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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lyjjjskfqdysyxx/2023-0000008 公开目录: 评先树优
发布机构: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实验小学 发布日期: 2023-09-14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实验小学 评优树先工作规定(暂行)
发布时间:2023-09-1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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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励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科学、客观评价全体教干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我校根据市、区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了如下评优树先实施方案。

校级评优

一、评选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思想态度端正;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团结同事,工作积极主动,成绩优良,在全体教师中威信高。

(二)能圆满完成一年教学(管理)任务(法定节假日除外),出勤达标。

(三)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家长、社会满意度高。

二、评优时间

一般以年度为单位组织集中评选表彰。具体时间放在每年的春节前后。

三、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项设置

一般设置以下8个奖项:悦享教师(全优教干(师));师德标兵;十佳悦享班主任;优秀共产党员(以一年来党员积分量化成绩为主要依据);教学能手;教学嘉奖(教学成绩突出或者成绩提升幅度大);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特殊贡献奖(注明某项先进个人)(在某一个领域、大型活动或者迎检中成绩突出,为学校做出较突出贡献)等8个奖项。也可根据当年度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奖项设置。

(二)集体奖项设置:对一年来工作实绩突出的部门(科室、级部、教研组)予以表彰。奖项设置每年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表彰数量根据当年度实际情况确定。其他情况或奖项设置由校长办公会商讨决定。

三、评选办法

以一年工作实绩为主要依据择优推荐。每年根据当年度具体情况制定具体评选方案,以此为指导组织评选表彰。

四、奖项使用

(一)个人奖项在职称评审中按市区同类称号校级层面进行赋分;集体奖项,获奖部门成员在综合评估中可酌情适当加分。

(二)在市区非教师节期间相应类别评优中优先推荐。

区级及以上评优(含年度考核)

一、严格按照相关评优树先文件精神组织评选推荐。

二、工作实绩是评优树先的主要依据。

   1.教学质量奖评选以教学专项积分或者教学管理实绩为主要依据,成绩提升幅度大或者在市区级教学质量抽测中成绩突出的可优先考虑。

   2.优秀教师评选、年度考核以综合评估成绩为主要依据。

   3.优秀班主任、班级管理奖评选以班级管理评估成绩为主要依据。

   4.其他荣誉或者业务成果评选推荐在突出专项业务的同时教学质量优良,或者教学质量提升幅度比较大。

三、为了兼顾面,激励更多优秀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区级优秀教师和市级教学质量奖一般两年内不再重复;教师节期间本年度表彰的区级以上(含区级)优秀教师和教学质量奖本着不重复原则组织评选推荐;其他奖项,工作特别突出的视情况酌情考虑。

四、有以下情形者取消参评(年度考核优秀)资格:

1.每学年因私请假超过20天(包括20天),或者有无故旷工者。

2.无视组织和纪律,不服从(不配合)学校工作安排的;拉帮结伙,捏造是非、故意搞分裂的;越级上访或信访的。

3.因工作懈怠失职造成责任后果和事故的,或者师德师风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

4.在区级以上检查、视导中被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

   5.其他违反学校规定,情节严重的。

补充规定

一、以上荣誉分配均有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各校区兼顾年级、科室、学科具体分配。

二、凡推荐人选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或者出现投诉情况,经落实属实的,该名额作废,在本部门不再递补,名额调剂到其他部门。同时,视情况,在下次评优名额分配中酌情减少。

说明:本制度由校委会负责解释。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原相关制度同时作废;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违背时,优先执行上级规定。


202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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