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 |
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 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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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 沂河新区交通运输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综合性文稿起草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和协调重大课题的政策调研。管理和协调分局机关后勤行政及服务工作。负责分局机关国有资产实物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法制科。负责指导交通运输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等相关工作。牵头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牵头负责信用交通建设。承担普法宣传工作。 (三)运输管理科。组织协调公路、水路、铁路、航空、城市客运综合运输。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承担现代物流业发展有关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有关工作。协调春运工作,承担节日运输有关工作。指导协调铁路专用线共用以及联运等工作。指导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管理。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以及国际运输的相关管理工作。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和道路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营运车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与道路运输相关的维修驾培、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人员培训和运输服务活动的管理。 (四)公路科。参与拟订公路建设、养护、运营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提出公路建设的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国道、省道、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运营管理。负责高速公路的属地管理工作。负责公路路政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