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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lyjhxx/2023-0000009 公开目录: 安全制度
发布机构: 临沂佳和小学 发布日期: 2023-09-16
临沂佳和小学安全制度
发布时间:2023-09-1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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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沂佳和小学学校安全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改进和完善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切实保障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切实保障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条例。

(二)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帮助师生掌握系统的安全知识和自救自护的技能,建立科学规范健全的管理制度,落实防范措施,切实降低事故发生率。

(三)学校安全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

一、组织领导

(一)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全校教职工均有维护学校安全和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二、各种规章制度

(一)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对教学楼、办公楼、食堂、体育场地、体育器材、体育课、学生上学及放学交通等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二)集体活动批报制度。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坚持就近、徒步原则。全校性的师生外出活动,经行政研究后,报请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需要整年级、整班外出活动,由教导主任提出申请,报请校长批准;组织学生外出特别是组织游泳、登山、乘船、野炊及其它大型活动时,要有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组织管理,并派有经验的教师事先勘察活动场所,弄清情况,消除隐患。凡不安全的地方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场所,不得组织学生前往。严禁学生参加超越年龄、生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的活动(如救火等):班级在非教育时间组织学生在校内的会议、娱乐活动等也必须报请校长批准。

(三)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凡发生伤亡或重大事故,必须迅速报告校长。因报告不及时,延误抢救,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安全教育周”制度。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为“安全教育周”,各班要采取各种形式和手段开展行之有效的安全教育,在教育实效上下功夫,防止走过场和形式主义。

三、安全管理

(一)重视学校周边环境建设,各教职工有责任及时汇报,并通力消除有碍学校周边秩序和学生安全的各类治安隐患,发现情况及时与派出所联系,使学校周围有一个健康文明的环境。

(二)加强校舍的管理和维修,定期对学校校舍进行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三)加强学校各种教学设备、器材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学校各种仪器设备和生活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特别是可能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是设备设施、场所,要经常检查完好情况,发现隐患立即排除。

(四)严格用电、用水管理。注意用电、用水安全,对用电线路和设备要经常检查,发现老化线路要及时更换;用电操作要严格、规范,并有专人负责。

(五)加强学校的治安保卫工作,认真做好行政值日、教师值日、学生总值工作和门卫管理,教师要及时制止学生追逐、吵闹、扭打等现象。在发生不法分子滋扰学校时,要即使制止并报告学校或公安部门处理。

(六)做好全年防溺水教育。严禁学生擅自到深水玩耍、游泳。教育学生掌握溺水救护的基本技能。告诫学生非在校时间去游泳,必须有监护人陪同。

(七)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集体外出不得租用车况不良、无牌证交通工具,切实减少交通事故。

(八)做好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部门办理的《卫生许可证》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凡患有传染病及传染病原携带者不得从事食堂工作,学校食堂的炊具、用具和食堂环境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学校食堂和超市要严把食品质量关,不允许过期、变质食品进入校园。坚持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制度。

(九)做好学校的防火工作。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新;实验室要有教师现场指导,要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腐蚀等药品要严格管理,防止发生以外事故;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消除火灾隐患。学校如发生火灾,在报警的同时应迅速将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带,禁止学生到森林地带野炊,严禁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十)体育课或体育活动要提前作好准备,加强防护,注意安全,经常对运动场地、器械进行检查,合理地划分活动区域和设置警戒标志。投掷标枪、铅球等危险区域要严格防范学生擅自出入。要强调课堂纪律,注意教学规范,根据学生的年龄、性别和健康状况科学地安排活动量。要耐心地指导学生练习,要使学生知道每一种活动可能发生的意外和注意的事项。懂得锻炼和保护的方法。组织学生参加田径、球类等体育竞赛及其剧烈活动时,严禁有病状、身体不适者参加。

(十一)组织学生劳动及参加社会实践时,应对劳动场地,工具作好安全检查,对学生提出明确的劳动纪律要求,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不得组织学生进行强度过大和危险的劳动;不得安排学生为私人帮工。

(十二)组织参加文艺演出、看电影、全校集会等活动时,学校应对活动场馆进行安全检查,并落实好紧急情况下的疏散措施。班主任要自始自终带领学生一起参加活动。狭窄走道中行走,不得拥挤,必须有序上下楼。

(十三)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或其他商业性广告宣传活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严格控制师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如确需学生参加,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学生安全。

(十四)教职工要恪守职业道德,提高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自觉性,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者要追究责任。

(十五)依法妥善处理学校的安全事故,发生伤亡事故时要保护好现场,全力救护伤员,并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凡师生在校外因非学校责任造成伤害的,由责任方承担,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

(十六)对见义勇为,为保护国家财产或师生安全作出贡献的要上报行政部门并给予表彰奖励;对遇险不救、临危逃脱、对工作马虎、措施不力,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教师,要严肃处理。

 

 

 

2临沂佳和小学学校稳定工作制度

 

为切实加强全校稳定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我校事业健康持续和谐发展,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学校稳定工作责任制落实,学校稳定工作长效运行机制完善,内部安全防范体系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健全,职责明确,措施扎实有效。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加大学校安全检查整改力度,及时消除学校内部安全隐患。无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等不稳定事件发生,学校刑事治安案件、安全卫生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和传染病流行得到杜绝。为我校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措施

1.加强对稳定工作的领导。

学校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成员:副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班主任。

下设专门安全稳定办公室,把学校稳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项会议研究部署学校稳定工作。学校稳定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

2.建立并落实学校稳定工作责任制。各部门、各班级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本班级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与科室、班主任、有关岗位工作人员层层签订稳定工作责任书,并认真抓好落实。建立社会、家长参与的学校稳定工作机制。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3.加强学校稳定工作软、硬件建设。学校内不存在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围墙、门窗、厕所;楼梯、走廊、护栏、体育设施、教具等符合安全标准要求;食堂建筑、设备、人员与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及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二十防”:防房屋倒塌、防食物中毒、防楼梯拥挤、防交通事故、防火、防盗、防暑、防爆、防毒(包括煤气、药品等)、防触电、防邪教、防溺水、防地震、防流行传染病、防体育器械和体育课伤人、防大型活动安全事故、防治安刑事事件、防不良网络信息侵害、防师生心理疾病、防校园不良时尚的发生。及时解决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消除误会和矛盾,学校无任何不稳定因素。

4.建立学校稳定工作检查和报告制度。各部门、各班级都要配备稳定工作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学校稳定信息、安全事故的及时上报,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各部门、各班级每学期必须保证对管辖区内所有区域开展两次稳定工作全面排查。各部门、各班级每月3日前要向学校书面报告一次稳定工作情况。实行稳定周报制度。各部门、各学校要使用管理好安全台账。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严格落实《河东区第一中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

5.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反邪教警示教育。   各年级充分利用安全课开展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反邪教警示教育,做到教师、教材、课时“三落实”。校内张贴安全知识宣传挂图,充分利用校内宣传栏、黑板报、校园网络、广播电视等形式,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安全预防及养成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三、考核奖惩

年终,学校将对各部门、各班落实学校稳定工作责任目标情况进行考评,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完成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凡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不能评为先进集体,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对学校稳定责任事件隐瞒不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主要负责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重大事故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临沂佳和小学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制度是加强对校园内所有部位、设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加强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要建立安全日常检查制度,做到安全检查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和整改记录;各校(班)必须每日开展认真、仔细的安全检查,做到无盲点、无漏洞、无空白、无死角;检查情况要认真填写在《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记录本》上,发现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或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详细记录在案。

3.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4.学校要认真分析本学校各责任区域内安全工作的各种情况,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

5.日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图书室、实验室、会议室、食堂、消防设备、供电设施、运动设施、危险地段、教职工宿舍以及校内人群集中场所和建筑工地作为检查重点。

6.班主任加强对学生早、午、晚到校时间的按时“三查”,任课教师课前对本节上课学生进行检查,发现学生未按时到校要立即报告班主任或学校,以便通知家长或追踪去向。

 

 

 

4临沂佳和小学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学校安全主要是师生的安全,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安全技能的培训,使全体师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师生防范事故的能力和紧急状态下自救、互救的能力。

学校要充分利用校会、班会、团队会、黑板报、宣传栏、培训班、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教育、安全意识教育、安全防范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内活动安全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教育等)。

学校教导处要制定出安全教育计划、活动计划,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安全教育课和51030安全教育,并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学、社会实践、日常生活、节假日及各种大型活动中。进行必要的安全训练、演习,使师生了解掌握紧急状态下撤离、疏散和自救、互救的方法技巧。

学校在楼梯间、走廊、宿舍、教室、实验室等场所设立警示标志和警示语言,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

学校确定把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学校“安全教育日”,并将围绕安全确定教育主题,集中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要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的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各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

加强隐形教育阵地建设,特别是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的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和设施,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寓教于乐,同时拓宽学生的知识领域。


