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hxqfhljdwsy/2023-0000013 | 公开目录: | 分级诊疗 |
发布机构: | 沂河新区凤凰岭街道卫生院 | 发布日期: | 2023-09-14 |
分级诊疗制度
一、分级诊疗的含义
所谓分级医疗,就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各有所长,逐步实现专业化。将大中型医院承担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分流到基层医疗机构,形成“健康进家庭、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新格局。大医院由此可“减负”,没有简单病例的重复,可将主要精力放在疑难危重疾病方面,有利于医学水平的进步。基层医疗机构可获得大量常见病、多发病人,大量的病例也有利于基层医疗机构水平的提高,从而更好的为人们的健康服务,步入良性循环。
具体措施如下:
1、加快县、乡、村三级医疗和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改革,要做到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群众可以在基层医疗机构享受到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建立健全社区卫生中心、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合理分工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理顺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鼓励大医院与区县医院协作联合。
2、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大医院专家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加大基层医疗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生的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这是分级医疗制度的重中之重。老百姓小病、大病都愿到大医院来,说到底是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水平不信任,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尤其重要。具体措施,可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将大医院专家请进来,结成卫生帮扶对象,并长期化。并将基层卫生人员送到大医院进修、培训,进行短期强化。
3、加大二、三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价格差距,通过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费减免等政策,引导病人分流,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这是分级医疗制度的保障。通过行政手段强制老百姓到基层医疗机构看病肯定行不通,可通过价格杠杆,合理引导,确保这一制度的实施。
4、根据疾病分级,属于养老慢性病的病人,不得挤占医院床位。为此,要大力发展老年护理医疗机构和社会养老机构,扩大护理床位和养老床位,改变目前养老挤占医疗资源的现象,释放医疗资源,部分上可缓解医院床位紧张度,减轻病人住院难。
二、就诊范围划分
1、村卫生室: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治。
2、乡镇卫生院:主要接诊A型病例暨病种单纯,病情较稳定的一般门诊、住院病例以及与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件相适应的病例,包含:(a)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人;(b)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人;(c)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d)需要长期治疗与管理的慢性病人;(e)老年护理病人;(f)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人;(g)上级医院下转的康复期病人。
3、县二级医院就诊范围:主要接诊B型、C型病例暨急需紧急处理但病种单纯的一般急诊和病情复杂或有复杂的合并症、病情较重的急、慢性病人、诊断治疗均有很大难度预后差的病例以及与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件相适应的部分D型病例,包含:(a)临床各科危急重症,基层医院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b)基层医疗机构及一级医院不能确诊的较疑难复杂病例;(c)较大伤亡事件中受伤的病人。
三、分级诊疗的好处
通过分级诊疗服务,一是对于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疗机构诊治,医疗服务价格更低、起付线更低、报销比例更高,可极大地降低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二是对于疑难病、复杂病通过大型公立医院与基层联动的预约挂号、预约床位及绿色转诊通道,可明显缩短在大医院住院候床时间,节约患者时间和费用。
四、分级诊疗的转诊程序及要求
1、转诊程序
(1)除危急重症病例和病人及病人家属强烈要求外,对因技术、设备等能力所限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病人,原则上基层医疗机构上转至二级医院,二级医院诊疗有困难的病人上转至三级医院或专科医院。
(2)转诊病人或病人家属持下级医院开具的“分级诊疗转诊单”到对应的上级医疗机构就诊;
(3)上转病人病情稳定后,上级医院应及时将病人转回基层医院作进一步的康复治疗;
(4)对长期在外务工或危急重症病人,接诊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及时告知病人或病人家属转诊规定,督促其尽快向基层医疗机构和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报告并补办相关手续。
2、转诊要求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成立分级诊疗责任科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并设立专线电话及时提供咨询服务;
(2)各医疗机构要制定具体分级诊疗实施细则,明确转诊服务流程,确保转诊服务的人性化和连贯性、有效性;
(3)基层医疗机构上转病人时必须填写《分级诊疗转诊记录单》,详细填写患者的基本情况,诊疗用药情况和建议上转医院名称;上级医疗机构下转病人时必须详细填写《分级诊疗转诊记录单》,并附患者的治疗情况及下一步的康复计划和下转医疗机构名称(原经治医疗机构或基层医疗机构);
(4)危急重症患者上转时,上、下级医疗机构要做好“无缝”对接工作,上送或下接均需派出专人护送并书面和口头同时向接诊医生介绍病情;接诊医疗机构对转来的病人要及时、认真进行登记,并安排专人将患者送至病区或门诊作进一步治疗;
(5)各医疗机构对上转来的患者统一实行“一优先、两免费”暨优先就诊,免收挂号费、诊查费。
五、新农合报销政策
基层医疗机构门诊统筹、住院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县以下基层医疗机构与省、市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差距进一步扩大。要求完善县外转诊和备案制度,越级诊治未履行转院手续原则上不予报销(急诊除外)。参保人员从下级医疗机构转向上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费按两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的差计算;从上级医疗机构转向下级医疗机构不再计收起付费,直接纳入医保报销。
六、基层医疗机构能力
各基层医疗机构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本单位诊疗范围和诊疗能力,包括本单位重点专科建设情况、专家简介(含上级医院对口帮扶专家)、医院检查项目范围、基本药物配置情况、医院与其余大型医疗机构建立医联体情况、本单位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建设情况、与上级医疗机构对口帮扶结对情况、医务人员参与免费定向医学生培养、全科医师培训、骨干医师培训、住院医师培训情况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