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 |
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 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 |
||
机构职能 | 临沂沂河新区教育体育和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关于加快临沂沂河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临发〔2022〕12号)和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临沂沂河新区工作委员会和临沂沂河新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字〔2022〕28号),制定本规定。 区教体卫健局下设9个内设科室: (一)综合科。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督办、宣传、机要、保密、值班、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日常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人事科。负责教育体育和卫生健康领域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协调教育体育和卫生健康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导系统内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评聘工作。承担本科室所负责的信访、舆情、热线办理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规划财务科。拟定全区教育体育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负责管理的学校、医院基建投资计划编制和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基础教育科(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牌子)。 1.负责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的管理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重点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工作。 2.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民办教育、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落实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管理、专业设置与调整工作。 3.落实普及实验教学工程的实施;组织中考加试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实验教师的培训工作;指导学校实验室的安全建设和教学仪器的管理、使用工作;指导勤工俭学、后勤管理工作。 4.负责教育科学研究、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监督教学工作的规章、制度落实;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对教育思想、教育理论、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评价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研究;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等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教研、科研攻关项目。 5.组织进行教育督导,拟订相关规划和方案。对区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的教育工作、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6.落实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落实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的报名、报考、考试等工作;负责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抓好考风考纪工作;配合做好招生考试纪检、监察工作。 (五)安全督导科(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牌子)。承担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学校、卫生领域安全稳定工作,组织协调处理突发事件。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卫生健康科。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医政医管科。拟订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方面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体育事务科。指导协调和推动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