5临沂佳和小学“一岗双责”制度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加强管理,严密防范,最大限度杜绝并妥善处置学校突发事件。学校每个教职员工,既要对自身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本职范围内的各项全工作负责。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组长: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联系政教处、总务处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教职工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教职工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

副组长:学校后勤校长协助组长工作。联系安全办的安全管理工作,教育教学安全、学校师生心理健康教育。

安全办负责人: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及安全管理。

总务处负责人:学校校舍及用电等设施安全。学校安全工作协调、资料报送、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安全工作总结。安排、督促、检查学校的安全日常工作。

二、学校各处室安全职责

安全办: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及安全管理。教导处: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常规安全及师生心理健康教育等安全工作。

总务处:学校校舍、围墙、食堂、厕所及用电线路等设施的安全工作。学校安全工作协调、资料报送、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安全工作总结。协调学校周边环境安全的治理、交通安全教育及学校卫生防疫等安全工作。

食堂:检查记录食堂的进货情况、操作过程,检查并记录食品留样情况、食物储藏情况、室内外卫生、消毒情况,严格执行品尝制度,维持食堂就餐秩序、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实验室、仪器室、微机室、体育器材室、图书室、教室、宿舍、办公室、教务处、仓库均按照安全管理网络中的分工一览表执行,部分分工调整的管理责任同步转移。

三、教职工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教职工为工作岗位职责范围内安全工作具体责任人。

1、班主任教师:

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细化到学生的日常生活、学习的每个环节;正确、及时处理偶发事件,课堂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遇安全事故,在实施救护工作的同时,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在集体活动、集会中,必须全程参与管理学生安全;对有安全隐患的人、事、物,要采取积极行动,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不能解决的,应及时报告校领导;关心班级学生健康成长。

2、科任教师:

确保课堂教学安全,杜绝教学事故的发生。协助班主任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安全工作职责,上课不迟到早退和旷课,自始至终不离开学生,及时清点学生到堂情况,掌握学生动态(包括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各种隐患,采取相应方式处置和报告。

四、工作制度:

1、实行分部、分包管理制度。领导小组每个成员必须认真做好所承包的安全稳定工作,教职工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要认真负责,落实岗位责任制。

2、督导检查制度。领导小组每个成员对所承包项目随时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清除隐患。

3、例会制度:每周五每月月底分别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分析总结,通报本校安全工作情况,随时改进工作方法,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4、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管理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忽视安全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职责而导致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6临沂佳和小学大型活动审批制度

一、实行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各部门、各年级组织大型活动或组织学生到外地旅游、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应经校委会审批同意。

二、校内大型活动要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并进行相应安全教育,分管领导与值班人员要加强安全监管工作。

三、加强校外大型集体活动的管理。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公益活动等各种大型活动应以安全、就近、徒步为原则,提前排查不安全因素,制定预防措施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在外出前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配备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必要时应办理相关保险手续。对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场所,严禁组织学生前往。

五、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其他活动,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

六、学校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活动。

七、学校集体活动租用的车辆等交通工具,必须是经交通部门认定合格的客运车辆,严禁学校租用证件不全、车况不良及农用车、拖拉机等不符合规定的交通工具,严禁聘用无客运车辆驾驶证的司机,严禁超载运行。


               7临沂佳和小学消防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安全有序地正常运转,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各种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组织

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组员:副校长   教导主任   总务主任     班主任  

二、消防安全教育

1、学校每学期利用校会、校园广播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宣传或讲座不得少于两次。

2、班主任在班级进行安全教育要做到经常性。每学期至少办1期以综合治理消防安全为主题的黑板报。

三、消防设备配置

1、学校档案室、实验室、图书室、食堂、仓库、必须配置灭火器,并且做到消防设备品种配置合理。

2、实验室除配置灭火器外,还要设置沙箱。

3、灭火器的放置应稳固安全并有专人负责。

4、每年检查一次,确保消防设备时刻处于有效期内。

四、消防通道管理

1、为了确保应付危急情况,实现紧急疏散的目的,各教室前后门在学生在校期间,时刻保持畅通无阻。后门锁由学校免费提供,班主任、总务处、班级各保管一把钥匙。班级不得更换后门锁,如果钥匙或锁丢失应及时配制或赔偿。

2、坚持学生疏散楼道管理值班制度。管理值班时间为每天课间操和放学时。管理值班人员由学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承担,轮流值日。

五、防火注意事项

1、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加强安全检查,确保防范措施,杜绝隐患发生。

2、工作人员在使用安装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应严格执行有关电气安装标准。

3、遵守明火使用有人看顾,燃气安全使用规定,经常检查灶具、设施;

4、不得在教室周围、走廊、办公室堆放易燃物品;

5、不得在学生活动区内点燃明火,不得将带有火种的杂物乱堆乱放,严禁在垃圾道口烧垃圾;

6、教室内不得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物品;

7、教室门口要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堆放物品。

8、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严防损坏、丢失.

9、师生要会使用消防器材,掌握简易的灭火方法。

10、发现火情应以各种形式通知全校师生,并打火警电话119报警。

六、消防工作检查和责任追究

1、学校消防安全组织对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给予整改通知,限期改正。

2、对落实措施不力和造成责任事故的,将根据学校《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3、对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成绩突出的、在重大事故中积极果断采取有效措施抢救国家财产的有功人员,学校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4、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国家、集体经济损失的责任人,按《山东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8临沂佳和小学学生安全工作条例

为全面落实“依法治校,精细管校,办全区人民满意的学校”的办学理念,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保证学生人身安全,力争学校内外不出安全责任事故,特制定本条例。

一、严格请销假制度,规范请假程序,请假条各项内容必须齐全,不得漏项。请假条必须班主任亲自审批,班主任不在时,由教导主任审批。无突发重大情况,任何人不得签批请假条。学生出大门时验证请假条,回来时由门卫收回存档。回来后立即到班主任处销假,班主任在请假条存根上标记好时间并保存半年以上。

二、对学生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讽刺挖苦学生,对性格怪异暴躁多疑学生要耐心开导,对神经方面存在问题学生,要及时秘密和家长取得联系。

三、处理违纪学生以教育学生、治病救人为目的,一经发现违纪现象,立即上报教导处并通知家长,由教导处据违纪性质作出初步处理决定并报校长室审查,严格遵照学校有关规定程序处理。

四、教室内不得私扯电线和私用电器,个人收录机不得接交流电。任何地方电线不得裸露。

五、打扫卫生和其他活动不许学生攀爬窗户、护栏。

六、上体育课时严格遵循训练要求,做好准备和整理活动,有一定危险的项目必须采取保护措施。“三铁”必须隔离训练。有特殊疾病史的学生摸底后不允许其参加剧烈的体育运动。

七、学生课桌和其他配置物品不合格和损坏的,立即报修或更换。

八、学生在校不得攀爬院墙,不得爬楼房天窗。

九、任何学生不得在外租、借住,一经发现,立即通知家长清除出校。

十、学生回家或返校一律不得乘坐“三无”车辆,不得乘坐机动三辆车。

十一、学生早到校和晚回家一律结伴行走,路上不得赛车、打闹、溜冰或做其他危险动作。

十二、不得在教室走廊等公共场所聚伙成群,勾脖拦腰,追逐打闹。

十三、违反以上条例者,学校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行政处分。

 

9临沂佳和小学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二、事故发生后,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有关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安全办公室;安全办公室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按规定程序上报校长、教育局和相关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迟报。

四、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的详细情况报告教育局。

学校发生师生伤亡、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害社会安定、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教育局和相关职能部门;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以书面形式补充报告事故进展和处理的最新情况,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局写出书面报告。

五、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1、火灾事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2、治安(刑事)事故。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3、食物中毒事故。拨打急救电话“120” ,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4、其它事故(意外伤害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分别报告相关职能部门

六、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涉案人员的基本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其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10临沂佳和小学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一、为了有效地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学校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各部门、各班负责人对下列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重大火灾事故;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重大建筑质量及危房安全事故;

(四)危险药品和化学危险品重大安全事故;

(五)外出大型活动重大安全事故;

(六)外来暴力侵害重大安全事故;

(七)流行传染病重大安全事故;

(八)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对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比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安全事故肇事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三、重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学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学校财产安全,对本学校或者职责范围内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和妥善处理负责。

五、每个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负责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

六、按照职责分工对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设施和场所防范安全事故的责任明确、措施得力,并组织严格检查。

七、存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超出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八、教师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

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凡违反本条规定的,对直接组织者给予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对违反前款规定的主要负责人给予的行政处分。

十、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迅速组织救助,有关人员应当服从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救助,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十一、任何人均有权向学校举报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向校长举报负责人不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校长接到报告或者举报后,立即组织对事故隐患进行查处,或者对举报的不履行、不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11临沂佳和小学危房报告制度

