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lyyhsyxx/2023-0000017 | 公开目录: | 学生资助 |
发布机构: | 临沂沂河实验小学 | 发布日期: | 2023-09-14 |
临沂沂河实验小学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为确保学校各项资助政策顺利有序实施,公平、公正、及时地将各类助学金(含生活补助,下同)发放到学生,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2023-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和助学金评审工作同时进行,现将有关问题要求如下:
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
大力开展资助政策宣传,积极运用新技术、新媒体,通过多种方式全面深入解读学生资助政策,深入挖掘学生感恩励志素材,讲好中国学生资助故事,展示学生资助工作成效。
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要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鲁教财发〔2019〕1号)规定,扎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及时并全面摸排学生情况,掌握学生家庭变化情况,健全“三级认定、两级公示”的认定体系。
将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10类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认定为特殊困难档次,予以重点资助。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度,强化审核把关、创新认定方式、加强监督管理,避免出现认定程序不规范、资助对象认定不精准等问题。
三、做好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
(一)资助对象
全日制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二)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500元
(三)资助程序
助学金申请与评审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每学期动态调整。
按照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1〕58号)等文件规定,认真制定助学金评审实施方案,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应助尽助。
学生依据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递交《资助申请表》,如实填写所有信息并对提交的申请表和材料真实性负责。
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以及防返贫监测对象学生,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19〕30号)执行,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资助申请表,省、市名单(比对表)没有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生自愿放弃的,需提交放弃资助声明,存档备查。
学校成立助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组织评审,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评审结果。
助学金按学期通过银行卡发放给受助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