
英语教师教学质量分=400 分(英语期末检测 360+能力抽测成绩 40)+英语提高分
注:期末检测成绩=合格率(30%)+优秀率(30%)+平均分(40%);无兼职学科的,按 400分计算。
(2)考查科教学质量
艺体学科质量分=优秀率(30%)+合格率(70%), 以期末考查成绩为准。
2.计算方法
(1)人数
①每个班级根据人数*95%为有效人数计算优秀率、合格率、平均分,计入教师的成绩考核, 四舍五入。
②因特殊情况未参加考试的,均计入未评估的5%、
(2)标准分
为消除年级、学科及考题的难易程度的差别,教学成绩分以年 级学科为单位折算成标准分, 同年级和学科的教师的教学成绩=教师教学成绩分÷第一名(两校区)的分值×标准分(400)
(3)英语、数学带多个班级,实行二次折合,按照所带班级平均值再次折合计算,找出标准折成 400 标准分。
(4)学科班级系数
A:语数英班级学科系数为:每学科每个班级的系数为 1。
B:专职道法科学班级学科系数为 1,兼职道法科学班级学科系数为 0.25。
C:音体美全校抽测,专职教师学科系数为1.
D:语数英学科能力考察,语文(写字、朗读、古诗背诵、作文)、数学(速算)、英语(口语、书写)各为 0.1。
(5)成绩汇总核算(按一定比例)
期末折合成绩(含兼职科)+提高分=个人教学质量总分
3.教学质量提高分(仅指语文、数学、英语)
语、数、英语教师面向全体学生,提高班级合格率及优秀率。 以班级为单位,上升一个名次加 1 分,下降一个名次减 1 分, 代 多个班级的累计加分。如班级教学质量在全一小同年级中保持前 1/4 的加 3 分, 保持前 1/4— 1/2 名的(去尾法),加 2 分(最高20分)。
4.关于“合格 ”与“优秀 ”的新界定
为对教师教学评估更加公正客观,缩小因学科、年级不同以及 试题难易等因素对评估成绩的影响,现对教师教学积分评估细则中 “教学质量分 ”的优秀和及格重新界定:“优秀 ”界定:检测成绩在年级学生中占前 1/3 的为优秀。(以前一二年级 90 分为优秀,三-六年级 85 分为优秀)“及格 ”界定:检测成绩在年级学生中占前 2/3 的为合格。(以前一至六年级 60 分为及格。)
说明:此处新界定的优秀数和及格数仅运用于对教师的教学积 分评估,对学生的评价仍按照以前的优秀分数(90 分/85 分)和及
格分数(60 分)。
(四)教科研附加分
1.论文(含信息报道)
(1)在正式教育期刊、报刊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国家、省、 市级分别计 5 、4 、 3 分(论文字数在 1200 以上可认定)。
(2) 由省、市、区校教研室逐级推荐组织评选的论文, 国家级一、二、 三等奖分别计 5、4.5、4 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 4、3.5、 3 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 3、2.5、2 分;区级一、二等奖分别计 2、1;校级一、二等奖分别计 0.5、0.3 分。(同篇目论文以最高级别等次计分)教学设计、课件类与论文计分方法相同; 由学校组织参加的其他部门评选的论文、书画作品等降低一等次计分,非学校组织推选的不予计分。
(3)每学期论文累计最高分值不超过 5 分。一篇论文多人署名的,只计前两位,第一作者计 2/3,第二作者计 1/3。
(4)学校举行的各方面活动,积极撰写信息报道,各级(国 省市区校)报纸上发表分别记 5、4、3、2、0.5 分,各级(国省 市区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表分别记 4、3、2、1、0.5分。论文(含信息报道)赋分累计最高 5分。
2.教科研(含成果)
(1)课题结题并获奖的负责人加分: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分别计 8、7、6 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 6、5、4 分;市 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 4、3.5、3 分,区级一、二等奖分别计 3、 2 分。一个课题两个负责人的,第一负责人计 2/3,第二负责人 计 1/3。课题组成员 4 人以内的,按 1/3 计分;超过4人的,按 1/ 成员数计分。(教科研成果须经教育教科研部门考核认定及评审鉴 定,凡不属教科研项目的论文虽获奖证书有教科研成果字样,仍视
为普通论文。)
(2)课题在国家、省、市、区立项,按立项时间一次性给课 题负责人分别计入 2.5、2、1.5、1 分;成果通过结题鉴定,负责 人按相应级别的最低等次获奖计分。课题组成员可获得相应加分,4人以内的,按 1/3计分;超过 4人的,按 1/成员数计分。
3.讲课
(1) 由各级教研部门组织的讲课比赛,省级一、二、三等奖 分别计 8、7、6 分;市级一、二等奖分别计 6、5分;区级一、二 等奖分别计 4、3分;校级一等奖记 2分。 由各级部门组织的演讲 比赛、知识竞赛等,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 4.5、3.5、2.5分; 市级一、二等奖分别计2.5、2分;区级一、二等奖分别计 1.5、1