1、加强教育,增强师生对管好、用好校舍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2、分工负责。总务处人员要定期检查学校校舍,学校各办公室、班级的负责人也要经常检查,做好维护工作,要保证屋面无杂物、地面平整,门窗、墙面无破损,无乱画乱抹的痕迹。

3、有计划地搞好校舍的维修和改造工作。总务人员要经常检查,发现危房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做好修理改造工作。

4、有计划地搞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要栽好树木种好花草,修好操场和甬道,要责任到人,搞好管理。

5、加强领导,凡是狂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学校领导都要亲自检查等每一处不安全的地方,各班、室的负责人要随时注意本办公室的情况,发现险情,要采取应急措施,让学生或教职工及时撤离险区,将物资立即搬出来;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及时修理改造。对发现险情不能及时报告者或因失职引起后果者都要追究其责任。

6、要认真组织好检查评比工作,学校每学期要组织检查,要实行奖惩制度,无论是教职工或学生对在维护校舍的过程中做出突出成绩的要给予大力表扬或以资鼓励,对破坏校舍者或对破坏校舍的行为不制止者除批评教育外,还要做适当的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2临沂佳和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舍设施管理使用制度

1、教室由班主任负责管理使用,并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个人。门窗玻璃由专人负责,刮风下雨及时关窗,放学后要关好门窗;教室及走廊墙壁做到手不摸墙、身不靠墙、脚不踩墙、墨水、脏水、不洒墙、不乱涂画墙;不敲击、乱写、乱画黑板;不乱退、拉、刻画课桌凳;不随意开灯照明灯、电风扇;爱护使用黑板擦、苕埽、水桶、教杆等物品。

2、定期对校舍设施进行普查,既是搞好校舍设施的维修、保养,杜绝危险事故的发生。

3、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等要指定专人管理,努力提高仪器、体育器材、图书资料的使用效率。

4、建立图书借阅、保管、使用制度,认真搞好图书资料的分类、编目、上架工作,更好地为教学服务。

5、健全财产物资损坏赔偿制度,凡损坏学校财产者,要根据不同情况有责任人赔偿。

6、搞好教职工宿舍的管理,不乱建、乱修房屋,禁止私自拆卸设施。

二、图书馆、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及微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和登记制度,借出、收回账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虫害及防火等实施是否完好。

2、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3、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4、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资料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5、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管理。

6、对现有报警器材定期检查,发现报警失灵应及时保修。

7、电子阅览室是电子设备种地,为维护网络安全,上机者不准私自装卸、删除随即软件。不准自带设备入内联机操作,严禁烟火,不准吸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严禁在可燃物上使用电热器具,电器易发热不为必须做好隔热处理。室内电器设备及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人员应都会使用消防器材。下班前认真清查,关闭个终端机,关好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有两人负责,另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2、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器、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4、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市内。

5、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付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三)、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多媒体教室列入学校安全要害部位,必选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需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

2、专人管理,计划安排使用,未经领导批准,闲人不得入内。

3、使用微机应实行等级制度,购入硬软件严格审批制度,专人负责审查、登记、保存、账册齐全;不得将黄色、有害、国家查禁等不健康的信息输入教学多媒体内。

4、多媒体教室危机价值贵重,使用热源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学生应服从老师或辅导人员的指挥。

5、人离教室要随手关窗锁门,并注意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禁止或中带入室内,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电脑室安全管理制度

1、微机房是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微机房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重要软件的存放保险箱。机房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使用的灭火器具,微机工作人员数值使用方法。

3、严格控制进出人员,不准任何人将莫生人带入微机房操作微机。

4、门窗要定期检查,严禁登陆黄色网站,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私带软盘上机。

5、严禁火种进入微机房,不准在机房内吸烟。

6、学生使用微机,必须服从老师的指挥,按程序操作。注意爱护公物,防止人为损坏。

7、现有的报警设施应经常检查,下班节假日要及时接通报警设施电源,发现失灵,即使保修。

8、发现微机使用电源损坏,要及时报修,以防造成更大的损失。

9、各科室教学公用微机为本科室人员使用,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10、任何人不准在教学、办公用微机上玩游戏、聊天和登陆黄色网站。

11、禁止在计算机网络上发表违法或有害国家的议论。

12、做好各微机室防范工作,门窗要有防盗设施并及时关锁。

13、为几十不准吸烟,更不得使用明火。操作人员离开危机注意及时切断电源。

三、 校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1、校园和校舍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每月的上旬、下旬个检查一下,不得漏检。

2、每次检查都必须严肃认真。

3、检查项目如下:

①、校园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更改。

②、校园、校舍不准由出卖、转让、出租、出借现象。

③、校舍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隐患。

④、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现象。

⑤、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

⑥、要安全防火,确保设备、识时无隐患。

⑦、学校电器设备、设施及采暖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⑧、防火、防盗及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⑨、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⑩、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他隐患、险情等现象。

四、体育场地、器材使用与保管制度

1、各类体育器材均应登记造册,台账清楚,新购器材及时登记,物品实际数量与记录相符合。易损耗器材要定期补充,保证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2、可移动器材要有专室存放,专人保管。器材存放规范、有序,特殊器材有专用设备存放,贵重器材可由教师负责保管。保管室要做到安全、方便、整洁。

3、各种器材使用时要注意安全,容易造成伤害的器材不要让学生搬运。正常使用器材要登记,有器材借还和损坏赔偿制度。

4、室内体育场地有固定开放时间,按时开放使用。使用后要及时整理,保持清洁卫生。

5、室外场地、设施符合有关标准和安全要求。

6、场地、器材应定期检查,按时保养,及时维修,确保安全。

 

13临沂佳和小学校舍安全检查维修制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巩固集资办学成果,确保校舍设施,安全完整,优化育人环境,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根据国家关于学校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学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门窗保持完整无损,开关灵活,玻璃五金齐全。

2、楼顶、屋面保证不渗漏,无破损,平整排水畅通。

3、墙体平直,牢固,无裂缝。

4、楼地面平整完好,无空鼓,无裂缝,无破损。

5、水管,水嘴,定期检查维护,保证无锈,畅通。

6、水、电、暖设施定期检测维修,严防跑、冒、滴、漏确保畅通安全。

7、教学设备登记建帐,定期清查,做到帐、卡物相符,分类保管,加强护养。

8、教学仪器设备按有关专业技术要求管理,保持良好可用状态。

9、体育器械每年全面整修油漆一次,保证完好,牢固。

10、办公桌椅、课桌凳及时维修更换,保持完好,牢固平整光洁。

11、根据各类设备的不同特点的要注,采取相应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蛀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12、学校成立校保管理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14临沂佳和小学房屋查勘、维护、维修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我校校园、校舍管理,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高度化,保障房屋的住用安全和使用功能,提高房屋的完好率,充分发挥房屋的使用价值,特制订本制度。

2、学校成立校舍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的房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明确小组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制。

3、本制度是学院进行房屋维修维护的标准,也是对房屋维修验收的依据。

4、校舍查勘,是指房屋、围墙、大门、厕所、树木、线杆、管线等的检查、勘察,重点是房屋的结构状况,包括排水防漏是否完好、梁柱是否牢固以及电器线路有无隐患等。房屋维修,是指对已建成的房屋经过一定年限使用后需要进行的大修、中修、小修。房屋维护,是指房屋及其水、电、暖、卫、气等设施设备的常规检修与维护。

二、校舍查勘  

(一)校园校舍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检查中采取逐间逐室的排查。尤其是雨季来临前必须细查一遍。日常工作中总务处要安排人员定期巡查,凡发现危险点要及时报总务处查修。

(二)查勘项目  

1、房屋的主要结构部分有无变化。  

2、屋面有无漏雨,门窗玻璃是否损坏。  

3、上下水及落水管有无跑、冒、滴、漏、堵塞。  

4、墙壁、地面、屋顶有无新增裂缝。  

5、电器、电线电路、灯具、插座等是否安全完好。  

6、线杆、树木是否有不安全隐患。  

7、学校大门、围墙、厕所是否安全。  

8、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三)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每次检查结果都必须由学校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及参加安全检查人员和相关人员签字。对发现隐患知情不报或报而不修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出现事故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房屋维修责任的划分

1、保修期内的房屋维修,由建设单位负责。

2、凡属使用不当或人为因素造成房屋损坏的,由行为人负责修复或给予赔偿。

3、保修期满后的房屋小型维修:由总务处承担,维修费用从维修资金中列支。

4、房屋大、中型维修:由总务处承担,维修费用从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房屋维修的施工管理

