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lyzalxx/2023-0000020 | 公开目录: | 收费信息 |
发布机构: | 临沂长安路小学 | 发布日期: | 2023-09-16 |
收入支出管理制度
收入制度
一、收入概述
(一)概念: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以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具体包括以下五层含义:
1: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是为开展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而取得的。
2: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是依法取得的。
3: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是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取得的。
4: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是非偿还性资金。
5: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具有支配的自主性。
(二)收入的分类:预算资金收入、非税资金收入、其他资金收入等。预算资金包括:经费拨款、经费补助、基建拨款等;
非税资金(又称预算外资金)包括:(1)行政事业性收费;(2)政府性基金;(3)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4)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罚没收入;(7)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8)上级补助收入;(9)主管部门集中收入;(10)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其他资金收入:是指单位通过市场取得的不体现政府职能的经营、服务性收入及其他不属于预算资金、非税资金收入的部分。
事业单位收入: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含预算外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和其他收入等。
二、各类收入的管理要求
(一)行政单位收入的管理要求
第一、预算拨款资金的管理要求
1.预算拨款方式为国库集中支付方式。
2.预算拨款依据的管理要求:根据国家的政策和要求,结合本单位的计划和任务,根据本年度批复的预算数进行申请。
3.预算拨款的原则:①按计划领拨经费。②按进度领拨经费。③按用途领拨经费。这是指行政单位按规定用途申请取得拨入经费。④按级次领拨经费。
第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要求
1.收支两条线,收入上缴财政专户。
2.预算外收入实行分类管理。
3.预算外资金收入,需列入单位综合财政计划。
4.预算外资金的审批、取得、上缴和拨付等具体环节的管理要求:审批:中央、省两级审批的管理制度,并颁布相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条约加以规范收费行为。
取得: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
预算外资金的上缴:全额上缴
预算外资金的拨付:“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事业单位收入的管理要求
第一、事业单位收入的基本要求
1.实行收入统管:所有的收支活动都必须归口到单位财务部门,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2.正确划分各项收入,依法缴纳各种税费。
3.充分利用现有条件积极组织收入。
4.保证收入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5.正确处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二、对经营收入的管理要求
1.正确处理主营业务与附营业务的关系
2.划清经营收入和事业收入的界限
3.经营收入要纳入事业单位预算管理
4.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在事业单位的经营收入中,属于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经营收入要直接纳入单位预算进行核算,经营投资分得的利润和债券投资形成的利息,则作为事业单位的投资收益纳入单位预算进行核算。
三、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
收入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预算的编制和批准
(二)票据的使用与保管
(三)收入征收与减免审批
四、收入来源控制
(一)行政事业单位各种收入来源的文件依据和其他依据必须充分、合法合规。
(二)行政事业单位收费事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及时组织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三)行政事业单位组织的各项非税资金必须按规定入账。严禁私设账外账或将收入作为往来资金入账。
五、收入票据控制
(一)行政事业单位取得收入必须使用非税收入票据。
(二)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使用非税收入票据,严禁转借、转让、代开和买卖,不得相互串用。
(三)单位必须按规定建立票据台账,全面、如实登记、反映所有票据的入库、发放、使用、销号、结存情况。(1)票据发放。必须由票据使用人在票据申领单上注明申领票据的种类、数量,并与票据台账上登记的内容一致,申领单须有申领人签字;(2)票据使用销号。票据使用销号表上的票据种类、数量应与票据台账上登记的内容一致,销号的票据必须连号,如有缺号,应查明原因。票据使用销号表上的相关数据与其他相关报表的数据应该一致;(3)票据结存。票据台账上所反映的票据结存数必须与库存票据的实际票种及数量一致。单位应制定有票据专管员以外的人员参加的票据定期盘点制度,确保未使用票据的安全。
六、收入预算执行控制
(一)单位收入征收业务部门应建立健全收入台账制度,通过编报内部收入报表等,与财会部门加强衔接沟通,确保收入实现进度。
(二)单位应建立健全收入征收责任制,严格考核。
(三)单位应通过开展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及时找出收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确保全年收入的足额完成。
支出管理
一、人员经费
单位干部职工正常晋升、职务晋升等工资变动,负责人事工资工作人员要及时填写工资福利变动相关表格,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凭审批表向县财政局申请相应变动人员的工资福利补发,并存入个人档案。若遇人员调动,需及时提供干部介绍信和增(减)编表格给县财政局,增加(减少)人员经费的开支。
二、公用经费
公用经费支出主要由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交通费、会议费等支出等组成。应根据县财政核定的年度经费预算编制单位年度基本经费支出分月计划,并在保证单位机关正常公务活动下严格按计划控制公用经费支出。其中三公经费全年支出必须控制在财政部门下达的支出控制范围内。
三、专项经费
1、各类专项经费,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应严格按照年初专项经费支出预算,根据各专项事务的轻重缓急规范列支专项经费支出。各相关业务科室应严格按照各专项预算的开支额度、开支范围、开支时间顺序等上报列支,(有合同的按合同专款执行)。一般不得进行超范围超预算的专项经费支出。
2、大额费用开支须事先请示汇报。单项工程以及其他项目(含基建工程新建、改扩建、修缮和设备的购置、安装、改造、维修等)在5000元以上的,应先编制经费预算,经分管领导审核,报领导班子办公会审批后方可实施。
3、重大工程或采购项目须先行由专家论证并经单位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
四、日常结报
1、结报程序
经办人填写报销清单-→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单位财务负责人审核-→财务出纳核对与报销。
2、审批权限
本局经费采取财务审批权限分级核准的审批制度。
一次发生费用不足30000元的,由经手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由主要领导签批,在30000元以上的,经手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须报领导办公会签核。
3、结报方式
本单位经费结报原则上全部实行公务卡刷卡与转账结算结报方式。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现金结报的,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现金使用情况说明表,并报主要领导审批。
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新做公务卡的要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新增手续,人员调出要及时办理公务卡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