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lyshdqxgjdzxxx/2023-0000027 | 公开目录: | 采购信息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河东区相公街道中心小学 | 发布日期: | 2023-11-17 |
相公街道中心小学采购制度要点
一、合同生成规则。
常规普通合同:只能签一次,一个明细一个标包只能签一个普通合同。
常规续签合同:用于合同续签,需要前序年度合同在省网公示过。一签一年,最多可续签5年。
常规补充合同: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补充签订不超过10%而使用单一来源方式签的合同。
总括合同:一个总括合同可以生成多次支付合同,用于预算分年度下达、分次下达、一签多年、总数不定需据实结算等情形。
二、采购计划变更、调整。
变更是未进入采购实施阶段的采购计划回退;调整是已进入,采购实施阶段的计划回退。
三、统采分签、联合采购。
牵头单位使用预采购计划完成采购,关联本单位承担的资金并生成合同;联合单位或分签单位生成采购计划时采购方式
选择与牵头单位一样的采购方式,立项分包后,到公文流转环节选择统采分签、联合采购方式,录入相关信息,查询关联中标公告,提交审核后到合同维护模块录入合同即可。
四、异地(紧急)采购、紧急采购,小额零星自行采购。
异地(紧急)采购用于车辆异地加油;紧急采购适用紧急事项,事后补充手续;小额零星自行采购适用于集采目录内单一品目年度10万元以内的零星采购;以上三种情形生成采购计划立项分包后,可到合同维护环节进行无通知书信息维护,然后生成合同即可,不用走采购手续或公文流转。
五、续签合同。
计划录入时续签栏选是,立项分包后,到公文流转环节选择合同续签方式,录入相关信息,提交审核后,再到合同录入环节,常规框下选择续签合同,录入即可。
六、原合同添购采用单一来源。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49条,需追加政府采购合同相同的货物、服务、工程不超过10%的,也需要在一体化系统走政府采购模块程序。具体是生成正常采购计划,立项分包后,到公文流转环节选择原合同添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录入相关信息提价审核后,到合同维护环节录入常规-补充合同。
七、水电暖等不具备竞争条件的采购。
在政府采购模块生成采购计划,立项分包后到公文流转环节选择水电暖等不具备竞争条件的采购,录入相关信息提交审核后,到合同维护环节录入合同即可。
八、公开招标转单一来源。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生成采购计划时应选公开招标方式,立项分包后,到公文流转环节选择公开招标转单一来源,填写上传相关论证信息,监管部门完成初审后,到省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回到一体化系统选择公示无异议提交复审,通过后组织采购。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采购项目使用单一来源方式,直接生成采购计划时选择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即可。
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需转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磋商、询价等,生成采购计划选公开招标方式,立项分包后,到公文流转环节进行变更申请即可。
十、框架协议采购。使用预采购计划,选择框架协议第一阶段,采购方式选择框架协议采购。注意框架协议采购只有主管预算部门和集采机构可以提交,其他单位无法提交。采购计划立项分包后,在交易环节暂时使用公开招标渠道开展第一阶段供应商征集,中标结果公示可一次公示多个中标供应商。后续合同签订待系统功能完善后另行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