(一)房屋维修工程的分类

根据房屋的损坏程度并按房屋维修的性质,可以分为小修、中修、大修三类。

1、小修工程(零修工程或养护工程)。指及时修复小损小坏。这类工程项目简单、零星分散、量大面广、时间要求紧迫,一般可以根据掌握的情况就及时组织维修。小修工程工程虽小,但关系到使用便利,因此必须及时修理,力争做到水、电、暖、卫、气零修不过夜,土建零修三日内有结果。

2、中修工程。指房屋少量部件已损坏或已不符合建筑结构的要求,需要进行局部维修,在维修中只牵动或拆换少量主体构件,而保持原房屋规模和结构的工程。这类工程的特点是:工地较为集中,项目较少,工程量较多,带有周期性。如屋面的局部面层重做,整幢楼门窗整修等工程。

3、大修工程。指房屋主体结构大部分严重损坏,无倒塌或局部倒塌危险的房屋;公用生活设备(包括上、下水,通风、采暖等)必须进行拆换、改装、新装的工程。这类工程一般需要牵涉和拆换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此外工程的地点集中,项目齐全,具有整体性。大修工程还常常和房屋的抗震加固、局部改善房屋居住使用条件相结合。大修工程往往适用于严重损坏的房屋。房屋大修后应达到基本完好或完好标准的要求。

(二)维修工程的施工管理

1、编制维修计划。总务处每年应根据对校舍的查勘鉴定结果,编制维修投资计划与维修施工计划。维修施工计划,具体内容应包括:施工项目、施工方案和施工用资金。

2、落实施工队伍。小修任务由总务处负责组织实施。中修、大修工程要由专业的施工队伍施工,学校则作为甲方对施工队伍进行管理。维修施工队伍的选择,由学校采取招投标的方式择优录取队伍。为了明确双方的责、权、利,一旦选定专业施工队伍,学校与之签订施工合同,避免发生维修内容及要求不清等问题。

3、施工过程的管理。总务处负责施工过程的管理工作,应按合同对施工中的进度、成本、质量进行严格的控制,以确保维修工程按合同中规完的工期、质量标准及合同造价完成。在施工中,应严格把握住原料质量、施工质量、关键工序的施工时间以及进度款等关键控制因素,从而确保维修工程达到较为满意的施工效果。

四、房屋修缮标准

1、主体工程。主要指屋架、梁、柱、墙、楼面、基础等主要承重构部件的维修,要求牢固、安全、不留隐患。

2、门窗及装修工程。门窗应开关灵活,不松动,不透风;木装修应牢固、平整、美观,接缝严密。

3、楼地面工程。楼地面工程的维修应牢固、安全、平整、拼缝严密不闪动,不空鼓、不开裂,地坪无倒泛水现象。

4、屋面工程。屋面必须确不渗漏,排水畅通。

5、抹灰工程。抹灰应接缝平整,不开列,不起壳,不起泡,不松动,不剥落。

6、油漆粉饰工程。要求不起壳,不剥落,色泽均匀,尽可能与原色保持一致。

7、水、电、卫、暖等设备工程。应保持完好,保证运行安全,正常使用;要定期检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定期保养;水箱要定期清洗。

8、金属构件。应保持牢固、安全、不锈蚀,损坏严重的应更换,无保留价值的应拆除。

9、其他工作。对院落内道路、沟渠下水道、窨井损坏或堵塞的,应修复或疏通。

五、房屋的日常维护

1、房屋日常维护的内容:屋面补漏、修补屋面,门窗的整修,玻璃的更换,油漆的粉刷,水、电、暖、卫、气等设备的故障排除及零部件的修换,下水道的疏通,修补明沟、散水、落水,房屋检查发现的危险构件的临时加固、维修维护等。

2、计划养护与实施

成立维护队伍,制订细致的维护计划并依据计划认真落实,以确保房屋的正常使用,延长其整体的使用寿命。同时,要做好季节性的预防保养工作,例如防台风、防冻等。

六、房屋维修维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参加房屋建筑管理的验收和交接工作,负责房屋竣工验收资料的系统交接和收集整理工作。

2、负责制定及组织实施房屋及公用设备设施的大中小维修计划,现场监督管理,办理竣工验收工作。

3、负责处理住户维修申请,及时安排维修人员为住户提供服务并按维修回访要求对住户进行回访,确保维修质量。

4、负责水电暖及机电设备、消防设施及防盗设施的检查检修工作,参与重大项目维修施工,把住维修质量关。

5、组织开展对房屋及各类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最大限度地延长物业使用寿命。

6、做好房屋维修维护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七、工作考核

1、房屋查勘维修维护工作作为对总务处工作的一项考核指标纳入考核体系,权重占后勤管理处总考核分数的十分之一。

2、督导办负责对房屋维修维护工作的督导与考核。学期末,督导办依据房屋维修维护工作的落实情况及师生评议给予量化考核。

3、若在房屋查勘维修维护施工中出现人为责任性安全事故,则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并依情从严扣罚后勤管理处的考核分数。

八、附则

1、校舍管理领导小组以分管总务的副校长为组长,总务处主任、总务处副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为成员。

2、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15临沂佳和小学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一、学校全体师生都有对安全隐患报告的权力和义务。学校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由学校安全办具体负责安全事故报告工作。

二、发现有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校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

三、学校发生安全隐患,应在积极采取措施的同时,及时向区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报告,以利及时排除隐患。报告的方式或以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

四、学校发生学生非常死亡、重大伤害、流行性传染病等重大事故或疫情,应立即报告区教育局,不得延误,不得不报、少报、迟报。如遇重大安全隐患在报告的同时要严密组织布控,采取措施。发生校舍倒塌、火灾、交通安全、流行性传染病等重大事故或疫情,应立即报告区教育局和区政府,同时按有关规定报告公安局、消防、交通、卫生、防疫等部门,全力组织抢救,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

五、如若发现安全隐患不报告(重大隐患不报告、不布控、不采取措施)造成后果要追究责任。

六、事故处理结束,及时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处理结果以及应吸取的教训和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等形成书面材料逐级上报。

 

16临沂佳和小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切实防止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一方平安,其中交通安全是一个重要的方面,为此,根据我校所处的地理位置的特殊性,特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明确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德育副校长分管交通安全工作,各年级组长为年级交通负责责任人,各班主任为各班的交通安全责任人。

二、每学期至少请交警对全校师生作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分管校长、各班主任针对学生实际及时经常加强教育。

三、教师车辆必须登记,进入校园要慢行,注意学生安全。到学校指定位置整齐停放。

四、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满12周岁的学生要骑自行车必须申请考核通过,在规定位置停放。

五、家长接送学生车辆一律停在校门两侧,不得进入校门。外面车辆要进入校园必须经值周领导同意。

六、门卫、值周教师要管理好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七、切实加强新的交通安全意识,使学生确实做到:

1、马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靠右行;

2、过马路要走人行道,有交通灯的要遵守交通灯指示过马路;

3、马路上行走不追逐,不成群结队防碍交通安全;

4、乘搭公共汽车时,要车停稳才可上落,不可将头、手伸出车外;

八、学校集体乘车外出活动时要注意:

1、必须租用有合格资质的运输公司的车辆;

2、按参加人数核算好车辆数,决不超载;

3、做好活动前的师生安全教育;

4、落实好安全责任人,确保整体及每车都有专人落实安全工作。

 

17临沂佳和小学学生上学、放学交通安全制度

1、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指挥,做到“绿灯行,红灯停,黄灯等。”

2、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3、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边行使,不逆行。

4、骑车不带人、不争抢、不双手撒把,不在骑车时戴耳机听音乐。

5、骑车时不多人并骑,不相互攀扶,不相互追逐、打闹。

6、不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

7、过交通路口要“一慢、二看、三通过”。

8、放学后不在外长时间逗留,有事回家晚要结伴而行

9、放学出校时不争不抢,不在校门口聚集等人,不进入机动车道。

10、遇事要冷静,出现交通事故及时拨打110、120求救。


18临沂佳和小学用车管理制度

1、学校车辆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和调度。

2、校长办公室按以下原则派车:

(1)车辆先保证领导工作用车,后考虑各部门工作用车(不含年级)。

(2)用车均须提前填写派车单,由校长办公室统一安排并通知专职司机出车。在出车过程中,如超出派车单所定时间、地点应及时告知校长办公室。司机未经办公室同意,不得擅自出车。

(3)去外地工作用车应适当控制,确需用车时,应提前1—2天提出用车申请并经校长批准。

(4)车辆调度困难时,按急事、远路先用的原则安排。

(5)能通过传真E-mail发送的,原则上不派车接送材料。

(6)在校车外出的情况下,确因工作需要租车,由校长办公室安排,但应从严控制。节假日原则上不派车,如确需用车,也应提前申请。

3、凡未经办公室同意,擅自开私车或将车借给他人的,应追究责任;发生事故的,不论损失大小,责任一律自负,费用全部自理,并视情节给予处理。

4、司机的职责: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开快车,不酒后开车,不开冒险车和疲劳车,确保安全。

