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hxqcyjdwsy/2023-0000018 | 公开目录: | 住院须知 |
发布机构: | 沂河新区朝阳街道卫生院 | 发布日期: | 2023-11-16 |
1.病人住院期间应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密切配合并服从治疗和护理。
2.住院病人应遵守病房的作息时间,保持病室的清洁和安静,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得在室内吸烟和大声喧哗。禁止使用外接电源和电器,不要随意挪动消防设施,发生火灾时,请立即通知医护人员。
3.住院病人的饮食必须遵医嘱执行。
4.住院病人不得自行邀请外院医师诊治,不得向医生要求不必要的治疗或指名要药,也不得随意自行用药,如必须使用自带的特殊药物,应先与主管医师取得联系。
5.住院病人未经许可不能进入治疗场所,不能翻阅病案及其他有关医疗记录,医疗保险的病人请主动出示医疗保险证,并交由护士长保存,出院时再取回。
6.住院期间病人不得随意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主管医师及护士长批准填写请假条后方可离开,擅自外出者应按自动出院处理。
7.住院病人应节约水电爱护公物,病房用物不得移出病房或供他人使用,损坏公物按价赔偿。
8.为避免交叉感染病人不得串病房或自行调床。疫情期间不允许探视,固定陪人服从医护人员的管理。住院病人如有需求请用床头呼叫与值班人员联系。
9.医院为病人免费提供热水,住院病人除生活必需品外不得外带其他物品,贵重物品自行保管好。
10如果病人对医院及工作有意见和建议,请书面或口头告知护士长或科主任。
11.为了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患者及家属不准向医院职工馈赠钱物,或宴请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