分;校级一等奖计 1分。
(2)各级教研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按同级讲课比赛一 等奖计分;由各级教研部门组织的“一师一优课,一课一优师 ”等 录像课,按同级讲课比赛降低一个等次计分;在各级教研部门组织的研讨会上作典型发言者按同级讲课比赛降低一个等次计分。电教部门组织的讲课比赛(电教课或学具课)降低一个级别计 分;承担学校安排的研讨课等,课堂教学效果好,经认定加 0.5—1 分。
5. 辅导奖
(1)参与磨课,辅导讲课教师在比赛中获奖,按照讲课教师 的获奖等次给予辅导教师一半的赋分,磨课团队人数一般不超两人。
(2)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集体获奖(5 人以上),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 6、4.5、4 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 4、3.5、3 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 3、 2.5、2 分;区级一、二等奖分别计 2、1 分; 学校在区教育局组 织的运动会、艺术节等大型集体活动中(对学校进行评估的活动) 获得较好成绩未划分奖次等级时,根据有关人员的工作表现分别加 0.5—3 分,个人有证书的按证书级别加分。社会团体组织的竞赛 活动,有教育主管部门参与的所获得的集体奖(5 人以上),降一个级别计分。
说明:无等级的均按相应级别最低值计分,5 人以下均折半记分。辅导奖以教师辅导奖证书为准,无证书者不计分。辅导学生作品在国家、省、市、区级报刊发表,每篇分别计 2、 1.5、1、0.8 分,可累计加分。辅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获得的 个人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 2、1.5、1.2 分;省级一、 二、三等奖分别计 1.5、1.2、1 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 1、 0.8、0.7 分;区级一、二等奖分别计 0.8、0.7、0分;无等次的按相应级别最低分计分,可累计加分;辅导奖累计最高分值不超过 5 分。
5.迎检赋分
(1)凡承担市区级教学质量调研任务的教师,视调研成绩情 况,对相应任课教师教科研赋分给予加(减)分奖惩,具体奖惩办法如下:
市、区教学质量调研成绩排名全市/区第一的,直接获得市、区教学质量奖评选候选人资格,经校委会确认无异议,给予相应奖励。
市、区教学质量调研成绩位于前 1/4 位次的,分别按 10、8 加 分;成绩位于前 1/2 位次的,分别按 5、3 加分;成绩位于后 1/4 位次的,分别按 7、5 减分。(区教学质量调研成绩位次指同评估组内)
(2)凡在上级教学专项检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按贡献大小分别记 5、4、3、2、1 分;凡因个人原因被上级指出 问题或通报批评等影响学校整体成绩的,视情况分别减 5、4、3、2、1 分。具体加(减)分分值由校委会评议决定。
附: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
为建立规范、有序的学校管理秩序,提升工作实效,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教学奖评选办法。
1、教学奖评选实行以教学积分为主要依据,成绩提升较大、班级管理突出、重点工作与突出工作优先考虑的原则。
2、推荐的获奖人员需具备:
(1)能积极落实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在教师中认可度高, 且教学积分排名靠前。
(2)在科室或管理工作中,主动性高,业务 强,业绩好。
(3)经校委会认可的有突出贡献的教育教学与管理人员。(4)在学校重点工作中,取得了市区级肯定或推广。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2)有体罚、乱收费、参与辅导班等行为的;
(3)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4)有其他违背师德行为造成一定影响的;
(5)一学期有旷工行为或请假超过 20 天的。
说明:本细则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原细则同 时废止;本细则由校委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评估工作小组负责解决。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实验小学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