(2)司机应服从调度,听从安排。上班时如出车,应在校内,有事外出应请假,保证车辆及时入库。

(3)平时要勤检查,勤保养,做到车辆整洁、完好。

(4)司机不得擅自允诺公车私用。

(5)车辆的年检、缴费由专职司机负责,定时向办公室汇报落实。

 

19临沂佳和小学卫生消毒制度

为切实作好我校传染病防治工作,把传染病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做好消毒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学校公共卫生消毒  

   1.各班每天早自习后打扫好自己所属区域的清洁卫生并随时保持,重点做好三餐后保持。  

   2.学校食堂后沟每周一、四清扫两次,清扫后撒上石灰。                  

3.学校食堂前沟每周一、四用石灰水冲洗两次。

4、校园公共环境每周用消毒液消毒一次。  

   5.食堂环境及食堂外消毒用消毒液消毒。  

  厕所消毒:  

  1.厕所用石灰消毒,夏季每周两次(周一、周四早上清扫后),冬季每周一次(周一早上清扫后)。  

  2.化粪池用生石灰覆盖。  

  3.天气热时再用敌敌畏等农药杀灭蚊蝇幼虫。    

  垃圾池消毒 :

  1.夏季每周一次撒上生石灰。  

  2.夏季每周用敌敌畏喷洒一次。    

  饮用水消毒 : 饮用水消毒按饮用水消毒标准要求进行。  

附:1.总务后勤必须保证消毒药品、用具。  

  2.消毒人员必须严格消毒流程不流消毒死角,每次消毒后必须作好消毒记录。

20临沂佳和小学卫生防疫制度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并组织炊管人员、全校教师认真学好上述法律制度,建立严格的岗位制度和卫生检查制度。

2、按照有关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卫生检查人员,坚持搞好学生个人、教室、宿舍、环境卫生,使学生懂得有关的卫生常识,严把食品卫生关,自觉防病防疫,预防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加强疫情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  

3、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饭前、便后要洗手,不要暴食暴饮,以防不良疾病发生。

4、严禁学生在地摊门店购买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零食、饮料。

6、学校食堂必须保持环境整洁,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

7、学校的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两证”齐全,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取得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参加工作。

8、建立学校食堂卫生责任制度,食堂工作人员要搞好个人卫生,穿工作服上岗。

9、食堂管理员采购员切实严把食品采购、运输、验收入库三个环节,坚持食品原料索证制原则过程中的卫生工作,严禁采购变质、变腐食品,严禁使用无碘盐。

10、学校积极做好学生近视、沙眼、龋齿等学生常见疾病和群体防治和矫治工作,建立学生体检档案和疾病档案。

11、坚持做好对学生的体检工作,学生体检率达100%。

12、学校把卫生防疫知识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切实开展对师生的卫生防疫知识教育。  

13、学校在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开展流行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21临沂佳和小学疫病防治制度

1、按照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学校人口密集的特点,容易在学生中发生的常见传染病,如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痢疾、肠道传染病等,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和预防措施的卫生健康教育工作。

2、定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增强师生的公共卫生安全意识,促使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

3、定期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昆虫及其它传播传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危害。

4、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设施,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

5、建立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每年新生入学进行传染病预防接种。

6、食堂饮食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7、学生或教师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均有报告的责任和义务,可用口头、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学校医务室、班主任、紧急信息报送小组迅速报告,相关科室和人员接到报告后,迅速报告校医务室和学校领导,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教育局办公室)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区疾病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科)报告。

 

22临沂佳和小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副校长侯刚为学校传染病疫情情报人。各村校负责人、民办幼儿园负责人为疫情报告人,直接向副校长报告。

二、学校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按照以下要求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三江镇中心卫生院报告。

1、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 6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

2、在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于12小时内报告。

3、在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在24小时内报告。

三、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不得越级上报。

 

23临沂佳和小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净化学校卫生环境,更好的服务于教学,特制定本制度。

1、实行“四不”制度,不购、不收、不同、不售腐烂变质的原料和成品。

2、严格招待食品“四隔离”制度,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食品与天然水隔离。注意防尘、防蝇等污染。

3、用品实行“四过关”即一洗、二刷、三冲、三消毒。

4、餐厅要做到每餐后清扫一次,保持餐厅地面、桌面上无污水、杂物、饭渣、油污及灰尖。

5、教育就餐师生遵守食堂规则,节约用粮、用水、用电、用煤,保持食堂与周围的环境整洁卫生。

6、炊事员要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

7、炊事员要做到“六不”不随地吐痰,不面对食品打喷涕、咳嗽,不用工作服擦手脸,不直接用勺尝味,不用手抓出食品,上灶售饭时,不准吸烟。

8、炊事员每学期进行一次健康查体,有患传染病及带菌者,立即中断食堂工作。

9、遵守开饭时间,排队购买饭菜,不随地乱扔泼剩饭菜和水。

10、师生一律凭卡就餐,食堂不准收现金。

11、售饭菜窗台,需明确标出品名、价格。

12、学校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对食堂和小卖部进行检查。

 

 

24临沂佳和小学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 

为了办好食堂,使食堂上等级,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和措施。

一、食堂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1、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

2、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要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物的设施和设备。

4、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5、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在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6、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二、食堂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

1、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体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4、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的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5、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加工后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6、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荤菜食品。

7、食品的烹饪后至出售不得超过2小时。

8、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三、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害、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堂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手套,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厂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四、管理与监督

1、食堂实行分管校长负责制,并配备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2、分管校长负责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3、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卫生监督。

4、学校食堂要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5、学校要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6、学校要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食堂一切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25临沂佳和小学卫生保健制度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件》和上级关于学校卫生工作的指示,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方针,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治思想、卫生保健管理水平。

二、制定并实施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种卫生保健制度,做到学校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卫生保健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三、结合学校工作规律和季节特点,积极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定期举办卫生讲座和学生健康咨询活动,每学年组织观看两次卫生教育录像片,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

四、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和班主任做好学生和健康检查和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建立传染病上报制度,发现疫情,立即上报防疫站、市教育局、市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所,及时做好消毒、隔离和转诊工作,严防扩散传染。

五、协助班主任及时做好学生和视力检查工作和近视眼的防治矫正工作,严格控制病率。

六、对各种教学实施卫生监督,配合体育教师对体育卫生定期检查测定,检查和督促班主任做好有关卫生保健工作。

七、坚持预防为主,定期检查环境、饮水、食物、食堂卫生和学生个人卫生,搞好培训和指导学生卫生的工作。做好卫生宣传工作,每学期出4—5期黑板报式常规卫生教育。

八、建立学生病假登记制度,由教导处负责记载,学生因病缺课请假条由校医、保健教师汇总。

九、保管和使用好卫生工具,添置必要的常用药品并严加管理,以防变质。

十、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托幼机构与小学在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按时汇总填入《学校卫生档案》,保管好学生健康卡和其他卫生保健工作资料,建立学校卫生档案。

 

26临沂佳和小学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条例,坚持灭四害的常规工作,确保我校师生的饮用水安全。

二.学校对饮水设施定时进行维护,保证饮水设施的正常使用,密切关注师生饮水安全。

三.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每月进行一次清晰。每周进行一次消毒。经常观察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即使清楚污垢,保证师生饮用水的干净和卫生。

四.消毒工作须请专业人员指导。

五.责任人须做好责任区内环境卫生,保持整洁的卫生环境。

六.定期进行除四害的工作,是工作区内的除四害的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七.学校所有饮用水有学校统一管理,任何人都不得自行经营饮用水。

八.负责饮用水安全的人员必须按时开关闸阀,确保水塔储水量和不多次外流,造成浪费。


27临沂佳和小学门卫制度

一、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保证学校安全,不得擅离职守。

二、对外单位人员实行来客登记制度,出校门时要有学校有关人员签字方可离校,上课时间一律不会客。

三、闲杂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发现可疑人员立即报告学校值班领导或公安部门。

四、骑车进出校门,要自动下车,步行到校门区域外,方可骑车离开。

五、非学校生活、工作所需车辆不准进入校内,特殊情况,说明原因门卫人员报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校。

六、各类物资,须经领导批准,并接受检查,方可带出校门,门卫人员做好登记,定时或及时向领导报告。

七、发现无理取闹或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者,要及时报警,交公安部门处理。

八、实行师生出门登记制度,学生不准随意外出,确须外出者,要有班主任开具出门条;教师有事外出者,要有值班领导开具的证明。

九、按规定的时间开关大门,外出人员如不能按时返校者,应事先与门卫说明。

 

28临沂佳和小学保卫科工作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坏人、保障安全的内保工作方针,坚持专业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综合治理,建立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治安保卫责任制。

