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lyjjjskfqdysyxx/2023-0000020 | 公开目录: | 美育评价 |
发布机构: |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实验小学 | 发布日期: | 2023-09-14 |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建立科学规范的艺术教育评价制度,充分发挥评价的引导、诊断、改进、激励功能,了解掌握学生艺术素养发展整体状况,切实改进美育教学,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不断提升学生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切实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艺术课程开设情況
学校能按照国家要求开齐开足上好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能利用当地教育资源,开发具有特色的艺术课程,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三、评价原则
学生美育评价遵循美育教育规律,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既关注学生课程学习水平,也关注学生参与美育实践活动的经历:既关注学生的学习成果,也关注学生的学习态度;既关注学生的基本要求,也关注学生的特长激励。学生美育评价指标由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和发展指标三部分构成。基础指标指学生在校内应参加的课程学习和课外活动;学业指标指学生通过校内学习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达到的目标;发展指标旨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
四、艺术活动
学校能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开展艺术活动,因地制宜建立学生艺术社团或兴趣小组,保证每周有固定的艺术活动时间,充分利用广播、教室走廊、宣传栏、活动场所等,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艺术环境。每年学校举办校园艺术节,举办校园书画展。
五、艺术师资保障
学校为学生专门设置了专职音乐教师和专职美术老师,能满足学校艺术课教学需要。学校能定期对艺术教师开展培训。学校配有相应的教育教学设施,能基本满足艺术课教学及活动开展需要。
六、学生艺术素质测评
学校每学期组织艺术素养测评,测评工作有计划,有安排,科学、有序、有效,从测评范围能覆盖全体学生,并将测评结果通过素质教育报告书的形式反馈给家长和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