2、贯彻国务院《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公安部、卫生部、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层层落实治安、安全责任人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科室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3、拟定治安保卫工作计划和措施,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完成当地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部署的治安保卫任务。

4、协同政工科等部门对全院职工经常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增强法制观念,遵纪守法,提高警惕,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发动和组织群众,做好防盗、防火、防治灾害、事故等工作,加强对要害部位和重点部位的保卫,落实安全措施,发现隐患和漏洞及时向有关负责人及院领导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6、搞好治安联防,维护医院内部的治安秩序。

7、负责本单位职工和辖区家属及其他单位暂住人员的治安管理,调解纠纷,帮助和教育轻微违法人员。

8、对公安机关依法交付监督、考察的罪犯或者被告人实行监督、考察。

9、在公安机关指导下,查破或者协助查破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灾害事故。

10、负责来院首长、外宾和本院领导的安全保卫,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防止泄密、失密、窃密事件发生。

11、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出国、出境人员的爱国主义、国际主义教育及保密防奸反谍教育,认真做好因私出国出境和前往出境地区人员的办证工作。做好医院户籍管理工作。

12、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有关政保工作。

 

29临沂佳和小学出入登记制度

为了使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确保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现制定本制度。

1、外来人员进校前必须如实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

2、门卫或来访者应事先联系被访对象,确认被访对象在校后并征得校中层以上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

3、访问结束后被访人员须在《外来人员登记表》离校单上签名。来访人员凭离校单离校。

4、外单位车辆不得进入学校,经领导批准入内的车辆要进行登记,纪录车辆照、车型、颜色和出入校时间并领取出入证方可进入,离校时交回。

5、学生在校期间外出,需出具办主任批准的请假条及学生卡离校。返校时需出示学生卡进入,并登记学生姓名、班级、卡号。

6、学生放假返校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返校的,进校时查看学生卡并进行登记,并于当日将记录向有关领导汇报,次日记录交教育处。

7、外单位人员来访,需认真填写“来客登记表”,来访人员离校时应收回被访者签字的登记表。

8、给学校送货、服务的车辆,由学校保卫处发给车辆出入证,出入时必须出示此卡,更换车辆应有纪录。

9、食堂人员凭胸卡进入学校。

10、所有非本单位车辆拉出的物品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并随时做好记录。

 

30临沂佳和小学防入侵防爆力巡逻制度

为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保证校园平安,严防不法分子进入校园进行破坏,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和学校的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及措施。

二、加强组织纪律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三、严格巡逻值班时间,本着“眼勤、眼明、脑灵”进行工作,巡逻中做到细查、细看、多听、多记、高度警惕。若在巡视中对可疑人员未进行盘查、清退,致使校园内发生重大失窃案件,要进行责任追究。

四、做到定时检查四周环境及各楼层的安全情况,切实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五、配合门卫工作制度,加强外来人员的登记检查询问工作。

六、夜间值班要检查各办公室门窗是否关好,以免发生意外。

七、巡逻中发现嫌疑人员时,有权进行查询、盘问;发现可疑物资时,有权进行查验、扣置。

八、巡逻人员应文明执勤,秉公执法,规范行为,严守纪律。


31临沂佳和小学安全巡逻制度

 巡逻制度是杜绝学校安全事故的最有效办法,为了确保学校的绝对安全,学校建立了24小时校园巡逻制,并安排2---3名值班人员轮换巡逻。具体制度如下:

1.学校实行昼夜 24 小时巡逻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让他人替岗,严禁进行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任何活动。定时对自己负责的范围进行巡逻,细致地检查每—个角落。认真做好巡逻记录。

2.值班巡逻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不漏岗,不脱岗,保证值班巡逻工作正常、连续运转。未处理完的当班事务,要给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3.做好全天候校内巡逻工作,特别加强对学校重点部位的巡逻查看。放学时间巡逻,要注意查巡各楼层、各处室,各教室的门窗、用电设备的关闭情况,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公私财物不受损失。白天巡逻的主要任务是维护校园正常秩序,清理校园、校道的摆卖摊点及其他无关人员,严防社会闲散人员进校滋扰。夜晚巡逻的主要任务是保护好各科室、教室的公共设施、财产和物资的安全,保护好师生员工生活区的安全。在巡逻中,要清理在校园内闲杂人员,密切注意盘查、询问各种可疑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学校。

4.值班巡逻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会妥善处理本岗位的险肇事故,会报警。

5.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危险时刻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违规、违纪人员做斗争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处理,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6.随时完成处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7.对在值班巡逻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学校将追究责任。

 

32临沂佳和小学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校日常工作的制度化管理,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值班工作由安全办具体负责。值班领导代表学校领导、协调、督促、检查值班人员开展工作,代表学校处理值班时间内发生的重大问题。

二、严格值班责任制。值班期间遇到问题,一般性事项由值班人员协调处理,并报告值班领导;对需要答复又把握不准的,请示领导后再予答复;紧急情况和重要事项要及时向领导报告,根据领导指示迅速处理,确保工作不耽误。

三、值班人员督促学生干部做好学生课外期间的安全、纪律、卫生等管理工作。

四、严格值班纪律。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到位,做到不脱岗、不空岗。临时有事要先向同伴和带班领导请假,并向门卫值班人员说明情况。值班人员要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对当天当班期间的情况要按照要求做好记录。

五、实行值班考勤制度。学校建立值班考勤簿,安全办负责不定期检查。值班情况作为对个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六、值班要求:

1、值班期间要24小时保持联络信息畅通。

2、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对于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并迅速向带班领导汇报。

3、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认真负责,按照要求和安排常巡视、勤观察,个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一旦出现问题,值班人员要承担事故责任。

4、值班人员必须详细做好值班记录和学校日志,整理好当日值班台帐。向值班领导及时报告值班期内的重要和重大事项。

5、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保质完成总值班或学校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6、值班过程中有关事项的应急处理程序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办理。

 7、发生特别紧急的情况时,各类人员应以保护师生的安全、各类财产安全为第一原则,紧急处理可不受上述一般程序的制约。

 

33临沂佳和小学实验室安全制度

1、防火、防爆

(1)电源线截面积的选用、布线的方法应符合安全用电规定。并应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以防漏电。

(2)要按规定安装保险丝。绝不准用金属丝代替。

(3)不准用汽油代替煤油或酒精作燃料。

(4)酒精、汽油等应装在密闭容器内。当天用的酒精、汽油等撒落在地板上时要立即打开窗户通风并严禁在室内明火,以防可燃蒸汽爆炸或起火。

(5)使用电烙铁、电炉等电热器时,不要直接放在可燃物(如木板)上。工作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先断电源,以防火灾。

(6)离开实验室时应断开电源总开关。

(7)蓄电池充电时应有人员看炉,并应打开窗户进行。并在其附近不得明火,防止氢气爆炸。

(8)实验室应配备消防器材,在扑灭油类引起的火灾时,切记不能用水,以防使油溢出,造成火灾曼延。

2、防触电

(1)实验室必须设置总电源开关。开关位置安在便于操作的地方,以备能迅速切断电源。

(2)学生分组实验应尽量使用36伏以下的交流电压。

(3)仪器外壳应接上地线。并经常检查接地是否良好。

(4)所有电工工具有绝缘良好的手柄。

3、防中毒

(1)使用水银的实验,应防止水银蒸汽中毒。当有水银撒落地上时,应立即进行消除处理。

(2)接触过有毒物品的手,应及时清洗干净。

4、防创伤

(1)进行射击实验时,不能站在射击的方向上,以防伤人。

(2)用玻璃器皿加热时应使用耐高温的烧瓶或烧杯。以防器皿破裂。

(3)用打孔器、针等切割或穿透物体时, 不应用另一手给物体作撑垫,以免被机械创伤。

(4)不能把手挤进螺孔或管子里,以防毛刺刮伤。

(5)洗刷玻璃仪器时应轻缓,不可剧烈,以防玻璃仪器破碎,造成创伤。

 

34临沂佳和小学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资产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绝流失,减少浪费,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 、学校资产管理实行总务处综合管理,各处室归口管理,使用单位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总务处设资产管理员1名,负责管理学校财产的帐目,财产登记、清查、报损等工作,凡有资产的处室使用单位,应建立财产分户帐,设兼职财产管理员1名,负责本处室的财产保管、使用、登记等工作。没有财产的处室,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本处室的办公家具和借用手续。

二、 分级分类设立财产帐,凡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物品,列入学校一类资产帐,由财务室和资产管理员保管,凡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下200元以上,且能使用一年以上的物品,列入学校二类资产帐,由学校管理员和各使用处室保管。

三、 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组内办公家具的管理和使用手续,办公桌由使用自己保管,年级组长在每学期开始的两个月内,应提供一份年级组任课老师人数及所在办公室的名单,配合总务处清理本年级组内家具,年级组长换位,应办理公物交换手续。

四、 办公室家俱由总务处统一安排使用,任何处室年级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换或占为私有,如发现私有办公家俱要限期归还,并据罚款。

五、 学校配备给单身职工的家具,只限本人使用,已领取结婚证书的教职工,在领取结婚证书后的三月之内,归还所借全部行生活用具。逾期不还者,从工资中扣款。

六、 教职工因调动离开学校,要按规定归还在学校所借全部财产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七、 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前,应退还在学校所借办公家具和生活用品或教学用品,如录音机、计算机、图书等。

八 、新添固定资产类物品。由使用单位申请,分管校长和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采购,购回后,学校财务管理员根据领导批条,查收后方可签字报销,登记上册。

九、 自然损坏和损耗须报损的物品,由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填写报损申请表,处、组、室领导签字证明后,由学校财务管理员核实,按规定办理报损手续,已报损的物品集中在学校仓库,由学校统一处理,属人为损坏或因保管不妥而损坏或丢失者,根据情况由负责人赔偿损失。

十、 每学年由总务处组织专人对各处、室、组的资产帐、物和办公家具保管情况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如有特殊情况,财产保管员有权抽查各组、办公室的财产、帐、家具等物。

十一、外单位赠送的物品和奖品,如属一类资产应在一类资产帐上登记,交有关处室保管使用,一般物品不上资产帐,另立册登记保管。

十二、教室公物管理,由各班班主任负责,政教处予以督促。每学年开学前,总务处配齐教室各类设备,登记立帐,各班班主任清查核实后,教室所有设施留有班级使用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其它人为造成损坏或遗失,均由班级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奖惩办法

(1) 学校对认真负责地管理好本组财产管理、帐、物相符,积极配合学校搞好清查工作的责任人给予奖励。

(2) 对分管范围内的财产不负责任或因管理不善,造成资产浪费、流失和被盗,视情节轻重对负责人给予批评、赔款,并追究责任。

 

35临沂佳和小学财务室安全制度

一、安全管理作为本科室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财务室的安全。

二、财务做到专人管理,现金管理人员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保管好空白票据和有价证券有关印章,严格掌握库存现金限额。

三、无关人员严禁进入财务室。

四、财务室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注意安全操作,严格操作程序,操作微机切实避免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采取严密的防火、防盗、防腐、防潮、防蛀等措施,配齐必要的防火器械。

六、夜间、节假日保证有二人值班,值班人员必须高度负责,严格遵守值班制度。

七、本科室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努力消除不安全全隐患。

 

36临沂佳和小学水电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学校正常用电用水,让有限的水电产生更大效益,对用水用电做出如下规定:

一、为了防止学校变压器超负荷,全校各部门都要安装电表进行监;测,使用三相电流尽量达到基本平衡,发现不平衡现象要立即汇报。

二、添置用电设备,改接线路接电等均必须报总务处同意方可实施。

三、电焊机一律控制使用,使用前须报总务处同意方可实施.

四、所有电器的安全设施必须按规定安装,禁止用铜线替保险丝,做到安全用电。

五、教师公寓,教室等其他各地方禁止使用电炉和其它一切大功率电器,禁止私自安装插座,分灯。

六、节约用电,节约用水,做到随用随开,不用即并。

七、用水用电、必须服从水电工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者,总务处水电工有权设收电器,定处罚决定。

八、定期查电表,收电费。

  

37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电源线路、自来水管道、煤气设备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二、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三、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四、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五、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水电管理中心或用电单位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六、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七、安全用电用水用气必须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总务处组织自查并会同各部门进行抽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38临沂佳和小学防震制度

1、加强校园基础信息调查提高学生对于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完善突发地震事件处置机制,提高教师、学生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并实施学校地震安全方案,推进避难防灾场所建设。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宣传防震减灾避险知识,对学生进行地震、地质灾害、火灾等内容的防范自救教育,从小培养青少年儿童防震避险的理念、常识和心理素质等,保证两年举行一次及以上的演练,掌握应对地震发生时采取的防护措施和方法,最大限度地降低地震带来的损失,从而提高学生紧急避险、自救自护和应变以及师生自救互救技能和应对突发地震的能力。

3、将防震减灾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知识受教育程度;充分发挥校园网在防震减灾教育中的作用。

4、落实各项应急救援规定制度,保证从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系统内工作人员24小时通讯联络无障碍,学校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确保反应迅速,救援及时。

5、学校为周边社区防震减灾教育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39临沂佳和小学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的《关于加强学校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可靠的学习和工作环境,确保师生在雷雨天时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 员:教导主任、总务主任、班主任

二、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及各班主任等有关老师,要经常开展预防雷电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雷意识和能力。

三、在学校发生雷雨时,要迅速进入教学楼和宿舍楼,切忌在操场上等空旷场地逗留。

四、雷电时,各教室、办公室要关闭门窗,防止雷电侵入。人员要尽可能远离窗户,远离电灯、电话、室外天线的电线等。

五、雷电时,禁止使用电器,要提前关闭电视机、音响、影碟机、电脑等室内的用电设备,并切断电源及信号线路。

六、雷电时,不要触摸水管、暖气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或类似金属装置。不要靠近孤立的大树或烟囱,不要在雨中使用金属杆雨伞。

七、若遭受雷电灾害后在积极自救的同时,及时逐级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八、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学校要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要排除防雷安全隐患。    

九、发生雷雨天气时,学校防雷领导小组及各个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行动起来,做好防雷工作。

十、双休日、节假日,在离校前要做好切断一切电源工作。离校后发生雷雨天气,学校门卫要巡回检查一遍,以防不测,并做好记录。

十一、学校各科室、各班主任及教研组长为各室的防雷负责人,对于违反本制度而造成损失和责任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0临沂佳和小学突发地震、气象灾害预警应对制度

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减少国有资产损失,维护学校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教师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小自然灾害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三、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结合学校的特点,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

(1)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在上课时由各课教师带领学生按指定线路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倒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是最后一个撤离。

(3)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撤离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5)门卫听到信号后及时打开所有大门,总务处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打开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电话1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学校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在报警的同时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做出反应,指挥个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四、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学校校长是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1临沂佳和小学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1、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

2、学校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

3、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

5、食品留样必须立即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6、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7、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8、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

 

42临沂佳和小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参加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

二、食堂员工必须先到市疾病控制中心体检,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经卫生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在食堂工作。

四、凡出现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烫伤、手外伤、咽喉痛等)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查明病因,治疗康复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堂负责人每天要对每位食堂从业人员做好上岗前检查,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有第四条所述有关人员时要立即处理。

六、食堂从业人员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须向食堂负责人报告,患者必须由校卫生部门对其作检查治疗后再作决定。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一律重处。

 

43临沂佳和小学教师值班制度

为规范我校值班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学校在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在学校休假期间安排值班,值班教师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并服从学校教务处管理,服从教务处点名监督。

二、值班教师必须按时签名报到参与值班,值班时间由学校通知决定。有事必须向教务主任(行政)请假,由行政另行安排替补值班教师。

三、值班教师在值班期间,忠于职守,不得随意离校。

四、及时处理学校突发性事件,不留后遗症。

五、热情接待来访客人和学生家长,尽力解决客人和学生家长提出的问题或事情。        

六、值班教师必须每天做好值班记录。

七、本制度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正式实施。

八、未尽事宜,解释权属于学校行政。  

 

44临沂佳和小学教师随堂值班制度

所有教师均履行“一岗双责”制,除履行专业授课职责外,同时履行本课堂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事故的防范、处理职责,上课期间学生发生安全事故的,上课教师为直接责任人。所有教师上课期间均履行以下安全职责:

1.坚持上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如发现学生缺席或出现生病症状,应及时报告班主任。

2.经常检查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学教育和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若有明显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排除;不能排除的,要及时报告学校,进行整改。

3.引导学生正确使用教具学具、仪器设备,正确操作实验;学生进行体育训练时,要充分考虑到危险情况并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避免伤害事故发生,发生伤害事故要及时做出妥善处理,并上报学校相关负责人,通知班主任和家长,不可隐瞒拖延。

4.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易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教师知道后,要进行适当的安排;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给予治疗。

5.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能讽刺、挖苦学生,发现学生有心态偏激或情绪不正常的情况,要及时通知班主任做好疏导工作。严禁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

6.对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教师发现或者知道后要及时报告班主任或学生的监护人。

7.上体育课或进行体育活动前,体育教师要先检查场地,做好准备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活动应严密组织,严防铅球、铁饼、标枪等伤人,跳高、跳远等要按课程标准和规程办事,预防意外事故发生。

8.不能在上课期间指使学生做与本课无关的事情。

9.课间值班教师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责任心,细心观察学生课间活动的情况,以备及时提醒教育学生注意安全,防患于未然。

10.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不拖堂,无学校通知不得私自提前或拖后放学。

11、上课期间,遇到突发事件的,上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或负责将学生有组织、有秩序的疏散,避免不必要的伤害。

 

45临沂佳和小学晨检制度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及时发现情况并及时处理,防止传染病的发生,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晨检制度。

一、晨检人员

班主任(任课老师)、值日校领导

二、晨检等级

我校每日晨检等级分橙色(常规)和红色(疫情流行期)两级,平时橙色做到警钟长鸣、疫情流行期或特殊时期由学校通知红色预警的升降和持续时间。

1、橙色:常规每日晨检,实行有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的班级由其班主任报告卫生保健老师处(未书面报告视报告正常状态)。

2、红色:疫情流行期每日晨检,实行零报告制度(无病例也要报告卫生保健老师以利统计、上报)。

三、晨检报告、操作细则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处理学校卫生工作。

2、常规晨检“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日统计报表”报告由班主任每天早晨

8:00检查并统计好,(重大情况第一时间统计)并及时汇报校领导、并按照“突发卫生事件防控应急预案”应急处理、作统计直报。

3、师生发现学生身体不适,有发热症状,马上通知其家长送医院就诊。

4、学生患水痘、麻疹、风疹、腮腺炎等传染病必须回家隔离治疗,不得带病上课,直至病情痊愈凭病愈证明方可回班级上课。

5、学生患有气管炎、胃肠炎等常见病、慢性病在发病时期,以学生身体健康为主,应劝其回家休息治疗,坚决不带病上课,以免贻误病情。

6、晨检时应认真、细心,通过一看:仔细观察学生的面色(红润,尚可,一般,差)、精神状态(好,较好,一般,差),发现学生面色和精神状态不佳时,要及时通知卫生保健老师采取相应的措施,必要时班主任通知家长带学生到医院就诊,随时和学校保持联系;二听:听患病学生、其家长和同学的阐述;三问:每天了解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的家庭情况,家中有无成员发热,是否有疫情接触(不可隐瞒),有疫情接触学生(有医疗和家长证明)要在家观察两周才可到学校上课,并上报;四联系:对没来校的学生,班主任要打电话了解情况并登记,如有发热学生要及时和保健老师联系。

7、每日晨检情况要做好记载,班主任早读时间要检查本班人数及学生身体情况,特别对异常情况更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异常情况纪要等。

8、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制度。实行追踪随访制,由班主任分别对患病的学生进行每日追踪电话随访,及时了解其诊治情况。居家隔离病人做到“二不”即不上课、不外出。

9、年级组长督促各年级的常规晨检及“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日统计报表”工作。

10、卫生保健老师每天统计学校患病学生人数及情况,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加强疫情报告,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程序,确保有疫情立即报告。同时要及时通知总务处做好清洁消毒、切断传染途径,及时对疫源地进行消毒处理。

11、要加强对学校食堂、饮用水卫生安全检查。

12、学生发展部做好学生预防重大疾病教育工作,督促年级、班级做好晨检工作。要做好任课教师的预防重大疾病的教育工作,任课教师在课堂上发现情况要及时通知班主任。

13、总务处严格按照学校消毒制度按时消毒。

14、本制度自发布起实施,做到经常、安全,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46临沂佳和小学学生缺课追踪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 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应由家长向班主任出示请假条或正规医院出具的证明。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也务必由家长及时向班主任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

二、 班主任在得知学生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上课的情况后,应立即弄清学生的请假事由或病情并进行追踪,作好记录,同时上报校保健教师备案。

三、当堂上课教师发现该堂课有学生缺课必须及时了解缺课原因并将了解的情况及时告知班主任。每位老师要在课堂上密切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如发现学生身体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保健教师。保健教师必须及时做出处理。

四、生病学生病愈返校,必须由正规医院认定,隔离期满身体痊愈持正规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交保健教师认同后,才可进校。

五、班主任填写《班级学生因病缺课情况每天登记表》,保健教师填写《学校因病缺课症状和疾病原因周汇总表》,备案归档。

 

47临沂佳和小学课间活动安全制度

一、加强课间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文明休息,不在教室、走廊、楼道、操场各处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不攀爬栏杆、篮球架、铁门等设施,不跳乒乓球台及校园各处台阶。

二、班主任、任课教师在课间随时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

三、分管领导、值周领导、值班教师课间巡视全校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作好记录,将有关情况通知班主任。

四、在学生下课、放学、升降国旗、做课间操、重大节日庆典、综合实践活动等集体活动时,根据学生活动的区域、规模等因素在教室门口、楼道、楼梯口、礼堂门口、校门口及沿途等场所按照一定比例安排安全巡视员。不得过于强调集合速度,严防拥挤、踩踏等恶性事故的发生。

 

48临沂佳和小学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管理,进一步做好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学校应将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非正常缺席或擅自离校、以及身体和心理异常情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共同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2、每天早晨由班主任负责进行班级学生的晨检工作,把学生到校情况及时上报学校。课堂期间学生出勤情况,由班长记考勤,下课后向班主任通报。

3、严格学校学生请假制度,凡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学生或家长应及时书面请假。教师要及时了解学生缺勤原因,如没有书面请假一时联系不上,可以先报告学校,由学校安排人员联系。学校和班级认真记载,及时汇总,建立档案。

4、班主任或当班教师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进行沟通,以书面文字材料上交存档。

5、如学生在一天内无故不到校,班主任要上报学校。及时以电话或其它快捷方式将学生非正常缺席或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告知其监护人,并做好记录。

6、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事故、学校应及时处理和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7、学生在校一旦发生了安全事故,学校、班主任应及时向学生监护人通报,不得隐瞒。并以书面文字材料将通报的内容、时间、监护人反馈的意见等上交存档。

8、学生在校期间离开校园,必须有班主任或年级组长写的出门条,将出门条交门卫,并告知家长。

 

49临沂佳和小学班级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1、充分发挥班级安全员作用,经常性的对班级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每周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评估办法:无班级安全员、检查、责任书扣1--2分)

2、每周至少一次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有记录(每周一查)(评估办法:无安全教育扣1--2分)

3、关心学生身心健康,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每周一查),不讽刺挖苦学生,及时处理突发事件。(评估办法:一项做不到视情况扣1—2分)

4、做好管制刀具、烟花爆竹等危险品收缴(每月一查),一日两检(每周一查)、传染病防治等安全工作。(评估办法:一项做不到视情况扣1—2分)

5、参加各种校内外活动要认真组织(每次活动一查),认真履行路队护送制度(每天一查),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不滞留学生(每天一查)。(评估办法:一项做不到视情况扣1—2分)

以上总分为20分。

附则:凡因班主任未履行安全责任而引发安全事故的,级部级扣安全评估分3分,学校级扣安全评估分5分,教育局,12345等上级督办的扣安全评估分10分,影响较大,被上级通报批评的实行一票否决。

 

50临沂佳和小学教师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一、安全意识(5分)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及时发现、上报校园内安全隐患,安全意识强。(评估办法:安全意识不强视情况扣1—2分)

2、履行“一岗双责”义务,严格执行《安全责任书》有关条款(评估办法:不执行《安全责任书》有关条款扣1—2分)

3、安全理论学习每学期不低于二次(评估办法:为学习或未交材料扣1—2分)

二、安全教育(5分)

1、严格按课程方案上好安全课,有备课、有安全知识检测,有学期评估成绩。(评估办法:缺一项扣1—2分。教育局抽测成绩前三名奖励5、4、2分,后三名扣2、4、5分此项属于附加分,不占用评估分)

2、结合学科特点,挖掘安全教育因素,有机渗透安全教育。(评估办法:无渗透学科安全教育的扣1—2分)

三、教学安全(5分)

1、严格执行《教师随堂值班制度》,课前清点学生人数,不拖堂,不脱岗,课后组织好学生休息。放学不滞留学生(评估办法:一项做不到视情况扣1—2分)

2、课堂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低差生、残疾生、贫困生、弱智生,随时关注学生身心状况,及时处理突发事件。(评估办法:一项做不到视情况扣1—2分)

四、活动安全(5分)

1、大课间,体育课要适量安排活动,安排运动量、运动强度要适中,时刻关注学生身心状况(评估办法:视情况做不到扣1—2分)

2、组织学生开展户外活动要上报,要有计划,有预案(评估办法:一项做不到扣1—2分)

五、值班(10分)

1、夜间值班,门口执勤,周末值班,假期值班安要求认真值班,做好值班记录(评估办法:未值班或值班不认真扣1—2分)

2、楼梯口、楼道内值班安要求进行执勤(评估办法:未值班或值班不认真扣1—2分)

以上总分为30分

附则:凡因教师未履行安全责任而引发安全事故的,级部级扣安全评估分3分,学校级扣安全评估分5分,教育局,12345等上级督办的扣安全评估分10分,影响较大,被上级通报批评的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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